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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普劳人仲公〔2024〕5号)
2024-05-10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240510-00002  公开目录:  劳动关系调解仲裁  发布日期:  2024-05-10
 主题词:  监察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普劳人仲公〔20245


云南月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杨治彬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劳人仲案字〔202441号)申请人杨治彬的仲裁请求:1.请求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事实劳动关系;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3年1月至2024年3月的工资共计7000.00元×15=105000.00元;3.请求被申请人足额补齐申请人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所欠的五险及相应滞纳金。

本委多次拨打范超(法定代表人)电话(130****6669不接,前往公司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68号,璟程四合园旁)也未找到被申请人,导致仲裁文书无法送达。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通知开庭通知:

申请人杨治彬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劳人仲案字〔202441号)定于20246139:00时在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仲裁庭,联系电话:0879-2127904),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有调解意向请联络本委。

特此公告



普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5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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