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24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 | ||||||||||||
|
||||||||||||
普洱市2024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68号)规定,为提高用人单位及职工安全生产意识,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率,积极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保障职工生命和健康安全,经普洱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制度领导小组研究,现将普洱市2024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预防项目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预防项目 (一)重点领域 1. 矿山(煤矿、非煤矿山) 2.机械制造 3.重点行业 4.伐木企业、木材加工、交通运输行业 5.劳务派遣公司 (二)预防项目 1.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 2.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 二、遵循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坚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坚持管理规范,运行安全。 三、工伤预防费管理使用 工伤预防费是指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中依法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的费用。工伤预防费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工伤预防项目开支范围及实际支付的金额,从基金中据实列支,专款专用,接受相关部门及社会监督。 项目费用支付方式:工伤预防项目确定后,根据服务协议或者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伤预防费用。具体程序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管理等规定执行。 四、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及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 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根据工伤预防重点领域,申报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程序具体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间安排、预算,提出项目考核绩效目标;编制预算时,培训费(含师资费)应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540号)、《普洱市财政局 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公务员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普财行〔2017〕73号)等相关规定及项目标准执行。 3.如实填写《普洱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并按规定申报。 (三)申报需要提交材料 1. 相关部门合法登记(注册)证; 2. 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3. 工伤预防项目可行性报告; 4.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 5. 近两年申报机构开展工伤预防项目的合同等证明材料; 6. 申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展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信息技术等材料; 7. 证明机构法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材料; 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相关要求 1. 有意申请开展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的本市内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请于2024年5月28日前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邮箱:2609918173@qq.com 2. 申报结束后,普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报经普洱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最终确定2024年工伤预防项目。 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联系电话(传真):0879—2189107。 附件(请点击下方“附件”中文件标题下载):普洱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 普洱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5月20日 |
||||||||||||
附件【附件.普洱市工伤预防项目申请表.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