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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6号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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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开 关于普洱市第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007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赛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养专业养老护理员队伍 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第0076号)交我们办理。经与景谷县人民政府,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沟通协作,综合协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4〕16号)要求,普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76号建议交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明确具体承办科室和完成时限。同时,积极协调协办单位,认真研究代表的建议,共同梳理有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坚持把沟通联络贯穿办理工作全过程,面对面听取代表的真实想法和意愿,面对面与代表沟通协商,采纳建设性建议,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后,形成具体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培养专业养老护理员队伍,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紧贴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加快的实际,“队伍力量薄弱、专业知识缺乏;福利待遇较低、从业意愿不强;机构招聘困难、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也是当前我市养老服务行业面临的现实问题,我们认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精湛的专业养老护理员队伍,能有效解决我市养老问题、提高养老服务水平,推动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队伍力量薄弱,专业知识缺乏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1.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相继出台了《“技能普洱”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普洱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和《普洱市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精准性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工作体系,更加精准匹配培训需求,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计划,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快培养数量充足、素质优良、技能高超、服务优质的康养服务技能人才。 2.注重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认真做好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工作。自2020 年开始,市民政局每年举办1期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培训班,截至目前,我市养老机构有养老护理员208人,其中持证的有195人,持证率达93.75%,超过省级考核目标8.75%。2023年度,选派15人参加云南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社会工作能力建设初级培训,选派10人参加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培训;二是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各级人社部门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计划,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育婴员、保育员等培训。2019年以来,全市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养老护理)考试并取证6069人(其中:3740人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329人取得养老护理合格证书),培训取证人员覆盖10县(区),做到符合培训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人员应培尽培。 3.加强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每年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项目,采取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到云南省老年病医院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并进行临床实践。2019年以来,共组织医疗机构医生、康复师、护理等60名医务人员参加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积极打造云南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推动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普洱福康老年公寓、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命名为“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思茅街道、磨黑镇、文井镇、威远镇、上允镇卫生院命名为“乡镇(社区)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4.赛事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提升。以“创赢普洱”为品牌,整合各行业赛事资源,鼓励各县(区)积极举办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发动广大职工、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参赛。2023年5月,普洱代表队2名选手参加云南省职业技能大赛健康照护项目比赛,1名选手获得第四名优胜奖;2023年12月,选派4人参加云南省第四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普洱市养老机构1名养老护理员获二等奖;2024年4月7日,全市养老机构1名养老护理员被授予“云南省养老护理员技术能手”称号。2024年5月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举办普洱市“创赢普洱”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56名选手参加比赛,24名获奖选手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批批优秀的技能人才不断涌现,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建、以赛促就业,提升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和即将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培养康养产业人才,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完善以职业教育为基础、学历提升为辅助、职业培训为补充,政府推动和社会行业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多层次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支持在大中专院校教育中拓展养老服务专业设置或开设有关课程,通过加强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基地等方式扩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养老服务机构应根据养老护理人员持证等级完善养老护理人员薪资待遇制度,逐步提高养老护理员工资薪酬和社会认同度。鼓励支持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人才培育工程,加大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普洱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家政服务员等系列培训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提升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养老护理专业人员参加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提升专业技术水平。 (二)关于“福利待遇较低,从业意愿不强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目前,我市运营的养老机构有34个,其中公办公营养老机构25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7个、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2个。养老护理员平均薪资(扣除五险外)分别为: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约2500人/月、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约3000人/月、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约3800人/月。公建民营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水平,主要由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公办公营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水平主要由县(区)财政投入决定,因县(区)财政困难,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有时不能按时拨付到位,加之县(区)配套的机构运转经费较少或不配套,导致养老护理员待遇水平较低。 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国家规定对养老护理专业学科人才培养给予政策性激励奖励和支持。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深化产教融合为重点,以科教融汇为新方向,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系统实施“康体养生”战略,由普洱卫生学校牵头成立普洱康体养生产教融合共同体。积极组织好各中职学校对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技能培训工作,为养老服务行业做好人才储备。 下一步,将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开放床位收益主要用于支持机构内兜底保障对象养老服务及自身发展需要。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各县(区)要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为老年人提供普惠优质服务为出发点,引进有管理和服务经验的养老服务企业,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满足广大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关于“机构招聘困难,人员流动性大的问题”,我们的办理意见如下: 1.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不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包括基本生活补助、照料护理补助和按照供养人数核定的每人每年720元机构运转经费,720元的运转经费由市、县(区)财政按3:7的比例配套。由于县(区)财政困难,配套经费少配或不配,导致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不足,养老护理员薪资待遇低。2020年1月实施的《云南省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我省养老机构运营资助根据养老机构收住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诚信状况、医疗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以养老机构实际收住服务对象的床位数、月数等作为资助计算依据,按照每床每月50元至260元不等的标准予以资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机构提升改造、设备采购、聘用人员工资、人员培训等方面。省级资金每年足额下拨,但部分县(区)因财政困难,迟迟不能兑现床位运营补助资金至养老机构。针对该问题,市民政局联合财政部门于2024年3月至4月对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开展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实地检查,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且用在刀刃上,以此保障好养老护理员的薪资待遇、发挥好最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低、经营状况差。目前,我市25个公办养老机构有床位2565张,入住老人共1046名,入住率仅40.78%,有一半以上的养老床位处于空置状态,机构经营情况不容乐观,有3个乡镇敬老院因入住老人少、运转成本高而关停,有7个农村养老机构闲置。针对该问题,首先是将养老机构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从面向特困供养人员扩大到面向所有社会老人开放;其次是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入住条件的分散供养老人和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进行摸底,动员老人到敬老院养老。通过以上方式增加机构入住人员,从而增加机构床位运营补助和老年人护理补贴资金,入住人员越多,机构运转成本越低,养老护理员的待遇水平也随之提高。 3.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经营成本高。为减轻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运营压力,普洱市民政局认真做好社会力量兴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政策解读和扶持工作,对符合有关资质条件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对运营困难的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其经营收入与所获运营资助资金不足弥补运营成本(费用)而形成亏损的,在原资助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20%予以补助。对购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的给予补贴。争取通过政策补助来降低机构的运营成本,让机构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提高养老护理员的待遇水平。 下一步,将鼓励养老服务项目主管部门积极向上级申请养老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持,根据《云南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4〕1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可用于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等。为推动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市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失独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养老机构建设,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的生存能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薪酬,提升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让他们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自豪感。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职业能力建设科 吴树春 杨燕 2136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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