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第2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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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第2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9年第2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1302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46982人,离退休人员44320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85062人,离退休人员24370人。按人员结构分:企业122405人,其他人员68897人,机关事业单位85062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1.97: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49: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17697人,其中:城镇居民133963人,农村人口1283734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8224人,其中:企业120147人,机关29350人,事业38727人。
4. 失业保险:截止6月底,参保人数120219人。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47859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623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436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7093元。平均费率18.30%,其中:企业24%(单位16%,个人8%),机关事业24%(单位16%,个人8%),其他20%。清理企业欠费4637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330597人。人均缴费144元。
3.工伤保险:参保缴费188224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447元,平均费率0.237%。清理欠费52万元。
4.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636元,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参保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限制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补清理欠费150.50万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8690人,月均养老金3022元/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享受待遇人数306370人。
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424人。
4. 失业保险:截止6月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494人。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0820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18080万元),支出131864万元,结余20405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751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11609万元),支出70006万元,结余139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4069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6471万元),支出61858万元,结余64506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438万元,支出46509万元,结余155582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408万元,支出5650万元,结余12875万元。
4.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371.89万元,支出1951.27万元,结余56847.14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续人次265人次,其中:转出 33人次,转入 232人次(含退役军人151人次)。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30人,转出统筹范围外125人,参保缴费人员跨制度转出191人。
3.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 5人。其中:转入4人,转出1人。
六、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118.7971(社保)万人,其中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118.7971(社保)万人。
七、社会保险重要政策和重要事件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精神,执行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4%,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6%,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执行时间为2019年5月1日起。
(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下发了《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普人社发[2019]51号),自2018年5月1日起,我市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1%,二类行业0.2%,三类行业0.25%,四类行业0.35%,五类行业0.45%,六类行业0.55%,七类行业0.7%,八类行业0.85%。
(三)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48号)精神,从2019年5月1日起,延长实施失业保险1%的总费率。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0.7%,个人缴费费率为0.3%。降低费率的时间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
八、本季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无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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