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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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7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1.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8175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42283人,离退休人员42111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60743人,离退休人员23038人。按人员结构分:企业104043人,其他人员80351人,机关事业单位83781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32: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63: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01247人,其中:城镇居民119024人,农村人口1182223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76115人,其中:企业107727人,机关26214人,事业42174人。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42444人,其中:企业73439人,机关25465人,事业43540人。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7.2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1.05万人、城乡居民参保216.17万人。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3,580人。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58401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668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666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6163元。平均费率26.37%,其中:企业27%(单位19%,个人8%),机关事业28%(单位20%,个人8%),其他20%。清理企业欠费438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993169人。人均缴费140元。
3.工伤保险:参保缴费164261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306元,平均费率0.46%。清理欠费132万元。
4.生育保险:参保缴费140603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436元,平均费率0.68%,其中:企业1%,机关事业0.5%。清理欠费118万元。
5.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869元,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从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5149人,月均养老金2882元/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42111人,月均养老金2230元/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3038人,月均养老金4077元/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86773人。
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953人。
4.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9176人次,其中:医疗待遇4964人次,津贴待遇4212人次。
5.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919人。
6.医疗保险:享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127.81万人次,住院待遇6.46万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551.8万人次,住院待遇35.4万人次。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1194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52426万元),支出454143万元,结余14136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0221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22155万元),支出141081万元,结余1170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0973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30271万元),支出313062万元,结余2436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408万元,支出72108万元,结余136420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3749万元,支出12420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115万元),结余12334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4759万元,支出28306万元,结余2244万元。
5.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104704.10万元、支出85880.10万元,当期结余18824万元,累计结余77131.01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47710.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150328.41万元,支出116602.52万元,当期结余33725.89万元,累计结余84194.76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867万元,支出5,730万元,结余49,986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续882人次,其中:转出50人,转入832人(含退役军人754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22人,转出统筹范围外15人,参保缴费人员跨制度转出177人,领取待遇人员跨制度转出6人。
3.基本医疗保险:办理关系转移接续707人。
4.失业保险:跨省转移2人。其中:转入2人,转出0人。
六、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全市有176家定点医疗机构、499家定点药店和约1055家村级卫生室。
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10.92万人,其中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210.92万人。
八、社会保险重要政策和重要事件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5号)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暂从2016年5月1日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5%,四类行业0.7%,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1%,七类行业1.4%,八类行业1.7%。
(三)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4万元调整提高到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调整提高到20万元。
(四)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式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进行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财政供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生育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财政不再进行全额发放。企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范围按原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聘用的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1%。
(五)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时间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九、本季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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