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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第3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2017-12-13   作者:陈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15_B/2018-0124001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  2017-12-13
 主题词: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7年第3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61734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37227人,离退休人员41615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60110人,离退休人员22782人。按人员结构分:企业99494人,其他人员79348人,机关事业单位82892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1∶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64∶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31737人,其中:城镇居民122257人,农村人口1209480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65670人,其中:企业98404人,机关25224人,事业42042人。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6204人,其中:企业66955人,机关25658人,事业43591人。

5.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37.09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0.92万人、城镇居民参保216.17万人。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0199人。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47493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010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812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6463元。平均费率26.80%,其中:企业27%(单位19%,个人8%),机关事业28%(单位20%,个人8%),其他20%。截至三季度,共清理企业欠费2751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602029人。人均缴费147元。

3.工伤保险:参保缴费159182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089元,平均费率0.48%。截至三季度,共清理欠费50万元。

4.生育保险:参保缴费135962人。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408元,平均费率0.68%,其中:企业1%,机关事业0.5%。截至三季度,共清理欠费46万元。

5.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071元,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从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参保总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限制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截至三季度,补清理欠费79万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4397人,月均养老金2933元/人,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41615人,月均养老金2241元/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2782人,月均养老金4201元/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80574人。

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705人。

4.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3067人次。

5.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418人。

6.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待遇110.05万人次、住院待遇5.85万人次;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待遇416.69万人次、住院待遇27.26万人次。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3848万元,支出113969万元,结余13419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1632万元,支出104194万元,结余10530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74538万元,支出169047万元,结余31945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9615万元,支出50223万元,结余134512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8898万元,支出7538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115万元),结余12365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130万元,支出14177万元,结余5923万元。

5.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75294.89万元、支出53013.91万元,当期结余22280.98万元,累计结余80587.9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50125.6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127662.32万元,支出73158.46万元,当期结余54503.86万元,累计结余104972.73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895万元,支出2481万元,结余51419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549人,其中:转出43人,转入506人(含退役军人436人)。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8人,转出统筹范围外7人,参保缴费人员跨制度转出136人,领取待遇人员跨制度转出6人。

3.城镇医疗保险:办理关系转移接续442人。

4.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2人。其中:转入2人,转出0人。

六、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情况

城镇医疗保险:全市有174家定点医疗机构、458家定点药店和约1055家村级卫生室。

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10.92万人,其中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210.92万人。

八、社会保险重要政策和重要事件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5号)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暂从2016年5月1日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5%,四类行业0.7%,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1%,七类行业1.4%,八类行业1.7%。

(三)职工医保待遇调整

2017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4万元调整提高到5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调整提高到20万元。

(四)调整保险待遇支付方式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进行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财政供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生育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财政不再进行全额发放。企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范围按原规定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聘用的就业人员,生育保险费率调整为1%。

(五)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

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费率由1.5%下调为1%。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下调为0.7%,个人缴费费率由0.5%下调为0.3%。降低费率的时间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九、本季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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