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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第4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2017-05-22   作者:人事局信息采集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17-10301146  公开目录:  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发布日期:  2017-05-22
 主题词: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6年第4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58205人,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134546人,离退休人员41158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60272人,离退休人员22229人。按人员结构分:企业98482人,其他人员77222人,机关事业单位82501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抚养比为3.27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抚养比为2.71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23922人,其中:城镇居民118607人,农村人口1205315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9712人,其中:企业91582人,事业42500人,其他25630人。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5500人,其中:企业65082人,机关25977人,事业44441人。

5.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0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0.83万人(企业9.40万人、机关事业9.83万人、其他1.60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3.21万人。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6694人。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3894元,平均费率26.30%,其中:企业27%(单位19%,个人8%),机关事业28%(单位20%,个人8%),其他20%。全年共清理企业欠费426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139元。

3.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656元,平均费率0.40%。全年共清理欠费103.74万元。

4.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286元,平均费率0.68%,其中:企业1%,机关事业0.5%(机关事业单位不支生育津贴)。一季度共清理欠费85.81万元。

5.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362元,四季度清理欠费245.15万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3387人,月均养老金2660.82/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79163人。

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840人。

4.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4960人次。

5.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407人。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8144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1002万元,企业职工基金收入130439万元。支出15137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4548万元,企业职工支出126827万元。滚存结余134317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6626万元,支出26896万元,结余115120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874万元,支出2860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284万元),结余11005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728万元,支出2865万元,结余5970万元。

5.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96671万元、支出71705万元,当期结余14966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49037万元 、支出37729万元、当期结余1130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830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2448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7788万元,支出7413万元,当期结余375万元,累计结余6888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9187.02万元,支出4331.09万元(其中:失业保险金支出1869.68万元,医疗补助金支出591.38万元,丧葬抚恤费支出6.92万元,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贴470.95万元,稳岗支出1389.78万元,转移支出2.3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7849.36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121人,其中:转出17人,转入104人(含退役军人72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48人(含跨省转入5人),转出246人(其中,跨制度转出60,跨省转出2人)。

3.城镇医疗保险:办理关系转移接续4584人。

4.失业保险:跨省转移4人。其中:转入3人,转出1人。

六、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情况

城镇医疗保险:全市有定点医疗机构166户,其中一级140户、二级23户、三级3户;有定点零售药店365户。

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9万人,其中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6万人。

八、社会保险重要政策和重要事件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5号)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暂从201651日执行至2018430日。

(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10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5%,四类行业0.7%,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1%,七类行业1.4%,八类行业1.7%

(三)城镇医疗保险总额控制

2016年将32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了5家,共下达总额控制指标22261万元。与两定机构协商谈判,并签订服务协议,将总额控制工作纳入2016年服务协议管理。201612月止,纳入总额控制指标的总支出为21110万元,占下达指标的94.83%

(四)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总费率在2015年由3%下调为2%的基础上,由2%再次下调为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从201651日执行至2018430日。

    九、本季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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