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第3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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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实施办法》要求,现将2016年第三季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如下:
一、社会保险参保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1439人,其中:参保职工130632人,离退休人员40807人;按人员结构分:企业96575人,其他人员74864人;抚养比为0.31。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90981人,其中:城镇居民116802人,农村人口1174179人。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58872人,其中:企业91417人,机关25517人,事业41938人。
4.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32813人,其中:企业63027人,机关27682人,事业42104人。
5.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3.6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20.46万人(企业9.29万人、机关事业9.65万人、其他1.53万人)、城镇居民参保13.14万人。
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5589人。
二、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3322元,平均费率25.5%,其中:企业27%(单位19%,个人8%),其他20%。前三季度共清理企业欠费3357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162元。
3.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5150元,平均费率0.41%。前三季度共清理欠费63.33万元。
4.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401元,平均费率0.68%,其中:企业1%,机关事业0.5%(机关事业单位不支生育津贴)。前三季度共清理欠费58.08万元。
5.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4209元,我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参保总费率在2015年由3%下调为2%的基础上,由2%再次下调为1.5%,其中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从2016年5月1日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止。截止三季度补清理欠费213万元。
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40544人,月均养老金2090元/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数274614人。
3.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688人。
4.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1922人次。
5.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3726人。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431万元(含财政补贴收入21371万元),支出78072万元,结余101609万元。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4757万元,支出20096万元,结余110051万元。
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104万元,支出1816万元(含上解上级支出170万元),结余11334万元。
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425万元,支出1468万元,结余6064万元。
5.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40631万元、支出25092万元,当期结余15539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收入24129万元、支出12511万元、当期结余11618万元。基金累计结余5888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累计结余3275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期收入3915万元,支出2827万元,当期结余988万元,累计结余7600万元。
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090万元,支出1349万元,结余48646万元。
五、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173人,其中:转出21人,转入152人(含退役军人108人)。
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外转入70人,转出统筹范围外299人,参保缴费人员跨制度转出280人,领取待遇人员跨制度转出376人。
3.城镇医疗保险:办理关系转移接续2798人。
4.失业保险:跨省转移3人。其中:转入3人,转出0人。
六、社会保险服务机构情况
城镇医疗保险:全市有定点医疗机构166户,其中一级140户、二级23户、三级3户;有定点零售药店365户。
七、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
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9万人,其中持有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6万人。
八、社会保险重要政策和重要事件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55号)要求,我省行政区域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暂从2016年5月1日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
经普洱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下调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的基准费率执行标准为:一类行业0.2%,二类行业0.4%,三类行业0.5%,四类行业0.7%,五类行业0.9%,六类行业1.1%,七类行业1.4%,八类行业1.7%。
(三)城镇医疗保险总额控制
2016年将32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了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管理,在2015年基础上增加了5家,共下达总额控制指标22261万元。与两定机构进行了协商谈判,并签订服务协议,将总额控制工作纳入2016年服务协议管理。
九、本季度无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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