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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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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普政办发〔2015〕88号)等要求,普洱市人社局把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面深化政府改革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强化措施,统筹推进,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展深化公开领域,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现将由我局牵头的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人员及岗位职责,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区)人社部门和下属各经办机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
(二)整改提高,确保信息发布符合要求。以开展全国网站普查工作为契机,对普查工作中反馈的市人社局门户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栏目信息不实用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检查和整改,切实消除了部分栏目存在的“僵尸”“睡眠”等现象。通过落实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对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的栏目进行专人督办等措施,已基本保障了各栏目的信息及时更新。同时,组织制定了《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明确了责任单位和牵头部门,对网站栏目信息更新的时效性及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不断提升网站工作水平。
(三)严格规定,加强信息审核。普洱市人社部门信息公开渠道以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为主,为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市人社局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中对普洱市门户网站的管理机构、建设及日常维护、信息公开及信息发布等事项进行了具体规定,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规范运行”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做到管理职责明确、建设科学合理、内容合法合规、信息发布及时规范。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11月,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上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430条,无申请公开事项。
在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方面,突出抓了以下五个方面:
(一)推进行政职权权责清单公开。有序推行人社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预计年底全面完成。根据市政府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市人社局取消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项,调整监管方式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市级非行政许可项目15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按要求对市局及下属单位的部门预决算情况进行了公开,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结合今年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年”工作,市人社局组织开展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业务的规范化工作,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及程序等各项人社部门业务进行了规范并制定了办理流程要求,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了公开。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互助器具目录等信息由省人社厅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市人社局对网址等查询信息进行了宣传并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了转链接。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重点
2015年,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常规工作的同时,以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做好公共服务信息事项梳理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不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信息源头管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信息、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实现对政府信息的有效管理。探索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考核,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加强对市局门户网站各栏目的更新维护,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对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信息,积极回应,确保各项公开信息及时、有效。
(三)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贴近群众实际需求,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作为公开重点,每年按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把好信息公开质量关。加强政策解读,密切关注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附件:普洱市人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普洱市人社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落实情况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落实情况
(普洱市人社局)
注:重要领域为普政办发〔2015〕88号文件“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所有涉及需公开的重点内容,各领域需对照单位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逐项分条对各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填写,能量化的要进行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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