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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240129-00001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9
 主题词: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9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化政务公开提升服务效能的关键之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扎实有力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页公开各类信息225条,其中,披露2022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社保信息4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次;发布通知公告55次;发布社保信息16次;人事人才信息29次;劳动关系信息21次,主动公开人社工作动态50次等。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人社”“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就业”三个政务新媒体发布国家、省、市政策及解读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推送295期,1012条信息。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上线普洱市广播电视台普洱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分管领导参加《金色热线·回音壁》节目,就关心关注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工作与听众进行沟通交流将惠民政策直达“民心”。

(二)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程序,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有序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充分发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明确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为互联网信息发布的管理部门,负责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失业保险与信息管理科负责技术支持和与相关部门的技术对接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上发布平台优质规范发展优化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子网页栏目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扎实的平台基础。参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细化完善设置普洱市人民政府网站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目录及时公开、动态更新相关栏目信息。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建设,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

(五)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及保密审查制度(试行)》《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清单》等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等流程,严格信息发布、转载的审核把关,避免出现文字错漏、内容表述不规范等错误。进一步压实责任,签订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承诺书,在第13次党组会议上专题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全市人社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会,会议围绕政务公开、网络安全等业务进行培训、研讨与交流。充分整合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和资源,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职人员直接抓,配齐专职工作人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力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政策、工作重要性了解不多,掌握不够。公开渠道单一,公开形式单一。二是未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报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队伍不稳定。存在“在岗不在位”“变更频繁”等问题

下一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扩展主动公开范围,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持续强化主动公开。严格审核把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压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及时发现、纠正错漏,确保所公开的信息依法依规、规范全面。二是持续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文件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信息。丰富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解读政策。三是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干部职工理论学习、信息公开交流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细致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如有疑问,请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月光路1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邮编:665000;电话:08792124656;电子邮箱:pesrsj@163.com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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