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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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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社会保险局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扩面 1.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68175人(含退休人员 65149人),完成目标任务258400人的103.78%。其中:企业职工142283人,完成目标任务135500人的105.01%;机关事业单位职工60743人,完成目标任务59600人的101.9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7699人,完成目标任务123300人,79.24%。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301247人,完成目标任务1283900人的101.35%。其中,缴费993169人,完成目标任务924600人的107.42%。 3.参加工伤保险176115人,完成目标任务160500人的109.73%。 4.参加生育保险142444人,完成目标任务136200人的104.58%。 (2)社会保险基金当期征缴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901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71222万元的126.52%。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27994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78156万元的100.64%。 3.工伤保险基金当期征缴4289.9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3528.81万元的121.57%。 4.生育保险基金当期征缴6035.07万元,完成目标任务4661.09万元的129.48%。 (3)社会保险基金清欠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欠438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800万元的156.57%。 2.工伤保险清欠132.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2.4万元的142.98%。 3.生育保险清欠119.6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5.70万元的182.04%。 (4)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发放 全市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为118.7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11.1万人的107%。 (5)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 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99.69%,完成目标任务98.9%,100.80%。 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94541万元、利息收入4642万元、中央财政补贴221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833万元、转移收入305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50221万元。 2.4211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包含离休人员120人),待遇实现13年连续调整,月人均增资152元,调整后月均养老金水平达2250元/人。基本养老金支出111969万元、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131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833万元、转移支出148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41081万元。 3.上年结余10786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17003万元。 (2)工伤保险 1.工伤保险费收入4327万元、利息收入1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96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336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749万元。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953人,其中享受伤残待遇737人,享受工亡待遇216人。为282名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调整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支出2968万元、劳动能力鉴定费支出3万元、工伤预防费35万、补助下级支出396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451万元(其中上解省级调剂金115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2420万元。 3.上年结余11005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2334万元。 (3)生育保险 1.生育保险费收入6160万元、利息收入5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06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30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4580万元。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176人次,其中,女职工生育人数3645人、计划生育761人次。生育保险待遇支出994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06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0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28306万元。 3.上年结余597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244万元。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收入13893万元、财政补助收入32546万元、利息收入2933万元、转移收入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7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292万元,本年收入合计93408万元。 2.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08346人,基础养老金支出2553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007万元、丧补支出508万元,转移支出3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73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29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72108万元。 3.上年结余115120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36420万元。 (5)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 1.基本养老保障金收入6550万元、利息收入1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6695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4314万元。 2.基本养老金支出86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32万元、上解支出6695万元,本年支出8489万元。 3.上年结余992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15748万元。 (6)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280151万元、利息收入55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0271万元,本年收入合计310972万元。 2.为21788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90.48元。基本养老金支出313062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13062元。 3.上年结余26453万元,期末滚存结余24363万元。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1. 职业年金收入42092万元、利息收入505万元,本年收入合计42597万元。 2.本年支出合计0元。 3.上年结余7558万元,期末滚存结余50155万元。 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扎实推进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进一步细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明确退休人员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审核申报单位改革退休人员列入基金支付的待遇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工作职责,扎实推进我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支持和肯定,成功在普洱召开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计算培训工作,全省各州市均参加了培训,参培人员达100余人。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效落实 根据普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普扶发〔2017〕8号)文件要求,市社保局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问题为导向,聚焦建档立卡户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100%参保的目标任务, 2017年3月在全市范围内对该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2017年普洱市第一次动态调整后全市共有建档立卡户贫困户人员585090人,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455572人,已参保455572人,参保率100%;其中两个脱贫出列县中宁洱县符合参保条件人数11630人,已参保缴费人数11630人,100%参保缴费;镇沅县符合参保条件28271人,已参保缴费28271人,100%参保缴费。第二次动态调整后全市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590843人,符合参保条件458302人,已参保458302人,参保率100%;其中两个脱贫出列县中宁洱县符合参保条件人数12033人,已参保缴费人数12033人,100%参保缴费;镇沅县符合参保条件27858人,已参保缴费27858人,100%参保缴费。 (3)工伤预防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根据《普洱市工伤预防试点工作方案》(普人社发〔2014〕66号),制定了《普洱市2017年工伤预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于6月6日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宣传培训中介机构的采购,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确定了工伤预防宣传培训中介机构。并于6月28日至7月12日在景谷、江城、孟连、澜沧、西盟5个县开展5期工伤预防政策知识培训,并在全市开展工伤预防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全年培训单位350户,参训人员403人。 (4)社会保险稽核成效明显 全市不断加大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力度,开展欠费稽核专项行动,重点对1户千万元以上欠费大户进行了欠费稽核。目前,全市收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欠费438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2800万元的156.57 %;收回工伤保险欠费132.1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92.4万元的142.98 %;收回生育保险欠费119.6万元,完成目标任务65.7万元的182.04%。 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社会保险待遇支付 1.4211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离休人员120人),基本养老金支出111969万元,月均养老金水平为2230元/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3131万元。 2.享受工伤保险待遇953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968万元。 3.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176人次,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 9940万元。 4.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08346人,基础养老金支出25532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2007万元、丧补支出508万元。 (2)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1.开展了全市退管系统应用培训工作,完成全省异地退管系统协助认证数据上传业务,协助各地异地资格认证325人次,完成预定异地退管认证率达92%。 2.完成省属移交属地社会化管理经费申报下拨工作。其中省属企业退休人员3964人,下拨活动经费26.86万元;市属企业退休人员5181人,下拨活动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40.98万元;全年下拨市属企业离休干部规范性津补贴79.18万元。 3.今年5月22日至23日在省社保局社服处关心指导下,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直接领导下,在墨江县举办了“共筑中国梦同赞夕阳美”为主题的退休人员文体周活动,同时邀请了全省各地(州)16个社保系统领导前来观摩学习,取得了圆满成绩。 (3)调整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方式 为做好全市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做到专款专用,根据《普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38号)第十一条、第十九条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对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的政策进行了调整。从2017年1月1日起,财政供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发生生育或计划生育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生育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财政不再进行全额发放。企业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和范围按原规定执行。并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临时使用的就业人员,生育保险缴费费率调整为1%。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试点工作 全市实有被征地农民36179人,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1723人,其中享受待遇1308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4556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74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县景谷县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确定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每人每年享受1000元的政府补助,补助年限累计为15年。 (5)社会保险稽核及内控检查 全市对92户单位开展了实地稽核工作,查出7户单位16人应保未保,410人未足额缴费,少缴金额23.51万元,已全部补缴;全市核查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待遇41512人次,发现8人多领养老金11.01万元,已全部追回。每月定期开展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追回因未能及时上报死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965人,追回多发待遇69.7万元。排查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外省市疑似重复领取待遇2人,追回5670元。重点对一个千万元以上欠费单位进行了欠费稽核,完成了一期实地稽核培训工作。 (6)开展省级数据大集中比对工作 为全面提升我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实现全省跨地区,跨险种信息共享,完成我省社会保险省级大集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我市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业务数据进行清理。我市第一阶段企业三险应核查数据94550条,已经完成基本数据核查94550条,完成率为100%。第二阶段应核查数据重复数据133345条,已经完成数据关联119219条,完成标识数据114515条,完成清理数据98279条,综合完成率为83%。城乡居民应核查数据58318条,已经完成基本数据核查55985条,完成率为96%。 (7)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各项业务规程、业务用表、业务术语实现全市统一。市级及各县(区)均共开设了业务经办大厅11个,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6个经办大厅设置了形象墙、7个经办大厅实现了柜台统一、3个经办大厅实现了着装统一。11个大厅工作人员全部实行挂牌上岗,亮明身份、树立形象,实现了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服务标准化。 (8)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等制度,积极开展党员集中学习、领导帮带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学习,不断提升党员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4月10日,全体干部职工在市人社局党委的带领下,赴宁洱县磨黑镇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使大家在思想上得到警醒和洗礼,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党支部通过政务宣传栏、LED屏、书记讲党课等形式大力宣传十九大精神,让全体干部职工成为十九大精神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17年所有职工进行了调资,并于2016年10月因工作需要调入10名职工,项目支出比2016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在2016年已圆满完成,2017年调整了工作经费指标。 (二)项目支出情况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61,89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691.2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1,289.2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912.9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99, 889.94元,下降4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9,665.94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224元,下降28.4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制度,规范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972.00元。其中: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15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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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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