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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250919-0000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09-19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2025-09-19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1000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辖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承担普洱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普洱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认定;全市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属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与创业培训管理科,公共就业服务与信息管理科,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普洱市就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就业优先战略的指导意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围绕就业目标,强化工作执行,解决就业难题,关注并支持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就业质量提升和数量增长,切实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普洱就业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一)2024年工作情况

1.各项就业指标完成情况。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宣传,拓展就业空间,服务重点群体,促进更加充分就业。2024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6862人,完成目标任务16000人的105.39%;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558人,完成目标任务3000人的185.27%;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5045人,完成目标任务3400人的148.38%。

2.保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攻坚行动”,强化东西部地区劳务协作机制,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线上线下不间断提供招聘服务,全方位、多角度地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有效转移就业。2024年,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6.1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82万人的105.04%。省外转移就业10.03万人,完成目标任务9万人的111.5%;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8.48万人,完成目标任务21.4万人的133.08%,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4.71万人,完成目标任务4万人的117.93%。

3.强培训,提技能,提升劳动者素质。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提升就业技能。大力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提升就业竞争力。2024年,全市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29.88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9万人的332.02%,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培训16.70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8万人的208.78%。开展职业技能补贴培训,提升劳动者技能,改善就业质量。以“提技能、促就业”为核心,以规范、提质为目标,深入实施“技能普洱”行动,做好脱贫劳动力、易致贫人员等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24年,全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5792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2.6万人次的137.66%,农村劳动力补贴性培训3.13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1.4万人的224.2%。

4.着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或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扶持和财政贴息,通过创业促进就业。2024年,全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2919人(户),完成目标任务2901人(户)的 100.62%,发放贷款74256.5 万元,带动就业7724 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339 人,完成目标任务 1335人的100.3%;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含小微企业贷款) 1580人(户),完成目标任务1566 人(户)的100.89 %。

5.加强东西部劳务合作,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东部省市转移就业。利用沪滇劳务合作,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市深化合作,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并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形成“政府推动、政策激励、就业驱动”的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2024年,全市共完成东西部劳务协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3260人,完成目标任务6000人的221%,其中脱贫劳动力12388人,完成目标任务5500人的225.2%。

6.就业帮扶兜底保民生。贯彻落实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就业帮扶车间认定等就业援助政策,推动脱贫劳动力等群体就近就地就业。2024年,全市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54187个,安置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48111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1133个,安置就业困难人员975人。就业帮扶车间认定201个,吸纳就业16175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996人)。发放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1039万人4103.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5.2万人,完成目标任务数3.1万人的170.08%。

7.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就业工作的新定位、新使命”“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就业是民生之本,青年群体能否顺利就业,更是关乎着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要主动在青年群体就业上下足功夫,为他们“指路”“点灯”“搭梯”,让青年群体得到理想的安置,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4年,发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1683名,发放补贴168.3万元。组织到岗参加见习合计671人,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602人。认定入库市级创业导师160名。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610场,线上线下提供岗位282044个,签订就业协议(意向)7398人次。开展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1811人次。共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063人。共接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4063人。全市已落实就业去向3918人,就业去向落实率为96.43%。

8.全市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进度基本情况。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执行率情况。全市下达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270万元,支出13,436.16万元,执行率94.16%。2023年末滚存结余资金执行率进度情况:全市2023年末滚存结余4,657.82万元,支出1,815.21万元,结余2,842.61万元,进度38.97%。应支未支情况:2024年筹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4270.00万元,支出13,436.16万元,应支未支617.43万元。2023年末滚存结余4,657.82万元,支出1,815.21万元,应支未支204.56万元。

9.强化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维护资金安全。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是支撑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生命线。加强就业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运行,是就业工作领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2024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根据《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就业补助资金和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人社建设“惠民行动”等重点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2024040)要求,积极开展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监督检查和重点工作督查。针对检查发现的违规申领就业见习补贴、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等12个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指导督促县(区)按时完成问题整改。同时,指导督促县(区)做好2023年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由市就业中心牵头整改的6个审计问题,现已整改完成5个,1个问题正在持续整改(普洱市涉及339人创业担保贷款逾期2,762.18万元)。二是开展就业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人社建设“惠民行动”工作。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廉普洱“惠民行动”建设细化实施方案》(20240503)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问题、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业创业资金管理问题等专项治理内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三是开展就业资金安全警示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利用职工学习和业务培训的机会,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案肃纪 廉政勤政促发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案为鉴、以人为鉴、以事为鉴,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和风险防控意识。

(二)工作亮点

1.健全服务体系,优化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目标,以创业促就地就近就业为抓手,集成政策、集聚资源、集合服务。按照“1+10+N”的建设布局,统筹市、县(区)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就业“幸福里”社区、就业创业服务站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形成全市“零工大市场、资源大循环”服务模式,实现就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服务共享”。目前,全市建成零工市场11个、就业“幸福里”社区4个、零工驿站17个、乡镇就业创业服务站103个,配备村级就业信息员1019人。

2.以零工“小市场”为突破,实现组织化就业程度大提升。零工小市场的建设运营成本较低、方式灵活的作用,为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城镇失业人员等未就业群体搭建了一座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沟通交流的“新桥梁”。2024年,普洱零工小程序共有164家企业入驻,160家企业发布岗位,提供岗位1558个,为2962名求职者提供服务。“智慧就业”平台共收集到338家企业发布线上职位1345个,提供岗位共9973个,其中省内5700个,省外4273个。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小而灵、小而精”的“月月招聘会”。已组织开展了23场招聘会,1094家企业参加招聘,提供工作岗位6578个,进场求职人员达24081人,线上线下共收到3299份求职申请,359名求职者现场与企业达成初步就业意向。

3.强化劳务品牌打造,赋能产业发展。立足地域特色、产业优势,坚持品牌赋能,打造品牌集群。一是打造“技能型”劳务品牌。搭建集“知识传播、技能培训、见习实习、创业孵化”为一体的“一基地、一中心、一街区”综合服务平台。培育了“普洱咖啡师”“普洱茶师”“佤山歌舞者”“景迈茶人”“孟连牛油果新农人”等14个具有区域特色的国家和省级劳务品牌,累计直接和间接牵引带动56.5万人就业创业。

4.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技术等支持。通过提供低成本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门槛,激发创业活力。勇于先行先试,“创业之城”建设显成效。以厅市共建“创业之城”建设为牵引,以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为抓手,建体系、搭平台、优服务、聚资源、激活力,持续优化创业生态,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初步显现。丰富创业载体,打破原有楼宇创业、园区创业模式,标准化打造思茅区为中心、辐射9个县、提供N种服务的“1+9+N”创业平台矩阵,培育市创业孵化园、普洱咖啡创意创业街区、大院1955创业社区、那柯里创业小镇、曼海创业村落等18个创业平台,集聚创业主体3954户、带动就业8980人。

5.提升转移就业组织化,促进农民增收入。坚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促增收”总要求,全力推进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一是构建“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公司+劳务经纪人+劳动力”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建立村级劳务合作社实体化运作,健全转移就业稳岗脱岗双向信息网格化动态监测机制,实时跟踪、精准掌握、及时帮扶。建立跨区域、常态化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让岗位信息、就业招聘、就业政策直抵群众“家门口”。二是持续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强化省际交流合作,拓宽转移就业新方式、新渠道,建成9个驻省外劳务工作站,为普洱籍务工人员提供多元化服务。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江苏省江阴区、浙江省象山县等地先后赴普洱市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工作。2024年,举办专场招聘会560余场,提供就业岗位209554个。三是规范外出务工“跟进式”服务,采取“人社部门+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驻外劳务工作站+部门联动”方式,以村为单位,梯次推进“促就业、稳岗位、保时长”等保姆式稳岗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好外出务工家庭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后顾之忧”。组织人社稳岗工作队适时到劳务输入地开展节日慰问、定期回访、稳岗留工等活动,帮助务工人员协调解决生活、工作困难,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三)“党建+就业”双提升,突出党建引领就业工作

2024年,普洱市就业中心始终将强化学习视为提升自身能力、指导实践以及推动工作的关键着力点,坚定不移地秉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理念,力求做到学思紧密结合,以学习成果促进工作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意向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充分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办事,保障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树立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2024年,积极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学习教育活动8次,活动期间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加强警示教育学习的紧迫性,以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的重要性。同时,借助“学习强国”app等媒体渠道,持续深入学习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学习,有效提升自身政治素养。在党组织建设方面,共组织开展了中心党员大会4次、支部委员会12次、主题党日12次。此外,中心每周五定期组织开展职工学习会,共组织开展了18次职工学习会,活动期间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努力做到与时俱进,不仅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做到学用结合,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性带着问题深入到县(区)、企业调研听取意见,特别在谋划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就业创业等工作中,深入实地开展调研,了解民情民意,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谋划工作的思路上、推进工作的措施上、服务群众的成效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应公开部门决算表有《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47,447,815.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93,815.19元,占总收入的98.83%;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54,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974,819.83元,增长313.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945,259.63元,增长328.3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9,560.20元,增长5.64%。主要原因是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人社厅 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财社〔2024〕67号,2024年5月下达我中心5000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普洱市实施全国公共就业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因本项目属于2024年-2025年年度任务,本年度全国公共示范项目资金支付3580.00万元。2.收到黄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务协作工作经费50万元及省就业局拨入失业动态监测费及驻外劳务工作站补助经费。本年度因省就业局拨入江阴劳务工作站补助经费5万元、而上年劳务工作站补助经费拨入2万元,经费较上年度增加3万,故本年度其他收入55.40万元比上年度52.44万元增加2.96万元,导致增幅5.6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47,468,208.27元。其中:基本支出4,167,656.37元,占总支出的8.78%;项目支出43,300,551.90元,占总支出的91.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0.00元、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039,564.91元,增长315.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9,539.66元,增长11.19%;项目支出增加35,620,025.25元,增长463.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1.2023年8月我中心调入5人,本年度1-7月全年在岗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2024年全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1.95万元,增幅11.19%。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人社厅 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财社〔2024〕67号,2024年5月下达我中心5000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普洱市实施全国公共就业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因本项目属于2024年-2025年年度任务,本年度全国公共示范项目资金支付3580万元,导致我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与上一年度决算数增幅463.7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67,656.3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54,743.80元,占基本支出的90.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2,912.57元,占基本支出的9.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00,551.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目经费795,689.82元,主要用于黄浦区劳务协作工作支出、就业创业和公共服务工作支出、失业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支出。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经费41,182,077.37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资金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支出、就业创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支出。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479,044.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帮扶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提升建设支出。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项目经费843,740.71元,主要用于着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93,815.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相比增加35,945,259.63元,增长32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63%。主要原因是1.去年8月我中心调入5人,本年度1-7月全年在岗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导致2024年全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41.95万元,增幅11.19%。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人社厅 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财社〔2024〕67号,2024年5月下达我中心5000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普洱市实施全国公共就业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因本项目属于2024年-2025年年度任务,本年度全国公共示范项目资金支付358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028,64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02%,完成年初预算的911.21%。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95,689.82元,主要用于黄浦区劳务协作工作支出、就业创业和公共服务工作支出、失业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85,779.20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6,89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工勤人员退休生活补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5,964.48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8,741.8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182,077.37元,主要用于中央补助资金支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支出、就业创业服务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8月我中心调入5人,本年度1-7月全年在岗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人社厅 关于下达2024年就业补助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云财社〔2024〕67号,2024年5月下达我中心5000万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普洱市实施全国公共就业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因本项目属于2024年-2025年年度任务,本年度全国公共示范项目资金支付3580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1,12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3.53%。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62,544.26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医疗费用;公务员医疗补助107,352.56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224.58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工伤保险、大病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我中心调入5人,本年度1-7月全年在岗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322,784.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年初无此项预算。其中: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79,044.00元,主要用于上海市对口帮扶人力资源市场功能提升建设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843,740.71元,主要用于着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海市对口帮扶人力资源市场下达资金、省级根据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推进完成情况下达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而年初未对该事项进行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1,2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4%。完成年初预算103.40%。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51,2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8月我中心调入5人,本年度1-7月全年在岗人数较上年同期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2.00元,决算为5,5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14.00元,增长71.1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2.00元,决算为5,5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14.00元,增长7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2,314.00元,增长71.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2.00元,支出决算为5,5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314.00元,增长71.1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22.00元,决算为5,5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14.00元,增长71.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5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人数增加,接待批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增加2,314.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单位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就业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2,912.57元,比上年增70,002.62元,增长20.4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 2,294,696.39元,其中,流动资产548,635.06元,固定资产  1,628,009.85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 118,051.4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494.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379.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8,04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4,54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采购服务项目支出(职业技能培训)2,593,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53,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53,500.0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102,5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37%。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1111


  
附件【2.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0918040840916.xlsx
附件【1.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0918040840916.xlsx
附件【3.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09180408409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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