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1000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辖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承担普洱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普洱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认定;全市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就业增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基层“一站式”就业服务站点,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岗位推荐、组织招聘会、组织培训、转移就业等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与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定点帮扶等机制,与江苏、福建、安徽等省份深化劳务协作,联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精准储备省外用工需求信息,加强组织输转、帮助稳岗等合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推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取得成效。不断健全完善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贷免扶补政策落实,加大力度支持初创实体,巩固做好创业平台、园区工作。 3.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来提高各方积极性,打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局面。 4.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针对性。督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脱贫劳动力培训进行筛选,制定合适的培训时间,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领域,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同时加强对脱贫劳动力创业服务指导,经过摸底调查根据脱贫劳动力就业愿望,提供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积极引导组织创业培训。 5.发挥劳务品牌带动就业效应。结合普洱市产业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挖掘、打造、培育劳务品牌。“普洱咖啡师(工)”“佤山歌舞者”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劳务品牌,“西盟工匠”被认定为省级技能品牌,“澜沧景迈茶人”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着力推进打造“镇沅茶匠”,“墨江哈尼厨艺人”等一批具有普洱特色和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强化品牌运维,提升品牌价值内涵,加大区域间输出、就业推荐服务,劳务、技能品牌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创业作用初步显现。 6.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以创业之城建设为抓手,按照“1+9+N”的平台建设工作思路。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孵化功能。 7.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情况。开发建设“普洱就业智慧”线上服务平台,提升完善招聘线上服务平台,集岗位发布、流程管控、招聘分析、企业服务与简历投递、在线咨询、跟踪服务等服务,可一号阅尽普洱“招聘”信息。开发建设“普洱零工微市场”线上服务平台,重点围绕个人服务、企业服务,通过“1+9+N”的模式,以普洱市区为中心,服务指导各县区建设、运行零工市场和零工微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主体提供高水平、全方位、便捷性的线上线下就业服务。 8.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动态就业服务管理,线上办理电子《就业创业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推进失业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落实创业服务、进一步拓宽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渠道。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与创业培训管理科,公共就业服务与信息管理科,稽核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应公开部门决算表有《收入支出决算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1472995.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48555.56元,占总收入的95.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24439.80元,占总收入的4.5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4980.51元,增长1.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440.71元,增长1.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9539.80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本年增加5人,按标准测算的人员经费增加;2、云南省就业局拨入省外劳务工作稳岗拓岗工作经费2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1428643.36元。其中:基本支出3748116.71元,占总支出的32.80%;项目支出7680526.65元,占总支出的67.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1632.41元,增长4.1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1305.04元,增长15.44%;项目支出减少49672.63元,下降0.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本年增加5人,按标准测算的人员经费增加,根据相关部门安排重新测算养老保险并补缴,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标准测算的基本支出增加;2、单位的项目资金较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48116.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5206.76元,占基本支出的90.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2909.95元,占基本支出的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0526.6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目支出779983.8元,用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培训支出等;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目支出5650448.37元,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其他就业补贴相关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497545.3元,用于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相关支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目支出529703.93元;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2845.2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48555.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0%。与上年相比增加175440.71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1、人员变动,本年增加5人,按标准测算的人员经费增加;2、根据相关部门安排重新测算养老保险并补缴,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按标准测算的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33896.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4%。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42153.3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相关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5403.2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2279.85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5650448.37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补贴和求职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其他就业补贴相关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3578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30574.4元,事业单位医疗0.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9390.3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17.63元,均用于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5009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2%,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97545.3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529703.93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相关工作;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22845.25元,主要用于其他普惠金融发展相关工作;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87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228782.00元,主要用于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56.00元,决算为32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56.00元,决算为325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6.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56.00元,支出决算为32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1356.00元,决算为32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措施。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51.00元,下降40.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1.00元,下降40.9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高度重视三公经费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措施。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上级相关部门调研指导工作,省市之间学习交流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2909.95元,比上年增加7939.95元,增加2.3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调入,在职增加5人,按标准测算的人员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185201.71元,其中,流动资产545122.76元,固定资产1508630.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31448.5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49.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962.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04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3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204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046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1111 |
||||||||||||
|
附件【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0919045115200.xlsx】 |
||||||||||||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