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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2023-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09-22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301000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

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公务员考务工作。

二是与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结合2022年全省人社事业发展计划,分解下达各县(区)31个事业发展计划指标。截至12月底,30项指标已完成,稳中有进,1项未完成,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数2915人,完成目标任务数4000人的72.9%。

1.突出就业优先基准,做实就业创业保障

着眼新经济结构、就业需求,以城乡劳动力良性流动为目标,搭建转移输送渠道,务工排查,甄选岗位,全程跟踪,稳岗稳人心。截至12月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5.09万人。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清单,让高校毕业生求职,用人单位招聘有明确靶向。构建“人社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就业格局,重点人群和就业困难人员应帮尽帮,进帮扶车间,用公岗托底,实施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水平。截至10月底,全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9.14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2933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364人加快推进“创业之城”建设,孵化园带动,场景叠加,信息集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35亿元,扶持创业7246人(户),带动就业17776人。制度跟进,出台高校学子智荟普洱行动计划,服务体系的动脉遍及各人群各地区。“佤山歌舞者”成为全国一百个知名劳务品牌之一,“普洱咖啡工”劳务品牌示范引领,走南闯北,走出劳务品牌新路子。

2.突出兜底纾困底线,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推动全面参保尽有所依,养老保险实现全国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现“18连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实现“7连调”。截至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177.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7. 7万人次,失业保险参保14.38万人次。抓紧企业这个最大的“容纳器”,蓄势接力,释放人社政策红利。社保先锋队员、人社挂包帮进百企,将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在职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等打捆办理。截至12月底,全市发放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2305户,返还金额2442.87万元,惠及职工4.8万人。缓缴养老保险企业97家,缓缴养老保险资金1470.87万元;缓缴工伤保险企业70家,缓缴工伤保险资金9.07万元;缓缴失业保险18户,缓缴失业保险20.15万元。减征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6644.9万元。发放中小微企业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713人445.7万元;发放中小微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1028人,补贴金额184.12万元。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253.79万人,社保卡一卡实现100余项业务通办。

3.突出内外兼修原则,做强人才人事保障

构建“内外引培、纵横发展、梯次跃进、服务实体经济”的人才队伍。强化本土人才培养,实施技能提升,努力培养应用型人才,全市高技能人才2915人,建立35个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12个市级专家科研工作站,破解基层发展关键技术难题。拓宽引才渠道,招引党政储备人才174人,教育类人才68人,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同向发力,着重解决教育、医疗卫生行业“引才难题”。2022年普洱市政府序列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1291人,截至12月底办理共聘用1006人,其中:公开招聘223人、紧缺人才招聘417人(含教育专项44人)、高层次人才直聘2人、简化程序考核直聘高层次人员1人、政策性安置363人,“三支一扶”招募58人。深化柔性引才,先后吸引院士、高层次人才专家到普洱开展休闲度假、调研考察、智力服务等活动。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人才评价破局立新。以赛促学,由“赛”入“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互通,发展通道进一步畅通,职业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破格晋升国家职业资格,400余名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参加职称申报和考核定职,提升职业成长高度。

4.突出治理创新思维,夯实和谐劳动基础

聚焦“监测、预判、评估、化解”,构建弹性主动的劳动关系,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保障监察,抓源头预防。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主线,落实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工资保证金规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等配套政策,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调解仲裁,抓效能建设。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和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对职工招聘、合同签订、岗位安排、合同解除、职业健康管理进行全过程服务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4.55%,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95.21%,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获评“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目前,内设1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信访科、计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市场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失业保险与信息管理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考试科、行政审批科、机关事业单位面试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下设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4个直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即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5人,其中:行政人员5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2022年行政人员调出3人,退休4人,事业人员调入1人,年末人员总数比上年减8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26,116,384.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759,835.75元,占总收入的98.63%;其他收入356,549.20元,占总收入的1.3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9,799.11元,下降2.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6,348.31元,下降3.69%;其他收入增加356,549.20元,增长100%。2022年总收入降低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8人,相应降低公车补贴及基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额度。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6,116,384.95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3,608.90元,占总支出的65.72%;项目支出8,952,776.05元,占总支出的34.28%。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9,799.11元,下降2.3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85,719.28元,下降9.90%;项目支出增加1,255,920.17元,增长16.32%。

2022年项目支出较2021年有大幅增长: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培养及专家基层工作站补助经费738,740.00元;创业之城专项经费642,615.44元;自有资金项目经费356,549.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63,608.9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625,024.84元,占基本支出的91.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8,584.06元,占基本支出的8.96%。人均支出:228,848.12元,基本与上年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2,776.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299款人才专项经费800,300元;2080102款人事劳动执法及维权业务经费662,503.54元、人社业务工作经费508,056.81元、2021年人事和劳动执法及维权业务经费44,911.54元、2021年人社业务工作经费98,354.11元;2080199款 2021年普洱市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运营补助及项目资金经费112,400.00元、2021年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268,615.69元、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2,049,928.14元、春节慰问农民工活动经费24,000元、2020年人事考试笔试业务经费80,186.50元、创业之城专项经费642,615.44元、普洱市创业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运营补助及项目资金经费2,000,000.00元、普洱市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培养及专家基层工作站补助经费738,740.00元、2021年人事考试笔试业务经费407,230.56元;2080599款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9,120元;2080799款省财政下达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50,000元、2021年度省对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专项资金941.10元;2130804款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励补助资金98,323.4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59,835.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3%。与上年相比减少986,348.31元,下降3.69%,降低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8人,相应降低公车补贴及基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额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1%。主要用于发放党政储备人才及全市事业单位引进紧缺人才安家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68,377.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6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维持机构运转及人员工资的正常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及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以及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加强城乡就业和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及设备更新、保障人事考试正常开展等。

3.卫生健康(类)支出1,190,64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及工伤、失业保险等财政配套部分的缴纳。

4.农林水(类)支出98,323.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是创业担保贷款省级奖补资金

5.住房保障(类)支出1,102,1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的缴纳。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8,912元,支出决算160,1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0,13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96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65.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8,912元,支出决算为160,10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0,13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9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520.41元,下降8.8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15.41元,下降4.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05.00元,下降45.46%;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数的大幅减少以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做到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人社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接待省人社厅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其他州市人社局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市直各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区)人社局汇报工作;挂钩联系点汇报工作及其他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8,584.06元,比上年减少239,522.94元,下降13.47%,下降的原因是2022年比2021年减少8人,相应降低公车补贴及基本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额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其他交通费用、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92,544,916.36元,其中,流动资产1,454,857.32元,固定资产86,299,260.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62,585.63元,其他资产元4,528,212.7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89,917.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04,604.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2,544,916.36

1,454,857.32

86,299,260.69


84,920,216.75




1,379,043.94



262,585.63

4,528,212.7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21,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301111


  
附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2023092105163939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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