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 ||||||||||||
|
||||||||||||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200000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和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政策,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宣传与信息批露、窗口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及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职业年金业务经办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工作,及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业务经办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市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卡、档案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属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于社会保障。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副科级),包括:办公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统计科、稽核科、信息档案管理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省、市人社部门决策和部署,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落实,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各项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2〕92号)要求,建立多方联动“四个机制”,建立扩面对象实名库,聚焦“十类群体”,开展“六个一批”专项行动,抓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确保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扩面任务。
2.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及时准确为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待遇;提前做好统筹内外资金安排,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离休人员规范津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
3.根据国家、省级统筹部署安排,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各项工作,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等业务规范有序经办。
4.持续推进云南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以“康乃馨”活动为抓手,统筹抓好社保政策宣传、适老化服务、行风建设等工作,建立康乃馨活动对象台账,进一步明确目标人群,做到底数清,活动新、有效果,不断提升社保经办能力和水平,有效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
5.常态化准确计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持续解决有企业经历中人和单位有欠费中人养老金准确计发问题。
6.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做好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考核工作,做好工伤保险预防培训宣传工作,持续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巩固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成果,确保新开工项目参保率达到目标要求。
7.做好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工作。加强与金融部门的联动,提升社会保障卡制发卡经办能力,确保符合制卡条件人员应发尽发。
8.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常态化调整机制,督促县(区)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补贴兑现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9.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大力推广使用手机APP进行自助确认,做好异地人员协助资格认证工作,继续为高龄、重残、失能等特殊人群主动上门确认。
10.加强网厅宣传,提高网厅知晓率。采用多种形式组织参保单位和参保人,重点对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开展使用操作培训,普及网厅系统使用操作和应用,让参保单位和个人主动应用社会保险网厅系统。
11.继续扎实做好社会保险疑点数据的核查整改工作,加大对县区的业务工作指导、监督、督办,督促违规基金追缴进度,督导问题整改到位。持续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对高风险地区、高风险业务实施重点监控,同时开展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照管理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431,894.8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431,894.8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7,125,722.07元相比财务总收入减少693,827.24元,下降9.74%,主要原因:2023在职人员比上年减少3人(2022年1月调出1人,9月退休2人),基本支出减少417,051.21元;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压缩经费开支,项目工作经费减少276,776.03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431,894.83元,其中:本年收入 6,431,894.8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431,894.8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7,125,722.07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93,827.24元,下降9.74%,主要原因:2023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2022年1月调出1人,9月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417,051.21元;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压缩经费开支,项目工作经费减少276,776.03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431,894.8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431,894.83元,其中:基本支出5,981,894.83元,与上年同口径6,398,946.04元相比减少417,051.21元,下降6.5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3人(2022年1月调出1人,9月退休2人),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450,0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726,776.03元相比减少276,776.03元,下降38.08%,主要原因: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对工作经费进行压缩。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3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31,894.83元,比上年预算数7,125,722.07元相比减少693,827.24元,下降9.74%。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4,325,525.00元,比上年预算数4,889,744.00 元减少564,219.00元,下降11.54 %。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45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618,612.03元减少168,612.03元,下降27.26%。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所需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业务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等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305,1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238,931.00元增加66,169.00元,增长27.69%。主要用于本单位9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516,504.90元,比上年预算数444,212.88元增加72,322.02元,增长16.28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230,398.54元,比上年预算数286,116.72元减少55,718.18元,下降19.47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28,579.78元,比上年预算数125,239.20元增加3,340.58元,增长2.67%。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30,715.85元,比上年预算数25,642.64元增加5,073.21元,增长19.7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工伤、大病医疗保险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45,034.76元,比上年预算数497,217.60元减少52,182.84元,下降10.4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预算数为1,312,9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职务、级别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12,98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预算数为1,638,876.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改革性补贴等津贴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38,876.00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预算数为757,127.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年终考核奖及基础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757,127.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预算数为516,540.90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6,540.9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预算数为230,398.54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0,398.5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预算数为128,579.78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8,579.78元,项目支出0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30,715.85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大病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0,715.85元,项目支出0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数为445,034.76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5,034.76元,项目支出0元)。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预算数为23,06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060.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预算数为1,71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11.0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预算数为3,71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电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711.00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预算数为52,224.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邮寄、电话、网络等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224.00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预算数为78,59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8,590.00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预算数18,731.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固定资产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731.00元,项目支出0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预算数为28,71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培训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71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预算数为19,517.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517.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8专用材料费(款)预算数146,410.00元,主要用于窗口单位标准化建设需要购买工作服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46,410.00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预算数60,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60,000.00元)。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经费(款)预算数为159,038.00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提取应上缴的工会费及行政补助工会会员活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9,038.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预算数为59,038.00元,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的相关集体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9,038.0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预算数327,122.00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活动租车费用。(其中:基本支出322,122.00元,项目支出5,000.00元)。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预算数49,3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驻村工作经费、退休人员重大节日慰问及报刊杂志征订费用。(其中:基本支出49,340.00元,项目支出0元)。
2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预算数295,440.00元,主要用于发放9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95,440.00元,项目支出0元)。
24.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5生活补助(款)预算数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517.00元,较上年24,801.00元减少5,284.00元,下降21.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517.00元,较上年24,801.00元减少5,284.00元,下降21.3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95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保障接待省社保局检查督导、调研等工作,州市社保部门之间交流学习,各县(区)社保中心汇报工作,挂钩联系点汇报工作及其他工作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实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0,000.00元,项目名称:业务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
(一)业务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
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检查督导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业务经办规范。
2.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6,202.00元,较上年预算701,981.00元相比减少75,779.00元,下降10.8%。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减少3人(2022年1月调出1人,9月退休2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060.00元,水费1,711.00元,电费3,711.00元,邮电费52,224.00元,工会经费59,038.00元,职工福利费59,038.00元,维修费18,731.00元,培训费18,710.00元,公务接待4,517.00元,会议费19,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22,12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340.00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012,374.49元,其中,流动资产245,483.82元,固定资产1,750,610.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280.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5,049.5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200111
|
||||||||||||
附件【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316024447121.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