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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2-03-28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22-0328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2-03-28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200000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及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及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库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巩固、 汇总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属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办公室管理本局的资产。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的编制数32名,内设10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办公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财务统计科、稽核科、社会化管理科、档案管理科、信息化管理科。2021年年末共有34人,其中:在职34人。退休人员7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紧紧围绕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抓好各项社保业务经办工作的开展,全面落实各项社保惠民政策,全面完成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紧紧围绕省社保局、市人社局印发的各项工作要点及事业发展计划要求,对标对表盯紧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梳理存在各类影响因素,研究针对性措施逐一加以解决,确保完成2022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一是及时准确为退休人员计发养老金待遇;二是按政策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三是提前做好资金安排,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四是确保已被认定为征地农民身份符合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补贴人员及时享受补贴。五是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3.持续开展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云南省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试行)》(云人社通〔2019〕112号)文件精神,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工作,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让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提高认识,大力推广使用手机APP进行自助确认,同时推广使用全国异地资格认证系统,下载使用相关数据,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能更好地为离退休人员做好社会化服务。  

4.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办工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按相关政策继续做好未计发正式待遇中人工作;提高对职业年金归集、赎回业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归集、赎回工作;加强学习和掌握业务经办流程,从而确保基金的安全。  

5.全面推行社会保险网上大厅业务经办。全市社保干部职工要树立“互联网+社保”思维,认清社保经办数据化的发展趋势,依托“云南人社12333”和“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服务平台,充分网上大厅的各项业务功能,按照“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大力精简办事申请材料,切实减少参保单位和参保人跑柜台次数,不断提升社保服务整体水平。将社会保险日常业务经办与网上大厅无缝衔接,提升办事服务的便捷度和网上大厅使用率。指导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使用网厅办理业务。要求社保业务经办员通过网厅审核办结相关业务。  

6.继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及成果应用。一是要全面精准摸清参保底数,建立跨部门涉社会保险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力求全面摸清应参保人员底数,精准掌握各险种参保扩面重点和方向。二是要强化广泛有效宣传发动,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我要参保”、“早参保多受益”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将未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布。四是要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打通社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 加快推进社会保险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和监督权。五是要健全动态管理机制,核实未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未参保企业单位名称/信用代码/用工人数及名册等基础信息,如实记录信息核实、参保状态、未参保原因等情况,并根据企业、城乡居民信息变动情况适时更新,已参保一个销号一个,实现动态管理,精准扩面。  

7.规范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依托全国统筹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使用,梳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努力推行综合柜员制办理模式,规范业务经办流程。继续推进待遇资格生物特征认证模式和大数据比对认证模式。巩固多领、冒领专项行动和待遇暂停人员专项清理工作成果。杜绝多领、冒领情况发生,及时清理待遇暂时超过6个月的人员。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致贫返贫、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工作。  

8.如期开展2022年度工伤预防培训工作。根据普洱市2022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有序开展,降低工伤事故发生率,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预防意识,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9.严格贯彻执行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做好2022年社保基金决算。一是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预算,与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全力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和基金支出的预算和实际执行差异率必须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并做好社保基金运行监控及分析工作。二是做好2023年社保基金预算工作,提高基金预算编制准确性,缩小预算执行偏离度。  

10.全面贯彻执行基金统筹改革政策。一是统筹指导各县(区)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明细科目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111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启用统一的账套及会计明细科目。二是统筹指导各县(区)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工作。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相关业务会计处理规定》通知(云财〔2021〕85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处理。  

11.强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内控,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完整。一是继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内控监督检查。二是继续做好部、省级下发疑点信息,认真布置组织每一期疑点数据核实处理工作。三是做好基金监督等监督检查部门,提出发现问题整改意见,监督问题整改到位。四是常态化开展基金案件通报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内部人员教育管理。  

12.加强业务窗口作风建设。全市社保经办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升经办人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纪律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完善各项业务经办规程,提升业务经办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严格精简材料清单,切实解决社保堵点问题。落实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各项任务要求,使社保服务更有温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1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7.其中:离休 0人,退休 7人。  

车辆编制0.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712.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712.5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上年687.60万元相比财务总收入增加24.97万元,增幅3.6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22.86万元,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0.8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712.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712.5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12.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上年687.60万元相比财务总收入增长24.97万元,增长3.63%,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22.86万元,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0.82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2.5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9.89万元,与2021年(上年同口径642.89万元相比减3万元减幅0.47%,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1人,形成的基本支出差额;项目支出72.6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44.71万元相比增长27.97万元,增长62.54%,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年初预算初安排业务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39万元,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经费22.86万元,增加2021年年终一次性奖金10.82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2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12.57万元2021年预算数687.60万元相比增长24.97万元,增长3.6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488.97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488.27 增长0.7 万元,增长0.14 %。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工作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61.86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44.71 17.15 元,增长38.35 %。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3.89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20.47增长3.42万元,增长 16.75%。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4.42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45.99 元减少 1.57万元,降低3.42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56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0 增长0.56万元,增幅100 %。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 29.63 元减少 1.02万元,降低3.42 %。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2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12.70元减少 0.18万元,降低1.38%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01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2.47元减少0.46万元,降低18.66%。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及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9.72万元2021年(上年)预算数43.36增长6.36万元,增幅14.67 %。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2年预算数为129.3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职务、级别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9.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津贴补贴(款)2022年预算数为180.2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工资支出、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改革性补贴等津贴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0.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资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110.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考核奖。(其中:基本支出99.28万元,项目支出10.82万元)。  

4.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44.4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8.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8.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2.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失业,工伤,大病保险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2年预算数为49.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33.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的办公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95万元,项目支出29.86万元)。  

1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410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1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电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41万元,项目支出万元)。  

1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4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邮寄、电话、通讯等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3.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79万元,项目支出11万元)。  

1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培训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1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提取应缴的工会费。(其中:基本支出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福利费(款)2022年预算数为6.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用于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的相关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31.0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其中:基本支出31.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交通费用(款)2022年预算数5.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租车费用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95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2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2022年预算数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2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维修(护)费(款)2022年预算数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2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7.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其他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1万元,项目支出6万元)。  

2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2年预算数0.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活动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2022年预算数22.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2.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市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的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2022年预算数51.82万元,期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51.82万元(其中:思茅区43.31万元,宁洱县3.45万元,景东县5.0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属企业离休干部津补贴。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万元,较2021年(上年5.49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54.8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8万元,较2021年(上年5.49万元减少3.01万元,下降54.8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9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遵守八项规定,节约开支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接待省社保局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其他州市社保中心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各县(区)社保中心汇报工作;挂钩联系点汇报工作及其他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2.68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项目名称:业务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  

(一)业务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  

1、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内控、稽核等检查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业务经办规范。  

2、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8.24万元,2021年预算39.24万元相比减少1万元下降2.5%。  

主要原因2021年职工退休1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0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05万元,固定资产71.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4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200111    

  
附件【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20220328102246987.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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