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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1-03-05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21-0305003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1-03-05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000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 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 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 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 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 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 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 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 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公务员考务工作。  

二是与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目前,内设18个科室,下设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4个直属单位。建立了局直属机关党委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设立6个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基本健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38名,行政工勤编制5名,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名,事业编制10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6人,其中:行政人员6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2人)。退休41人,离休人员0人。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的编制人数32名,年末实有35人,其中在职35人。退休6人。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人员编制事业编16人。实有在职职工人数15人,退休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稳定就业大局  

(1)瞄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加快构建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体系,健全完善就业扶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扩大内需、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战略有机衔接的长效机制。扩大丰富稳企业稳岗位、强培训促就业、兜底线防风险政策储备,推动取消限制就业不合理规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持续推动男女平等就业。研究出台平台就业劳动保障、就业服务政策。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建立就业政策落实督导机制,构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良性循环格局。力争全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7万人以上,失业人员再就业0.37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就业0.37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稳定在80.81万人以上,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确保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2)全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巩固疫情期间稳就业工作经验,持续实行全市统一调度指挥,完善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实施好全市第五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抓实全链条转移就业服务。深化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劳务输出品牌,提高组织化程度,优化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质量。结合我市实际,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拓宽省内转移就业渠道。依托省级劳动力余缺调剂平台,统筹省内岗位资源,抓好调余补缺,确保有就业意愿农村劳动力与用人单位无缝对接、选岗就业。  

(3)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更加注重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用好市场吸纳、创业引领、基层成长、就业见习等政策“服务包”,多渠道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强化易地搬迁就业帮扶,多渠道促进就业,确保搬迁群众稳定住、有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发挥好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作用,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力度。加大“贷免扶补”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发放贷款  10.44亿元,力争扶持自主创业0.83万人,带动就业1.9 万人。  

(5)抓实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对照三年投入1.09 个亿,实现培训8.4 万人次以上的目标,狠抓培训对象、就业方向、培训工种、帮扶措施、工作责任5个精准”,紧盯企业职工培训这个重点,做好易地搬迁劳动力、脱贫劳动力职业培训,构建技能提升绩效评价机制,完善目标绩效管理,坚持“需求导向”,广泛开展菜单式、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全年完成培训 3万人次以上,推动“民工经济”向“技工经济”转变,进一步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缺技能造成的就业结构性矛盾。  

(6)发挥市场作用服务就业。深入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没有建立经营性人力资源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6个县加快引进服务机构参与服务;努力建设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聚集发展,更好发挥市场促进就业的作用。  

2.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持续推进社保扩面。突出市场主体,以私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为重点,采取数据共享比对、稽核监督检查等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参保登记率。积极宣传引导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紧盯尘肺病重点行业,巩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成果,促进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继续实施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计划,继续开展工伤预防培训工作。  

(2)提升保障水平。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兜底功能。严格执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根据省级政策按时完成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根据省级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确保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规范有序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后“两费”申领相关工作。  

(3)深化社保改革。严格执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制度,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配合做好国家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验收工作。按省级要求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严格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制度,推进新业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全面完成2018年至2020年中人待遇清算,以及中央驻滇、部队文职人员、部队转隶人员参保缴费和资金清算。规范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经办工作。加快推进被认定为被征身份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补贴兑现工作。按照省级部署稳步推进职业年金经办管理和投资运营工作。  

(4)推动经办转型。积极配合省级推进全国统一社保公共服务地方平台建设。严格执行社保经办管理服务标准,按照省级部署加快推进社保服务“一网通办”。探索社保业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的综合柜员制经办服务模式,努力实现社保服务“线下一门办”。持续推进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网上自助认证工作。  

(5)强化风险防控。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不断完善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加强数据质量稽核,推进风险防控措施进流程、进系统。全面排查社保基金管理风险,督促风险防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见效,以及发现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评估工作。积极运用监管软件及财务一体化开展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管工作,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督质效。抓实各类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严格执行社保内控制度,加强社保经办风险隐患排查,核实疑点数据,加大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服刑领取和欺诈冒领待遇等违法违规基金追缴力度,进一步健全基金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3. 夯实人才支撑  

(1)深化人才人事改革。落实职称制度改革政策,指导职称系列(专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按相关领域职称评审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要求,落实医疗卫生、艺术、出版等行业职称制度改革。抓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改革落实,做好技能人员由职业资格评价向技能等级认定转型期间技能评价工作的过渡衔接,严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监管,推动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持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起草《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扎实做好市级事业单位的人事综合管理,适时组织实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突出人事考试对人才的选拔评价作用,提升人事考试队伍素质,加强人事考试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考试工作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考试考务工作人员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完善表彰奖励制度配套措施,稳步推行市级及市级以下表彰奖励工作,更好发挥表彰奖励工作的激励导向作用。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做好“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青年人才”等相关专项推荐评选工作,配合做好“党政人才”“企业人才”专项引进工作,做好“事业人才”专项引进工作,争取“创业人才”专项引进工作有所突破。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继续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服务,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矛盾。完善技能人才培训培养体系,提升技能人才工作水平,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落实好“技能云南”行动,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技能研修交流,深化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加快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努力实现全省新增高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促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稳步提高技工院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着力提升技工院校基础能力,创新人才引进使用。稳定技工院校招生规模,确保技工院校招生4万人以上,实现技能人才规模和技工教育规模“双提升”。  

(3)抓实招才引智。做好柔性引才工作,发挥云南省柔性引才基地普洱基地的作用。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对人才需求方面做好调研,掌握全市需求情况,积极申报,争取把符合引才的项目列入省级信息库,为柔性引才做好准备;做好服务,主动深入单位、企业了解情况 ,主动为基层送政策、送服务,为引进人才创造条件。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作用,广泛汇聚人才。  

4. 优化收入分配  

(1)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健全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信息体系,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制度。按要求开展企业薪酬指导计划,根据省级安排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2)持续抓好涉及疫情防控人员薪酬待遇保障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按照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聚焦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搬迁安置点,抓实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工作,继续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帮扶、职业培训、社保兜底、人才帮扶等工作。积极总结推广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经验做法,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改善农村地区群众生活。  

5.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1)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作用,全面实施“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集体协商制度,巩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妥善做好规模裁员以及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劳动合同电子化管理制度,维护新业态领域劳动者劳动权益,指导共享用工规范健康发展。完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制度,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2)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体制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建设,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协商规则。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形成争议化解的工作“闭环”。抓实调裁审衔接,加强与监察联动,完善协调机制。完善仲裁准司法制度体系,创新办案机制,全面推行分类审理,加强办案指导监督。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队伍的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调解仲裁工作效能,确保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  

(3)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规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认真开展执法专项行动,督办查处重大欠薪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持续开展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等非法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实施分级分类培训,指导各地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智慧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监察”,完善监控预警功能,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开展线上执法试点,切实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6. 提升人社服务水平  

(1)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广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抓实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积极推动1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扩展渠道,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2)推进信息化便民服务。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进人社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部手机办事通”、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创新公共服务模式。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就业实名制系统使用和管理,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高频公共就业服务信息与其他部门关键信息共享互用。依托人社部平台做好就业创业登记信息、失业保险待遇领取信息等公共就业业务经办信息的全国联网,完善“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功能,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动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逐步缩小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  

(3)持续推进行风建设。建立“好差评”服务评价体系,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窗口作风建设。总结运用好“大练兵、大竞赛、大比武、大讲堂”系列活动经验做法,持续推进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建立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练兵机制,与日常工作、业务培训深度融合,推动人人争当“服务标兵”“人社知识通”,提高一线经办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  

(4)着力加强综合性工作。加强工作对接,做好全市人社领域项目申报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县(区)按时间进度要求推进项目,按季开展项目实地检查。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市局内部审计工作。强化统计体系建设,提升人社领域数据统计质量。推进法治人社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加强数据共享和开发利用。持续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  

7.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围绕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认真筹划好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厅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机制,加大对党忠诚教育力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积极筹划、广泛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2)巩固提升党建水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巩固深化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持续推进“机关楼栋党建示范点”提升,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标准程序,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管理,创新党员教育方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厅各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开展“阳光服务、温暖人社”党建品牌质量提升行动,以党建带业务、党建带群建为抓手,推动人社党建品牌更上一个台阶。  

(3)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紧紧围绕“四个落实”,把严实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人社系统各领域。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人社纪检委员、纪检员队伍建设,组织办班培训,强化履职意识和能力素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腐败问题。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党规党纪学习和警示教育,突出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以案释德、以案促改,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严格管控意识形态。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聚焦举旗帜、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扛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建设,推进思想政治文化重点工作落实哦。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修订完善《厅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和《厅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厅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办法》,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培养锻炼,建设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人社干部队伍,为全省人社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即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即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13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33,615,85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737,486.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878,370.6  

与上年同口径33,432,574元对比增加183,283元,增长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3,615,857元,其中:本年收入32,737,486.4元,上年结转878,370.6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737,486.4元(本级财力32,737,486.4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33,432,574元对比增加183,283元,增长0.5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100万元。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3,615,85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3,615,857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7,486.4元,与上年同口径27,808,867对比减少141,380.6元,下降0.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3人,增加3人,形成的基本支出差额;项目支出5,948,370.6元,与上年同口径5,623,840对比增加324,530.6元,增长5.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较上年增加1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15,857,比2020年预算数33,432,574增加183,283元,增长0.55%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2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81,2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和交通补贴财政补助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9,962,203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19,819,349元减少142,854元,降低0.7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57,6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19,703,87元减少4,627元,降低0.23%。主要用于:人社业务工作及人事和劳动执法和维权业务方面的经费开支。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47,138.1元,比2020500,000元预算数减少52,861.9元,下降10.57%。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技能鉴定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608,920元减少358,920元,下降58.94%。主要用于:市就业中心再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费用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535,624.65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1,500,000元增加1,035,624.65元,增长69.04%。主要用于:一是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二是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81,491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1,475,375元减少93,884元,下降6.3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473,766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437,255元增加36,511元,增长8.3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887,888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1,824,139元增加63,749元,增长3.4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68,647.8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0元增加668,647.8元,增长100%。主要用于:2020年第四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及再就业资金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1,944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942,963元增加108,981元,增长11.5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31,556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453,468元减少21,912元,下降4.83%。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598,236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475,067元增加123,169元,增长25.93%。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12,968元,比2020年(上年)预算数65,518元增加47,450元,增长72.4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767,434.4元,比2020年(上年)预2,309,678元减少542,243.6元,下降23.48%。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局机关: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8,045,855元,项目支出4,622,894.27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3,605,68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605,688(其中:基本支出3,605,688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4,729,21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729,212(其中:基本支4,729,21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2,499,43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2,499,432(其中:基本支出2,499,432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16,74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16,740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74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51,944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1,944(其中:基本支出1,051,944元,项目支出0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00,740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740(其中:基本支出400,740元,项目支出0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4,398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2,230元,工伤保险缴费12,168,元,大病保险缴费200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140,084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40,084(其中:基本支出1,140,084元,项目支出0元)。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81,84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84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0(其中:基本支出51,962元,项目支出950,000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5,29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其中:基本支出10,295元,项目支出15,000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5,604.6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9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309.62(其中:基本支出10,295元,项目支出25,309.62元)。  

1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35,94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5,94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其中:基本支出35,948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13.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653,53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53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其中:基本支出323,532元,项目支出330,000元)。  

14.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1  

年预算数为300,0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0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00,000元)。  

15.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会议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00,0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16.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85,624.6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5,624.65(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85,624.65元)。  

17.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1  

年预算数为262,49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49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50,000(其中:基本支出12,492元,项目支出250,000元)。  

18.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585,76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385,7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0,000(其中:基本支0元,项目支出1,585,760元)。  

19.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70,61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611(其中:基本支出170,611元,项目支出0元)。  

2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1年测  

算数为170,61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0,611(其中:基本支出170,611元,项目支出0元)。  

21.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  

2021年预算数为158,0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2,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25,700(其中:基本支出32,300元,项目支出125,700元)。  

2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  

年预算数为853,07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33,076元,其中:职工公车补贴760,800元,其他交通费72,2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其中:基本支出833,076元,项目支出20,000元)。  

23.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  

2021年预算数为472,45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44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39,71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214,3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0,000(其中:基本支出58,153元,项目支出414,300元)。  

24.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41,781 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1,781 元(其中:基本支出1,341,781元,项目支出0元)。  

25.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5生活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1,080 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080(其中:基本支出1,080元,项目支出0元)。  

26.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款)2021年预算数为81,200 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2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81,200元)。  

市社会保险中心: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6,428,881.8元,项目支出447,138.1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1,328,30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28,304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304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1,851,98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851,984元,(其中:基本支1,851,984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991,98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91,980元,(其中:基本支出991,98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59,94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59,948元,(其中:基本支出459,948元,项目支出0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6,256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296,256元,(其中:基本支出296,256元,项目支出0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26,996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126,996元,(其中:基本支出126,996元,项目支出0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4,698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4,698元,工伤保险缴费4,608,元,大病保险缴费20,090元(其中:基本支出24,698元,项目支出0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433,612.8元,其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33,612.8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12.8元,项目支出0元)。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95,873.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57,97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7,896.10(其中:基本支出57,977元,项目支出37,896.10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1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其中:基本支出4,19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4,19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19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其中:基本支出4,190元,项目支出0元)。  

1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4,63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4,63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10,000(其中:基本支出14,63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3.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81,67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31,67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其中:基本支出131,670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4.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5,0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5,0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5,000元)。  

15.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会议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31,20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31,200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1,200元)。  

16.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6,84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76,840(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76,840元)。  

17.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4,93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93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0,000(其中:基本支出4,939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8.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2,50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22,500(其中:基本支0元,项目支出22,500元)。  

19.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3,60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6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其中:基本支出63,607元,项目支出0元)。  

20.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63,60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3,6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0(其中:基本支出63,607元,项目支出0元)。  

21.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1年预算数为388,21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48,210元,职工交通费用318,000元,其他交通费30,21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40,000(其中:基本支出348,210元,项目支出40,000元)。  

2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9,03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7,42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7,9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1年预算数为:53,702(其中:基本支出25,331元,项目支出53,702元)。  

2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021年预算数为:196,75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96,752(其中:基本支出196,752元,项目支出0元)。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本条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3,192,749.60元,项目支出878,338.23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1年预算数为620,07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基本工资620,076元(其中:基本支出620,076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1年预算数为866,47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行政人员工资支出津贴补贴866,472元(其中:基本支出866,472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11,2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1,200(其中:基本支出211,20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5,300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35,300(其中:基本支出135,300元,项目支出0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70,500元,其中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7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70,500元,项目支出0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交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3,872元,其中:工伤保险2,112元,大病医疗保险11,760(其中:基本支出13,872元,项目支出0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478,38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行政人员工资绩效奖金478,380(其中:基本支出478,38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1年预算数为193,737.6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93,737.60(其中:基本支出193,737.60元,项目支出0元)。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87,50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37,505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办公费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7,505元,项目支出50,000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000元,其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印刷费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91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水费1,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元,项目支出0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91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电费1,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元,项目支出0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13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的邮电费6,688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邮电费10,450元(其中:基本支出6,688元,项目支出10,450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00,19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差旅费60,192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差旅费4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0,192元,项目支出40,000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51,82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接待费2,271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接待费49,550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元,项目支出49,550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经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73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29,731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1元,项目支出0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9,73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福利费29,731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1元,项目支出0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178,33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144,600元,一般公用经费租车其他交通费13,737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租车其他交通费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8,337元,项目支出20,000元)。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442,94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事务一般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81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一般公用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30元,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就业工作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59,200(其中:基本支出13,745元,项目支出429,200元)。  

20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1年预算数为261,180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贴退休费和计生工资261,180元,(其中:基本支出261,180元,项目支出0元)。  

21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类)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款)2021年预算数为269,138.23元,其中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9,138.23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9,138.23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就业补助20807(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项)2021年预算数为4,500,000.00元,比2020年(上年)0元预算数增加4,500,0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下达各县()2021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四、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849,540元,较2020年预算2,774,091元增加75,449元,增长2.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门工作量增加,同时因物价生活水平的提高,各方面开支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  

2021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48,370.6元,其中,重点项目6个,绩效目标如下:  

1. 人社业务工作项目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是:此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保证局内各项业务能正常有序的开展,资金主要支出方向有:水电费、电话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新组建的人社局有18个内设机构,日常业务工作大量增加,各项业务经费支出增长。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为普洱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同时加强城乡就业和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与人社业务相关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信访维稳、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扶贫工作专项补助及工作队员补助、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等。  

2. 人事和劳动执法及维权业务经费项目经费93万元,绩效目标是:2021年将开展日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劳动能力鉴定业务鉴定人数350人次,调查取证、差旅费、支付工伤鉴定专家费及证书工本费等费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加鉴定人数预计达2.5万人)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需支付考核场地和设备、考务、命题、制卷、考评、检测等费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一是每年一次劳动保障执法年审工作;二是每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行动,用于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受理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日常巡查、追讨农民工工资等业务。  

3. 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项目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是:2021年预计招录700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预计需面试经费120万元;2021年,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预计将于8月中旬前完成,预计将公开遴选公务员100人左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人左右经测算,所需经费22万元;2021年将继续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招募面试工作。经测算,所需工作经费8万元;预计2021年引进各类紧缺急需人才230名左右,经测算,所需面试经费10万元;我市公务员面试监控系统于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实现了面试考点监控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使整个面试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已使用7年,面试监控设备严重老化,出现不能采集信息或不能处理录像信息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为保证各项面试工作顺利进行,需对面试监控系统进行较大维修,经测算,所需面试监控系统维修费30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项目经费50万元,绩效目标是:主要根据《关于印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考核暂行法》云财社〔2012291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的意见》以及《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考核办法》,我局承担着全市年度社保基金决算的编制、汇审工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布置和会审工作以及评优奖励工作,预计202011月下旬对九县一区300人次进行2场次的社保基金预决算布置及培训。  

  5. 业务费及档案培训工作经费39万元,绩效目标是:  

(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3)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6. 开展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5万元,绩效目标是:为了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做好普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落实文件精神,开展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实现创业创新,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服务技能,从而达到技能扶贫,精准扶困的目的开展工作。加大转移就业前培训力度,多形式的培训,做好大学生再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重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各项积极的稳就业政策,全力开展普洱市驻外就业服务和农村劳动省外输出保稳定就业服务工作站(上海、长三角),开展市上级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1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15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1个预算15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第三部分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27,252元,较上年744,673元减少217,421元,下降29.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69,252,较上年586,373减少189,964,下降37.0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15次,共计接待6,15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接待省人社厅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其他州市人社局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市直各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区)人社局汇报工作;挂钩联系点汇报工作及其他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8,000,较上年158,300减少300,下降0.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较上年增加0,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8,000,较上年158,300减少300,下降0.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人社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11    

  
附件【附件2.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表202103051015331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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