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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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 部门(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2020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律及政策。负责指导全市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及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负责指导全市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及专项经费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市信息系统建设及数据库维护工作。负责指导、巩固、 汇总全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做好加载金融功能社保卡的发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属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办公室管理本局的资产。普洱市社会保险局的在编人数32名,内设10个科室。2019年年末共有35人,在职35人。退休人员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普洱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印发《普洱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普政办发〔2016〕107号),并根据实施方案启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巩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成果、完善登记数据动态更新、积极推动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加大扩面工作力度等方面不断推进完善全民参保计划工作。普洱市现已草拟了《2019年普洱市全民参保计划扩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预计年内下发。通过全民参保计划数据精确比对、精准扩面,实现全市净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389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827人、工伤保险参保6296人,三个险种的总净增人数达到了25512人。确保了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7.45万人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继续巩固建筑业参保成果,全力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参保58637人,较去年增加了8539人,增长17%。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100%。对省级下发的27.43万未参保人员数据进行核实,截止10月31日,完成核实7.55万人,其中符合参加养老保险6.11万人,不符合参保1.44万人,已经参保0.73万人。还未核实19.88万人,计划于12月底完成核实工作。 (二)100%完成社保行业扶贫指标 全面落实“三个确保”,实现“三个100%”,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对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三类人员”,100%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现符合领取待遇人员,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上贫困老年人100%按时足额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 1.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25万人,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47.45万人,完成参保47.45万人,参保率达100%。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7.13万人(缴费37.45万人,享受待遇9.67万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0.32万人(缴费0.29万人,享受待遇0.03万人)。 2.全面落实各县区政府为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按每人100元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任务,实现100%政府代缴。全市为92478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代缴保费924.78万元,其中:思茅区25.99万元、宁洱县3.32万元、墨江县209.13万元、景东县51.48万元、景谷县15.38万元、镇沅县9.81万元、江城县70.03万元、孟连县1.46万元、澜沧县533.25万元、西盟县4.93万元;为57769名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代缴保费577.69万元,中:思茅区16.55万元、宁洱县22.96万元、墨江县42.45万元、景东县119.3万元、景谷县52.45万元、镇沅县33.86万元、江城县23.06万元、孟连县23.75万元、澜沧县224.17万元、西盟县19.14万元。 3.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共有14.23万人,领取待遇14.23万人,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中,符合《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的规定享受待遇的人数为0.41万人。 (三)严格贯彻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今年5月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9%降至16%;工伤保险一至八类行业在基准费率在0.75%的基础上降低50%执行,工伤保险降费率自从2018年5月起执行。 截止至10月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减费27390.2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费17290.2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费10100.05万。预计到2019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减费24047.38 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减费10639.62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减费13407.76万。 截止至10月末,全市工伤保险减费 1684.00万元。预计到2019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减费1587.48 万元。 (四)巩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工作 1.完成“中人”待遇清算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2.44万人,其中:应计发待遇的2014年至2017年退休的“中人”有5687人,其中能够准确计发待遇的中人有3700人。目前,普洱十县(区)及市本级能够准确计发待遇的中人,已全部兑现。 2.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跨制度转移、清算工作。全市收到并办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跨制度转入人员90人,收到转入养老金198.87万元;办理省内跨制度转移转出1人,转出养老金1.41万元。全市收到并办结职业年金省内转入人员218人,收到转入年金266.09万元;办理省内转出403人,转出年金470.51万元。 (五)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工作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转移接续情况 全市共转入退役军人245人,转入基金1229.39万元。 2.军转安置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情况 普洱市办结34人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业务,收到转入养老保险共250.57万元;办结 23人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收到转入职业年金共70.84万元。 (六)工伤保险同舟计划“二期”工作顺利推进 全市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707个、参保人数58637人、缴纳工伤保险费581.60万元。其中,在建建设项目数353个、参保在建建设项目353个、在建建设项目参保率100%、参保人数33524人、缴纳工伤保险费24.63万元;新开工项目数354个、参保新开工项目354个、新开工项目参保率100%,参保人数25113人、缴纳工伤保险费556.97万元。 (七)完成普洱市工伤保险医疗费联网结算系统上线培训 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全省社保经办系统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联网结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社险函〔2019〕35号)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协议机构的培训工作,完成了对普洱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927医院、市(区)社保经机构相关业务经办人员的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信息系统上线的培训。 (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实现省级集中 按照全省社会保险省级大集中管理系统建设规划,普洱市及时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数据的整理、在途业务的办结、问题数据的修复,11月4日顺利完成数据迁移,11月11日新系统顺利实现运行,标志着普洱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正式并入云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实现了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数据高效整合和应用的目标。 (九)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 1.“假人”数据核实。共接收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假人”数据4988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504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484条。2019年2月27日三期“假人”数据已核查处理完毕。 2.“疑似死亡”数据核实。2018年共接收疑似死亡数据1061条,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85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976条,已追回多发43人,追回金额11990.00元。 3.“重复领取待遇”数据核实。2019年第1期疑似重复数据需要核实的有45人,包含居民职工跨制度重复有34人、居民保险制度内重复有11人。目前,居民职工跨制度重复已办结29人,核实涉及多领待遇金额48696.25元,已追回22707.00元;居民保险制度内重复已办结9人;核实涉及多领金额15297.40元,已追回2933.00元。核查后已发协查函居民职工跨制度重复2人、居民保险制度内重复2人。 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执行情况“疑点”数据核实。共接收疑点数据9686条,涉及参保单位222户,参保人员1842人。经核实,没有问题的343条,均属于转移的个体工商户,不在退收范围;有问题9343条,单位215户,参保人员1731人,涉及应清退金额278990.70元。 5.审计署提供疑似死亡仍发放5月份待遇人员信息复核确认情况。共接收疑点数据20条,经核查,20人均属于公安和卫健数据有误,人员仍健在。 6.接收省人社厅下发的社保基金疑点数据148条,其中:城乡居民死亡领取城镇职工待遇26条信息,已处理18条,追回金额6392.26元;城镇职工死亡领取城乡居民待遇14条信息,已处理9条,已追回金额29806.12元;城镇职工和机关养老重复领取待遇47条信息,已处理47条,追回金额52270.00元;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重复领取待遇58条信息,已处理58条,追回金额17974.48元;城乡居民重复领取待遇3条信息,3条已处理完毕。 (十)协同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 全市实有被征地农民36536人,已经参加社会保险16548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450人;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098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1989人,其中领取待遇1856人。 (十一)深化系统行风建设 1.持续推进“减症便民”行动。根据《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精简取消社保经办证明材料和解决社保堵点问题的通知》(云社险发〔2018〕1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减症便民”工作,确保39项精简取消材料清单和23个社保堵点问题不反弹,明确要求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必须全面取消39项精简取消材料清单,全力解决23个社保堵点问题,明显简化办事流程和手续,优化经办管理服务,提高社保业务经办效率。 2.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和经办宣传力度。一是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5月31日,进入普洱市思茅区森盛林化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接待工伤保险政策咨询80多人次。二是开展社保降费减负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多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主要利用广播电视、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政策知识咨询、发送短信、在业务大厅播放LED滚动显示屏进行宣传等多种宣传形式,对社保降费减负有关政策进行了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的宣传。共印发宣传材料23520份,广播电视等媒体报道10次,发送短信8759条、现场咨询 5236人次,召开座谈会11场,参加企业单位150余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60余家,深入企业宣传46场,接受咨询 2000余人次。 3.加强业务经办大厅窗口作风建设。充分调动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对业务系统操作权限及时进行调整分配,明确工作职责,并积极窗口业务经办人员相关政策知识、业务规程、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等的学习,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积极疏解群众反映的问题,规范窗口服务,严格工作纪律。市级业务经办大厅开展业务培训共十二期54人次,其中培训县级经办人员4人,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经办能力,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转。目前,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拟表彰为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17-2019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初审公示已通过。 (十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在活动中,我们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整体推进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二是认真开展创建活动,加强支部建设,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的党支部。三是扎实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深入思茅区道生根社区服务三次,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单位的凝聚力。通过活动营造欢乐、喜庆、向上的节日气氛,丰富党员职工的生活,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职能,落实管理责任,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保障社会保险事业可持续发展,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依法理财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行为。编制预算时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国家和我市有关方针政策。 2.真实可靠原则。部门预算数据真实准确。 3.完整统一原则。涵盖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各项收支,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4.收支平衡原则。部门预算编制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增收节支、理性节约的各项规定,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三)编制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结合2019年社会保险局全年实际财政状况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0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预算 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06,6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06,6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0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322,321元,下降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人员调出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06,668元,其中:本年收入6,906,668元,上年结转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06,668元(本级财力6,906,668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322,321元,下降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人员调出1人。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06,6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906,668元,其中:基本支出6,406,668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322,321元,下降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2019年人员调出1人。 项目支出500,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0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06,668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22,321元,下降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出1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801。233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47,943元,降幅2.98%。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1人。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正常工作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500,000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的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数为169,068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594元,降幅0.35%。主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35,566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44,732元,减幅为25%。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1人。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02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640元,减幅为2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1人,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10,289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增加20,140元,增幅为7%。主要原因是:因职工工资增长自然增长,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112,833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3,277元,减幅为2.8%。主要原因2019年调出1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548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29,934万元,降幅64%。主要原因是:阶段性降费。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职工工伤、生育保险费及大病医疗保险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429元,比2019年(上年)预算数减少15,391元,降幅为2.7%。主要原因是:2019年调出1人。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1,271,232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232元,项目支出0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补贴(款)2019年预算数为1,835,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916元,项目支出0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1,014,720元,其中:(基本支出1,014,720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35,566元,其中:(基本支出435,566元,项目支出0元)。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10,289元,其中:(基本支出310,289元,项目支出0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2,833元,其中:(基本支出112,833元,项目支出0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18,250元,其中:工伤保险2,723元,失业保险1,70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825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0元,项目支出0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559,429元,其中:(基本支出559,429元,项目支出元)。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11,147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7元,项目支出90,000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4,190元,其中:(基本支出4,190元,项目支出0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2020年预算数为17,690元,其中:(基本支出4,190元,项目支出13,500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寄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7,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0元,项目支出3,000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31,670元,其中:(基本支出131,670元,项目支出100,000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0,000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5会议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9,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9,000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82,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8,116元,项目支出64,800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81,679元,其中:(基本支出4,879元,项目支出76,800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2,144元,其中:(基本支出62,144元,项目支出0元)。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62,144元,其中:(基本支出62,144元,项目支出0元)。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0年预算数为390,983元,其中:(基本支出340,983元,项目支出50,000元)。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73,116元,其中:(基本支出20,216元,项目支出52,900元)。 23、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164,124元,其中:(基本支出164,124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06,668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2%。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6,728,989元对比减少322,321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调出1人。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及其他办公费用等的开支。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500,000元对比增加0元。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84,309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90,807元,增加32.55%。主要原因:职工交通补贴支出311,400元从人员支出调整到公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预算末安排购置车辆,末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末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000元,涉及民生资金,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末纳入本次预算公开。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如下: 业务费及档案培训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 (1)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开展社会保险业务内控、稽核等检查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业务经办规范。 (2)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全市社会保险财务培训人数至少50人次,全年对全市各县区业务指导次数5次以上。 (3)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数 2019343人,满意度不低于90%。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679元,较上年减少3,103元,增下降3.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1,679元,较上年减少3,103元,下降3.7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2次,共计接待536人次。减少的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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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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