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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04_A/2018-0307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0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8-03-07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本市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2、负责经办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给付、运营和结算管理;负责市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审核登记、证卡发放、变更登记和扩大覆盖面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管理、拨付。

3、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统计制度、预警制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运行安全;负责编制、汇总全市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及报表、财务报表和统计报表。

4、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等各项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工作;开展特殊病、慢性病门诊补助,为参保职工投保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附加意外伤害险。

5、负责职工个人医疗帐户的建立和管理;指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和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6、按规定做好全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和医疗费用的审查工作;做好参保人员就医管理工作。

7、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

8、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建立、完善、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

9、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咨询、宣传教育和业务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10、负责对各县(区)医疗保险工作业务指导。

11、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主要工作

1、继续做好医疗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完成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加快完善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险的相关配套政策及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做好相关政策的执行和宣传培训以及协调指导等工作,认真研究完善缴费管理,规范业务经办流程,逐步实现城乡居民持卡就医。

3、继续推进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审核系统的应用,不断完善审核规则,提升审核管理的效果和水平。

4、继续推进付费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总额控制管理,探索城乡居民付费制度控制办法,提升管理办法的有效性。

5、进一步加强两定机构的监管和医疗保险审核工作,把城乡居民统一纳入医保服务协议进行监管,积极发挥专业审核队伍的力量和作用,进一步加强基金安全和医疗保险稽核管理工作,维护基金安全。

6、按照省级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7、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防线,确保基金安全、人员安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普洱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按照科学化、规范化要求做到基础数据真实、重点工作突出,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实行预算公开、透明、规范。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8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财务总收入487.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7.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487.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7.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7.0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487.0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预算总支出48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02万元,占总支出的90.76%,项目支出45万元,占总支出的9.24%。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377.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2.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86万元。208款支出主要反映人员经费及业务费支出、210款支出主要反映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221款支出主要反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保障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0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6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35%。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300.14万元对比增加141.8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医保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万元,如医疗保险宣传费、培训费、数据维护费。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223.39万元对比减少178.3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7.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1.12万元,下降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377.8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53.2万元,下降12.34%。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0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8.93万元,增长2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2.5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02万元,增长28.6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8.0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1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3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9.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8.8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5.44万元,增长2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及工资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7.02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36.51万元,下降6.9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预算不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医疗保险工作正常业务费及宣传费。


第三部分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26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2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3.99万元,同比下降48.36%。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26万元,较2017年的8.25万元 减少3.99万元,主要是由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业务指导和各县(区)人员来本单位办理业务等公务往来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附件2: 普洱市医疗保险管理局2018年预算部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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