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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2-04_A/2018-0307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3-07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2018-03-07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点击数: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基本职能是: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就业方针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开展劳动力市场信息政策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区域的劳务交流,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负责失业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管理和指导工作。

主要工作是:

(一) 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

(二) 负责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

(三) 负责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才资源供需状况;

(四) 负责预测预警失业率变化状况;

(五) 负责实施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六) 负责失业保险经办管理工作;

(七) 负责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

(八) 负责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

(九) 负责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

(十) 负责辖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

(十一) 负责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

共就业和人才服务。

(十二) 承担普洱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及普洱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认定;

(十三)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共涉有5个科室:1、办公室;2、财务统计科;3、失业保险业务科;4、就业和人才服务科;5、信息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年,普洱就业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九大会议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认真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积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周密部署、统一安排,积极扎实开展、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就业质量得到不断提高,有力推进普洱劳动就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就业工作取得新成效

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不断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和就业环境,进一步扩大和稳定就业。保证每户“零就业”家庭都至少已安置了1名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了当期“零就业”家庭;城镇登记失业率为 3.74%,全市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二)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普洱市劳动就业局通过“就业援助月”活动和全面落实就业扶持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有力的扶持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1.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送温暖”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月活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成效。

2. 全面落实就业扶持优惠政策,通过充实政策项目,完善补贴办法,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兑现各项补贴,有力扶持重点群体实现就业。

3. 着力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完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多渠道全方位实施就业创业引领。

(三)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

加强创业促就业政策保障,完善促进创业优惠扶持政策。继续把落实“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和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为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着力点,努力做好三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并进一步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发布宣传短信、发放宣传单等手段,营造了浓厚的创业氛围,启动实施“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普洱市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的作用,抓好实施,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勇于自主 创业,推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实现新提升

坚持“以促进就业创业为目标,以提高能力为核心,面向市场、服务社会”为宗旨,着力完善和健全就业培训和创业体系,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工作目标。

(五)公共就业服务迈出新步伐

一是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残疾人就业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落实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及各种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各类群体就业。二是继续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证工作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三是做好重点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按时做好数据汇总和上报。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要求,健全监测企业从业人员情况基础数据档案,形成了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按时完成了数据报送和分析工作任务。全面推行就业信息监测制度,通过定期收集统计调查城乡就业失业数据,建立和完善失业预警机制。

(六)推进失业保险工作跨上新台阶

普洱市劳动就业局以认真执行失业保险制度为重点,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进一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和管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预警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功能作用,推动失业保险制度建设和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

1. 通过开展重点工作专项检查,加强稽核和重点监控等,顺利推进开展征缴工作。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认真落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扎实开展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帮扶创业、预防失业工作。

2. 开展失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工作。为提高我市失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不断走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同时,将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把档案管理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专项业务来落实。

3.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做好迎接业务档案管理达标验收的准备工作。

(七)开展“群众路线教育” 实践活动取得新实效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就业局按照市人社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就业局工作实际,及时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积极参加,通过认认真真学文件,扎扎实实查问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部门(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务总收入464.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0.3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4.4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入464.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0.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4.4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0.3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280.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总支出46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4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209.42万元,占总支出的4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01支出190.03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行政经费及人员工资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2支出0.65万元,主要反映离退休人员经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80505支出27.18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89901支出0.3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失业保险缴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款)”2101102支出13.5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医疗费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03支出6.2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公务员补助的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01199支出1.4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工伤、生育费的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210201支出15.84万元,主要反映财政补助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疑缴费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02支出1万元,主要反映档案管理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09”支出9万元,主要反映失业保险经办工作业务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80111支出13万元,主要反映再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业务费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2080799支出80.44万元,主要反映大学生创业园工作经费2万元,上年结转小贷工作经费78.44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130804支出105.98万元,主要反映上年结转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奖补资金;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总收支占比分布图表等)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68万元(2080101款2080502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175.53万元占基本支出240.18的73.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240.18的6.3%。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183.99万元对比240.18万元增加56.1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提高工资分配,同时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42万元,如失业保险工作业务费9万元,再就业工作业务经费开支13万元,档案管理费开支1万元,创业园工作2万元;小贷工作业务经费78.44万元,小贷工作奖补工作贴息105.98万元等开支。(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98.72万元对比209.42万元增加110.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小贷工作经费78.44万元和小贷奖补贴息金105.98万元比去年大。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80.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33.99万元增加46.35万元,增长19.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经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190.03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31.51增加58.52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提高工资分配,同时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0.6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0.59万元增加0.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经济水平的增长而随之工作经费开支增长.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8万元减少7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档案管理费开支较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0万元减少1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压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18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6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压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7.18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21.55万元增加5.63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6万元减少14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是:经费开支压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39万元,没有可比性。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此款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0.39万元增加3.2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2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4.78万元增加1.47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18万元增加0.2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12、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8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13.99万元增加1.86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提高.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单位)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15万元,较2017年预算15.53万元减少0.38万元,下降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费、失业保险工作经费、再就业和技能鉴定费、大学生创业工作经费。

第三部分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1.4万减少1.4万元,同比下降1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是由于0工作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开展0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的10万元没有增加(减少),主要是由于工作量导致增加(减少)。主要用于接待小贷、招聘会、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范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7年的1.4万元减少1.4万元,主要是由于工作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大致范围)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附件【附件2: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8年预算部门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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