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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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000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公务员考务工作。 二是与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目前,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市场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失业保险与信息管理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考试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测中心(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政治建设,引领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深 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高度重视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纪律,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不断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提升学习效果,引导广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以坚强的党性和严明的纪律为政治生态建设打好思想理论基础,推动人社工作提质增效。 2.突出就业优先,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组织化就业工作机制,坚持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务工两手抓,持续健全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地就近就业组织化水平;着力搭建各县(区)新型劳务用工平台,健全驻外劳务工作站网点,完善劳务协作、企业“直报直供”机制,提升外出就业组织化水平,协同解决好产业发展和就业供需匹配问题,有效破解企业用工难、群众找工难等问题,促进就业提质扩容。大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技能普洱”行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提高就业竞争力。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政策,支持各类重点群体创业。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快推进“创业之城”建设,整合盘活资源要素,结合“高原特色农业、文旅康养、绿美乡村、城区改造+创业”等模式,因地制宜全域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完善优化创业服务支撑,吸引一批创业合伙人入驻、创业项目落地。 3.健全保障体系,兜牢织密社会保障网络。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重点群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精准推动“一户一职保”,落实补贴政策,引导企业积极承担起社会责任,努力推进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职业群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不断织密兜牢保障底线。以完善社保基金安全分析制度为突破,强化基金监管,推进“四位一体”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四防协同”提升基金管理水平,确保社保基金平稳运行。深入推进社保多元合作,全面开展社邮、社银合作,打造“城市一刻钟、农村社区全覆盖”的社保便民服务圈。稳步推进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以及个人养老金制度、25个配套政策落地,精准解读政策,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 4.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 持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质效,推进人事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完善规范高效运行闭环,全面提升工作质效、不断强化服务保障。高效组织实施事业人员招聘,高质量服务保障教育、卫生、产业等重点领域补齐人才短板,积极落实各级支持人才发展措施。转变服务意识,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做好常规工作,持续提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队伍能力素质。严格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持续健全完善收入分配体制机制,深化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要求落实到位。强化工资政策指导及贯彻执行,规范事业单位享受特殊津补贴政策审批监管。持续推动市级绩效考核分配指导意见实施,引导支持创新绩效考核分配机制,协同推进教育领域绩效改革,促进医疗机构绩效功能发挥,突出“绩优酬优”激励导向。认真贯彻执行人事考试质量体系标准,严格“考前、考中、考后”安全风险防范,抓实“考卷、考生、考点、考场”规范统一管理,提升人事考试服务质效。健全规范考试安全、服务考试、部门联动、应急处置考务体系机制,加强人事考试考务培训,提升事业单位考官素质能力。 5.提升治理效能,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争议处理、行政指导、监察执法、风险防控机制,加快构建劳动关系双方自主协商、社会三方协调、政府依法调整的工作格局,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着力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全体劳动者合法权益,以权益保障提升就业质量,让广大劳动者工作更加体面、劳动价值充分体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6.强化行风建设,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水平。持续发挥牵头单位协调作用加快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个人就业创业、退休3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线上办理工作,打造“一个标准、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反馈”服务模式,推动人社领域可联办事项高效整合、集成办理。拓展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保卡应用,推动更多事项“一卡通办”,推行高频证(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人民群众办理人社业务满意度。纵深推进人社政策法规宣传“五进”活动,让广大群众对人社政策服务“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深入开展“厅局长走流程”等体验活动,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从可办向好办、快办、易办转变,不断增强群众办事满意度、体验感和获得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5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在职人员1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为7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5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45.6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9.72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3243.50万元,对比减少了388.11万元,降低了11.9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未将单位自有资金收入纳入年初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55.3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5.6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9.7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5.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2981.50万元对比减少126.11万元,降低了4.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不再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855.3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845.6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6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2481.50万元对比增加364.17万元,增长14.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不再纳入项目支出管理;项目支出9.7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762万元对比减少752.28万元,降低98.7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部门工作经费项目纳入基本支出,不再纳入项目支出管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5.3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2981.50万元对比减少126.11万元,降低了4.2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5万元,2024年(上年)无此项目预算数。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569.5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1718.01万元减少了148.49万元,降低了8.64%。主要用于: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的发放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24.25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225万元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人社业务工作及人事和劳动执法和维权业务方面的经费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45.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差旅费、业务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费及其他支出等项目经费相关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上年30.00万元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再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办公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与2024年(上年)预算数200万元持平。主要用于: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73.98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237万元增加36.98万元,增长15.6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2.14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3.26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34.36%。主要用于:事业工勤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3.6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206.23万元减少12.61万元,降低6.1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0.74万元增加0.28万元,增长37.84%。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3 万元,比2024年(上年)0万元预算数增加6.63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89.27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85.79万元增加3.48万元,增长4.0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9.58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7.08万元增加2.5万元,增长35.31%。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51.5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52.87万元减少1.35万元,降低2.60%。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14.48万元减少2.96万元,降低20.4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财政配套部分。 1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项)2025年预算数为3.10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算数0万元预算数增加3.10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贴息资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143.49万元,比2024年(上年)预156.04万元减少12.55万元,降低8.04%。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5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5.67万元,与上年同口径2481.50万元对比增加364.17万元,增长14.68%,;项目支出9.7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762万元对比减少752.28万元,降低98.72%。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5年预算数为504.9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职务、级别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04.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5年预算数为546.3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改革性补贴等津贴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46.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5年预算数为174.8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及基础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174.82万元,项目支出0元)。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7绩效工资(款)2025年预算数为115.9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115.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93.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3.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98.8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98.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51.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1.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2.5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大病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5年预算数为143.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3.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29.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的办公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9.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印刷业务工作时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4手续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0.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的手续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6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电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5年测算数为25.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邮寄、电话、网络等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5年测算数为54.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4.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维修(护)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8万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4租赁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培训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5 年预算数为14.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5年测算数为1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1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7委托业务费(款)2025年预算数14.0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进行业务档案电子化信息采集发生的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2025年预算数27.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提取应上缴的工会费及行政补助工会会员活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5年测算数为16.71万元,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的相关集体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6.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15.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保险及维修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5年预算数为122.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活动租车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22.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 2025年预算数为123.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驻村工作经费、在职退休人员节日慰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3.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5年预算数为40.99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4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5生活补助(款)2025年预算数为227.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221.17万元,项目支出6.63万元)。 30.310资本性支出(类)02办公设备购置(款)2025年预算数为12.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2.29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51万元,较上年27.45增加2.06万元,增长6.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21万元,较上年12.15万元增加2.06万元,增长16.9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为199次,预计接待1214人次。 增加的原因: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工作,普洱市人民政府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厅市共建“创业之城”协议,加强与省人社厅共建“创业之城”力度,并成功组织申报2024年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深入开展东西部劳务协作,多措并举推进全市创业就业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2024年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已接待云南省人社厅等上级部门调研,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福建省福州市、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社局等省内外州市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以及下属县(区)人社部门来访,工作交流较去年大幅增加。2025年,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深化“创业之城”建设、全力实施全国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在接待标准严格遵循规定的情况下,预计接待批次和人数比上年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0万元,与上年15.30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持平的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人社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5个,绩效目标如下: 1.人社业务工作经费124.25万元,绩效目标为市人社局内设16个科室,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4大板块业务量较大,各项业务经费支出增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需工作经费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开支。根据《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普办发〔2020〕8号),市委市政府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招引20000名左右各类高校毕业生到普洱市就业创业,其中:事业人才专项牵头责任部门为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经费。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34号)关于“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公务员面试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的规定,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科学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统一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不含教师岗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笔试及面试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2019〕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促进调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调配,一般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一般每年度集中开展1次,由我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招募面试经费。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10号)精神,2023年我市开展了“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2024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3.人事和劳动执法及维权业务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为开展日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职业技能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由于鉴定人数增加,调查取证工作量增大,差旅费、支付工伤鉴定专家费及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加鉴定人数预计达2.5万人)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需支付考核场地和设备、考务、命题、制卷、考评、检测等费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每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行动,用于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受理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日常巡查、追讨农民工工资等业务。 4.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经费45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5.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经费30万元。绩效目标是:为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做好普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落实文件精神,开展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实现创业创新,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服务技能,从而达到技能扶贫,精准扶困的目的开展工作。加大转移就业前培训力度,多形式的培训,做好大学生再就业工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重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各项积极的稳就业政策,全力开展普洱市驻外就业服务和农村劳动省外输出保稳定就业服务工作站(上海、长三角),提升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结合普洱市产业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挖掘、打造、培育普洱劳务品牌。以创业之城建设为抓手,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1.52万元,较2024年预算250.06万元增加491.46万元,增长196.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工作经费纳入公用经费预算管理,项目工作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相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8612.8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5.3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8357.8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9.6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资产总额8870.1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7.3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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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313101528653.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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