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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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0000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建设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分析和预测辖区内人力资源供需状况;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的落实工作;辖区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辖区内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工作;向辖区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承担普洱市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普洱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全市创业担保贷款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办理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的审核、认定;全市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业务指导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属于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包括:办公室,财务统计科,就业与创业培训管理科,公共就业服务与信息管理科,稽核科。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就业增收。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就业服务体系,打造基层“一站式”就业服务站点,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就业岗位推荐、组织招聘会、组织培训、转移就业等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转移就业。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依托与上海市黄浦区、金山区定点帮扶等机制,与江苏、福建、安徽等省份深化劳务协作,联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精准储备省外用工需求信息,加强组织输转、帮助稳岗等合作,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推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取得成效。不断健全完善扶持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认真抓好贷免扶补政策落实,加大力度支持初创实体,巩固做好创业平台、园区工作。 3.始终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政策扶持来提高各方积极性,打开高校毕业生就业新局面。 4.加大就业工作力度,提高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针对性。督促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对脱贫劳动力培训进行筛选,制定合适的培训时间,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领域,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同时加强对脱贫劳动力创业服务指导,经过摸底调查根据脱贫劳动力就业愿望,提供技术指导和项目支持,积极引导组织创业培训。 5.发挥劳务品牌带动就业效应。结合普洱市产业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挖掘、打造、培育劳务品牌。“普洱咖啡师(工)”“佤山歌舞者”被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劳务品牌,“西盟工匠”被认定为省级技能品牌,“澜沧景迈茶人”被认定为省级劳务品牌;着力推进打造“镇沅茶匠”,“墨江哈尼厨艺人”等一批具有普洱特色和影响力的劳务品牌。强化品牌运维,提升品牌价值内涵,加大区域间输出、就业推荐服务,劳务、技能品牌直接或间接带动就业创业作用初步显现。 6.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以创业之城建设为抓手,按照“1+9+N”的平台建设工作思路。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挥平台孵化功能。 7.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情况。开发建设“普洱就业智慧”线上服务平台,提升完善招聘线上服务平台,集岗位发布、流程管控、招聘分析、企业服务与简历投递、在线咨询、跟踪服务等服务,可一号阅尽普洱“招聘”信息。开发建设“普洱零工微市场”线上服务平台,重点围绕个人服务、企业服务,通过“1+9+N”的模式,以普洱市区为中心,服务指导各县区建设、运行零工市场和零工微市场。为灵活就业人员和用人主体提供高水平、全方位、便捷性的线上线下就业服务。 8.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对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动态就业服务管理,线上办理电子《就业创业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推进失业人员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落实创业服务、进一步拓宽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渠道。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参照管理事业编制13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8.41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110.00万元。 与上年530.83万元相比财务总收入增加19.58万元,增长3.69%,主要原因:促进农村劳动力省外转移,深化沪滇劳务协作,上海黄浦区劳务协作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8.4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38.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450.0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62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550.4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3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41万元,与上年340.03万元对比增长68.38万元,主要原因2024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3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110万元对比减少8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农林水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市级配套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8.41万元,比上年450.03万元对比减少11.62万元,下降2.58%。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01(项)预算数为286.94万元,比上年235.55万元预算数增加51.39万元,增长21.82%。主要用于:单位行政经费及人员工资的支出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款)行政运行2080111(项)预算数为30.00万元,比上年30.00万元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再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办公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1(项)预算数为35.86万元,比上年0.00万元预算数增加35.86万元,增长10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项)预算数为1.69万元,比上年30.47万元预算数减少28.78万元,下降94.4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事业单位工勤编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预算数为33.98万元,比上年27.84万元预算数增加6.14万元,增长22.05%。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事业单位医疗2101101(项)预算数为14.94万元,比上年12.20万元预算数增加2.74万元,增长22.46%。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费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预算数为8.46万元,比上年8.00万元预算数增加0.46万元,增长5.75%。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项)预算数为2.24万元,比上年1.86万元预算数增加0.38元,增长20.43%。主要用于:单位工伤、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213(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款)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项)预算数为0.00万元,上年80.00万元预算数减少80.00万元,降低1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贴息资金。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4.30万元,比上年24.11万元预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78%。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上缴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8.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8.41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预算数为8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支出。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预算数为10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3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津贴工资的支出。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预算数为5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综合目标绩效奖)的支出。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预算数为3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5.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算数为1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缴费的支出。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预算数为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预算数为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伤及大病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预算数为2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预算数为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再就业工作办公经费的支出。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印刷费支出。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预算数为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再就业工作办公经费的支出。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预算数为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再就业工作邮电费的支出。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预算数为6.00万元,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再就业工作差旅费的支出。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预算数为3.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再就业工作差旅费的支出。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预算数为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8万元,项目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再就业工作公务接待的支出。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预算数为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会费缴费的支出。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预算数为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会福利费的支出。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预算数为22.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3万元,项目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交通补贴及一般公用经费的交通费的支出。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预算数为1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4万元,项目支出9.2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及再就业工作其他商品服务的支出。 21.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5生活补助(款)预算数为3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8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本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本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58万元,较上年5.14万元减少4.56万元,下降88.7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接待规定,健全接待清单制度,规范经费审批和报销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在上年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无。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8万元,较上年5.14万元减少4.56万元,下降88.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接待规定,健全接待清单制度,规范经费审批和报销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接待上级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其市、县区人社局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各县(区)就业部门汇报工作及其他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增减变化原因: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如下: 1.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经费30.00万元。绩效目标是:为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做好普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落实文件精神,开展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实现创业创新,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服务技能,从而达到技能扶贫,精准扶困的目的开展工作。加大转移就业前培训力度,多形式的培训,做好大学生再就业工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重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各项积极的稳就业政策,全力开展普洱市驻外就业服务和农村劳动省外输出保稳定就业服务工作站(上海、长三角),提升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结合普洱市产业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挖掘、打造、培育普洱劳务品牌。以创业之城建设为抓手,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82万元,较上年35.68万元预算增加8.14万元,增长22.81%。主要原因:本年度在职人数较上年增加3人,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18.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5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50.8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13.1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0.00万元,流动资产增加2.41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增加12.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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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表20240304060726489.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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