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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2024-03-05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2/20240305-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4-03-05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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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统筹办法和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等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失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有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贯彻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专家基层工作站等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组织拟订全市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授权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

10.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监督企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公务员考务工作。

二是与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目前,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就业促进与农民工工作科、人力资源市场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科、失业保险与信息管理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人事考试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市社会保险中心、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基金统计监测中心(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财务不独立,隶属局机关)。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1+9+N”创新创业平台,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一张网,在服务入驻企业特色化和飞地经济有所突破。实施更为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统筹打造城市、农村两条就业创业生态链,提供培训、招聘、引培、输出、资金、兜底等一条龙就业创业服务,围绕高校毕业生、技能型劳动者、返乡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精准定位、分类施策,在稳就业基础上抓实创业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开展常规化和制度化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技能和素质,释放劳动力的创新能力。

2.持续深化社保精准扩面。抓住全民参保,精准扩面,全面压实县(区)、乡(镇)、村(社区)责任,整合力量、分层分类推进,努力实现参保结构与普洱市人口基数、发展现状相匹配,法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职业群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全覆盖。健全基金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操作规范,优化经办流程,加强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协同联动,根据业务板块,常态化开展审计调研、双随机督查。突出全程把控,以从严从实的作风抓好专项整治,从制度上、机制上、程序上、手段上和监管上根治问题、消除隐患。

3.持续提升人才人事工作质效。加强政策和服务集成,推动人才和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精准化、集约化。加大对事业单位躺平式干部治理,推动职称评审、管理考核、薪酬分配相衔接。加大国际人力资源开放合作,设立边境劳务合作管理服务中心,深度打造培训合作、互访交流、职业教育、学术研讨、劳务合作等互学借鉴、创新创业平台,逐步实现供需对接。

4.持续推进劳动关系和谐。延伸电子劳动合同场景运用,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继续加大用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工作,夯实劳动保障基础。拓展与政法、网信、网监、信访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消息互通常态研判机制,构建成员单位协调、整治、维权、信访链式防控。抓好欠薪易发多发行业企业劳动关系运行监测,动态跟进、动态清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5差额供给单位0定额补助单位0自收自支单位0;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事业编制54实有在职人员11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

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人员0,退休人员为7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4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1.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1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3409.14万元,对比减少了165.64元,降低了4.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市委编办发文要求撤销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并将人员编制10名安置到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普洱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81.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81.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8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同口径3273.45万元对比减少291.95万元降低了8.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市委编办发文要求撤销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并将人员编制10名安置到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普洱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43.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81.5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支出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5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2493.45万元对比减少11.95万元,下降0.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市委编办发文要求撤销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并将人员编制10名安置到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普洱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项目支出762万元,与上年同口径915.69万元对比减少153.69万元降低16.7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普洱市创业公共实训基地运营费用经费预算,上年安排了2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1.5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3273.45万元对比减少291.95万元降低了8.9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18.01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1714.58万元增加了3.43万元增长了0.2%。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的发放及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25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225万元持平。主要用于:人社业务工作及人事和劳动执法和维权业务方面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预算数为4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45.00万元相比保持不变主要用于社保中心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差旅费、业务培训费、邮电费、劳务费、交通费及其他支出项目经费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预算数为30.00元,比上年30.00元预算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再就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办公费用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0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数400万元减少200万元降低50%。主要用于: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23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159.02万元增加77.98万元增长49.0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3.26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60.98万元减少57.72万元下降94.65%。主要用于:事业工勤退休人员退休金财政补助部分的发放。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23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208.30万元减少2.07万元降低0.99%。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74万元,2023年(上年)预算数0.72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2.78%。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失业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85.79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87.77万元减少1.98万元下降2.26%。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7.08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8.79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19.45%。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52.87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62.75万元减少9.88万元降低15.7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及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4.48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算数14.59万元减少0.11万元,降低0.75%。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伤保险财政配套部分。

1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项)预算数为0.00元,2023年(上年)预算数80.00元预算数减少80.00元,降低1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市级贴息资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56.04万元,比2023年(上年)预175.95万元减少19.91万元,降低11.32%。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8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5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2493.45万元对比减少11.95万元,下降0.48%项目支出50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780万元对比减少280万元,下降35.90%

1.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1基本工资(款)2024年预算数为536.7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职务、级别工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36.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2津贴补贴(款)2024年预算数为604.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改革性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2017年改革性补贴等津贴补贴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04.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3奖金(款)2024年预算数为246.4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年终一次性考核奖及基础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246.47万元,项目支出0)。

4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7绩效工资(款)2024年预算数为83.1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基本支出83.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 301工资福利支出(类)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206.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06.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92.8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1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52.8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2.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5.2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伤、大病保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工资福利支出(类)13住房公积金(款)2024年预算数为156.0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6.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1办公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85.9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发生的办公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44,项目支出73.53万元)。

1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2印刷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印刷业务工作时发生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

1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5水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2.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1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6电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6.7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电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99万元,项目支出4.80万元)。

1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07邮电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26.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邮寄、电话、网络等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4万元,项目支出19.50万元)。

1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1差旅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84.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差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2.49万元,项目支出51.60万元)

1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3维修(护)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维修(护)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万元)。

1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4租赁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租赁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

18.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6培训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培训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19.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7公务接待费(款)2024

年预算数为1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接待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10.40万元)。

20.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6劳务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1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33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

2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8工会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30.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规定提取应上缴的工会费及行政补助工会会员活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6.50万元)。

2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9福利费(款)2024年测算数为21.69万元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用,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符合政策的相关集体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150.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开展业务工作时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油、保险及维修费用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12.07万元)。

24.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39其他交通费用(款)2024年预算数为139.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和公务活动租车费用。(其中:基本支出116.56万元,项目支出23万元)。

25.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款)

2024年预算数为92.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驻村工作经费、在职退休人员节日慰问等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18万元,项目支出56.90万元)。

26.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2退休费(款)2024年预算数为37.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37.10万元,项目支出0元)。

27.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05生活补助(款)2024年预算数为196.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其中:基本支出196.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10资本性支出(类)02办公设备购置(款)202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无与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45万元,较上年37.91减少10.46万元,下降27.5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15万元,较上年22.21万元减少10.06万元,下降45.2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预计208次,计接待1294人次。

减少的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接待省人社厅视察、检查、调研工作;其他州市人社局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市直各部门检查考核工作;各县(区)人社局汇报工作;挂钩联系点汇报工作及其他需要接待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0万元上年15.70万元相比减少0.40万元,降低2.5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下降的原因:严格按照上级的相关要求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保证三公经费逐年递减主要用于保障人社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6个,绩效目标如下:

1.人社业务工作经费125万元,绩效目标为市人社局内设16个科室,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4大板块业务量较大,各项业务经费支出增长。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就业工作,需工作经费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开支。根据《普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行动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普办发〔20208号),市委市政府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招引20000名左右各类高校毕业生到普洱市就业创业,其中:事业人才专项牵头责任部门为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全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及公开遴选工作业务经费200万元,绩效目标为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经费。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34)关于公务员录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公务员面试经费应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的规定,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提高面试科学性,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我局将统一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不含教师岗位)。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笔试及面试经费。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20198号)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促进调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的调配,一般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公开遴选一般每年度集中开展1次,由我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考务工作。三支一扶人员招募面试经费。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缓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人才紧缺的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110号)精神,2023年我市开展了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2024年将继续开展此项工作。

3.人事和劳动执法及维权业务经费100万元,绩效目标为开展日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职业技能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由于鉴定人数增加,调查取证工作量增大,差旅费、支付工伤鉴定专家费及证书工本费等费用增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参加鉴定人数预计达2.5万人)和专项职业能力认证工作需支付考核场地和设备、考务、命题、制卷、考评、检测等费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每年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行动,用于检查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受理日常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日常巡查、追讨农民工工资等业务。

4.社会保险业务工作经费40万元,绩效目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指导全市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的日常工作及培训;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确保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使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5.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经费5万元,绩效目标为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报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业务检查督导工作,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业务经办规范;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满意度不低于90%

6.就业和社会保险工作经费30元。绩效目标是:为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做好普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通过落实文件精神,开展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搭建创业创新平台,实现创业创新,提高贫困人员的就业服务技能,从而达到技能扶贫,精准扶困的目的开展工作。加大转移就业前培训力度,多形式的培训,做好大学生再就业工作。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为重点,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各项积极的稳就业政策,全力开展普洱市驻外就业服务和农村劳动省外输出保稳定就业服务工作站(上海、长三角),提升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工作,全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结合普洱市产业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全力挖掘、打造、培育普洱劳务品牌。以创业之城建设为抓手强化创业孵化平台建设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4年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50.06万元,较2023年预算257.82万元减少7.76万元下降3.0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根据市委编办发文要求撤销普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并将人员编制10名安置到普洱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普洱市公共就业及人才服务中心,相应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8870.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9.96元,固定资产净值8602.4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5.01万元,受托代理资产2.8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7.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

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131600111


  
附件【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30406012498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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