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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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 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 普人社办〔2024〕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所属事业单位: 现将《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发布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做到层层把关,排隐患堵漏洞。 二、严格履行“三审”制度 (一)初审。由科室负责人承担,主要负责把好政府信息的语言文字关,避免出现错字漏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文字流畅,结构合理。 (二)复审。由分管领导承担,主要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具体内容、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在全面了解信息内容的基础上,审查信息内容是否存在不宜公开,审查信息内容是否存在表意不明、歧义的地方,审查信息内容是否存在泄露公民隐私的内容,如完整身份证、银行卡号等。对初审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回。 (三)终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从全局的角度进行最后审核把关,确定是否作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对不符合要求的稿件应作退回。 三、认真执行“三校”制度 信息稿件“三校”与“三审”同步进行,对应科室负责人为一校,单位分管领导为二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三校。全部稿件均认真校对三次以上。校对人员负责对校样的文字进行技术整理并对质量负责,达到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三校后,编辑人员发布信息前对全文再进行一次校对。 四、具体要求 (一)正舆论导向。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要落实导向管理全覆盖要求,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彻落实到信息采编的各个环节;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社会舆论,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强管理要求。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严格管理微信公众号及其采编人员;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息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发布信息事实,确保信息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 (三)严审核内容。确保信息报道准确客观、导向正确后方可发布,不得发布未经核实的信息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的网站、微信、客户端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信息发布单位的信息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转载来源。 (四)重追责问责。进一步贯彻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科室负责人和信息稿件编辑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把关不严、信息不实、造成重大网络舆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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