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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23-12-18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31218-00002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2-18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任务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12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的补充通知》,2023年交办市农业农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委员提案共75件,其中:主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协办人大代表建议18件;主办政协提案21件,协办政协提案29件,内容涉及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充分反映了各级代表和委员对普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职责。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办理工作负责部门及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召开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研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第一时间印发《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普农办〔2023〕12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求各有关科室(站所)要提升思想认识、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理,确保如期完成办理工作。

(二)严格办理程序,提升办理质量。针对今年办理涉及的交办、办理、答复等程序,充分与市政府办沟通对接,做到早着手、早准备、早谋划。认领任务后,及时分析建议、提案文案背景、内容和需解决的问题,以此为基础开展分办工作,征求各科室、站所意见2次,组织召开分办协调会议和任务交办会议各1次,确保内容对口、职能对口、职责对口。在办理过程中,始终要求“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均先与委员协商,再进行面商,最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针对人大代表、提案委员所提问题,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答复前充分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准确把握问题脉络,科学制定解决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确实提升办理质量。主动配合办理协办建议和提案,按时提供协办意见,积极参加协办单位组织的调研和面商活动。

(三)强化督查落实,提升办理实效。通过采取领导督办、重点催办、专人承办等措施,积极做好跟踪督查和督办工作。进入5月后,共发布督察通报8期,电话或当面提醒50余次,不断压实办理责任,提高办理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较比往年,市农业农村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一定进步,通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但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与代表、委员们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办理过程中与代表、委员联系沟通不够积极主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二是统筹不强,特别是需要多部门、多科室综合办理的件,在抓统筹方面不够全面。三是个别承办科室办理质量不高,对一些问题调研不够深入,存在对不能办理的原因解释不清等情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局将聚焦推动省委、省政府“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市委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中心工作,针对我局在办理政协提案过程的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认真加以解决。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意见,反映的是普洱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目标都是为人民服务。下一步,我局切实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着力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持续推动“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有效抓手,切实发挥好建议、提案对“三农”工作的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进一步完善办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吸收借鉴兄弟单位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严格落实“先协商、后答复”和“责任领导带队面商”要求,通过“走出去”面商、“请进来”座谈等方式,不断扩大面商范围,提高代表、群众的参与度,拓宽办理渠道。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不断加强对办理工作的跟踪问效,按照“谁负责办理回复,谁负责跟踪落实”的原则,瞄准责任科室任务责任人,加强对B类件承办后期办理的跟踪问效。

四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做实强农惠农政策和机构改革后相关职能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增强执行政策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建议和提案的公众满意度,保障建议和提案的办理效果,全力推进普洱农业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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