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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2023-11-13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31113-00028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1-13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杨 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减少残膜对土壤污染的提案》(第209号)交我们办理,经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一、普洱市地膜回收利用基本情况

(一)推广新型农膜。推广使用国家新标准农膜和高强度加厚地膜,让农户认识农膜“三提高一标识”,从源头上促进农膜的可回收性,杜绝使用假、伪、劣质农用地膜。

(二)强化执法监管。普洱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严禁厚度小于0.01 mm的农用地膜流入生产领域,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6家,未发现经营销售厚度小于0.01 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情况。2023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农用薄膜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准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普洱市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普农〔2023〕67号)印发各县区开展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三)争取项目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结合普洱市农用地膜使用情况,组织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积极申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下达示范推广厚度为0.015 mm的加厚地膜21万亩的任务,到位中央补助资金630万元。探索健全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推动“生产—使用—回收—处理利用”一体化的农膜污染综合治理,全市年度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97%。2023年在墨江、江城、孟连3个县各推广使用1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在孟连县推广4万亩加厚地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级层面的领导小组,明确市、县(区)、乡(镇)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公众广泛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争取在每个县(区)建设一家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及在重点覆膜区域建设多个回收站点,做到应收尽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强化农膜市场监管。

(二)推进回收利用。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探索使用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以农药经销店、规模化种植基地等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开展工作。一是年初印发了《普洱市农膜回收利用工作要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扎实完成试点项目任务。做好2022年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4个加厚地膜试点县工作,督促试点县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加强对墨江、江城、孟连3县2023年项目的调度工作。三是建立健全农膜工作台账。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健全完善农膜日常工作台账,并指导辖区内农用薄膜销售者、使用者、回收者依法建立台账,如实记录农用薄膜销售、使用、回收等情况,确保相关台账可查、可验、可追溯。四是严格落实地膜国家标准。严格落实今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中有关“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实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的要求,执行聚乙烯地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全生物降解膜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要求,不得含有聚乙烯、聚丙烯等烯烃类原料,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五是会同相关部门加大违法打击力度。积极协调工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确保辖区内不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农用薄膜。加大打击违法生产、销售不达标地膜等违法行为力度。六是做好工作调度。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实行双月调度,市、县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至少组织召开1次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会议,有效推动工作落实。

感谢您对普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政协209号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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