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209号提案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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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减少残膜对土壤污染的提案》(第209号)交我们办理,经商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现答复如下: 一、普洱市地膜回收利用基本情况 (一)推广新型农膜。推广使用国家新标准农膜和高强度加厚地膜,让农户认识农膜“三提高一标识”,从源头上促进农膜的可回收性,杜绝使用假、伪、劣质农用地膜。 (二)强化执法监管。普洱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严禁厚度小于0.01 mm的农用地膜流入生产领域,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6家,未发现经营销售厚度小于0.01 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情况。2023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农用薄膜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非标准地膜、不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等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普洱市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普农〔2023〕67号)印发各县区开展打击非标地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三)争取项目支持。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3号),结合普洱市农用地膜使用情况,组织景东、景谷、镇沅和澜沧县积极申报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下达示范推广厚度为0.015 mm的加厚地膜21万亩的任务,到位中央补助资金630万元。探索健全农膜回收网络体系,推动“生产—使用—回收—处理利用”一体化的农膜污染综合治理,全市年度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2.97%。2023年在墨江、江城、孟连3个县各推广使用1万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在孟连县推广4万亩加厚地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成立市级层面的领导小组,明确市、县(区)、乡(镇)主体责任,按照“政府扶持引导、企业市场运作、公众广泛参与、资源循环利用”的原则,争取在每个县(区)建设一家废旧地膜回收企业及在重点覆膜区域建设多个回收站点,做到应收尽收。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健全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全链条管理体系,强化农膜市场监管。 (二)推进回收利用。全面普及标准地膜,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地膜,积极探索使用环境友好型生物可降解地膜。建立健全回收网络体系,提高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和处置水平。严格农药包装废弃物管理,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以农药经销店、规模化种植基地等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完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合理处置肥料包装废弃物,对有利用价值的肥料包装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促进包装废弃物减量,无利用价值的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集中处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农村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感谢您对普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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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协209号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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