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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对政协普洱市五届二次会议第093号提案的答复函
2023-11-13   作者: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31113-00024  公开目录:  提案议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3-11-13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民建普洱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提案》(第093号提案)交我们办理,经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现答复如下: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实现形式和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和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既可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也可以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各县(区)都按时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对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采取“以设成员股为主,确股到户,是否设集体股由成员民主决定”的模式,村级成立了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村民小组组建了经济合作社,并由农业农村部门统一登记,赋予社会信用代码,获得市场主体地位。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法选举产生了股东代表成员,理事长、监事长和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把抽象的“集体所有”财产量化到成员个人身上,明晰了成员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增强了成员的财产主体地位。全市共设立村级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1009个,村民小组组建经济合作社12588个。2022年,全市1009个行政村(包括涉农居委会16个),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32037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3203.64万元,发包及上交收入2654.08万元,投资收益2629.88万元,补助收入5499.93万元,其他收入8049.47万元。经营性收入24012.39万元。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平均达23.79万元,其中总收入100万元以上村23个、50—100万元的村90个,新增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170个,总数达到832个。农村集体经济焕发了崭新活力,在统筹农村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农户形成多元化收入、优化农村分配秩序和创新乡村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的目标任务是: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稳步提升;持续加大经营性收入比重,经营性收入占总收入的80%,确保每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以县为单位,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到10万元以上,每个县(区)选树1—2个总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政策机制。全市建立了“市级统筹、县乡主体责任、村级具体实施”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进机制。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普洱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普洱市产业型集体经济翻番项目指导方案》,市委农办印发了《普洱市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全覆盖实施方案》《关于做好产业帮扶和村集体经济全覆盖工作的通知》《普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的通知》,市产改办印发了《普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农业农村与财政部门联合转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普财农〔2022〕7号),县(区)制定了产业型集体经济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具体方案。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县级相应制定了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三资”管理办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开支审批,严格执行限额授权、逐级审核制度,推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权,定期对集体财务收支账目进行公开公示,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重大事项、集体资产处置或处分、重大投资项目等,严格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定期进行公开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二)推广适宜发展模式。结合普洱实际,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10种模式,即依托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开发资源拓展发展空间、盘活资产发展物业经济、村企合作优势互补、异地抱团开展投资置业、电商物流带动三产融合、社会化服务解决难题、股份合作完善利益联结、服务生产获取劳务收入、挖掘潜力打造美丽村庄、红色教育基地带动发展的模式。全市也涌现了一些典型,向省级输送村集体经济发展优秀案例。如,墨江县联珠镇愧竜村把2019年度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万元作为本金入股到墨江县盛鑫石厂,盛鑫石厂用法人房产作为抵押保证,盛鑫石厂每年分红愧竜村委会4.5万元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股份合作型)。又如,宁洱县勐先镇谦乐村于2017年组建安乐寨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从本村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土地中流转来1370亩土地,并与玉溪元江云航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合同。专业合作社收取0.2元/公斤的管理费,每年最少可得到60万元收益,依据村委会集体经济占30%的分配比例,每年可获得18万元的集体经济收入(服务创收型)。

(三)注重培养乡土人才。市农业农村局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乡村振兴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县乡村干部持续开展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运行培训。除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全市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培训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培训外,还分别配合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现场推进培训”,并在市委组织部举办的乡村干部培训、驻村第一书记培训班上,派专人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探讨”专题辅导;在市乡村振兴局举办的培训班上,派专人作“农村三资管理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专题辅导;在县(区)高素质农民(乡村发展带头人)培训班上,派专人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等专题辅导。仅2022年,自行组织和参与市县相关业务培训6期,近三年来累计培训各级干部800余人次。今年又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普洱市2023年乡村人才培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培养产业发展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村科技人才,提出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2500人次以上;跟踪培养农村电商人才1000人以上;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8万人次以上,实现转移就业83.1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1.4万人以上;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57名,争取选派认定省级科技特派员60名的发展目标,各项目标都明确了责任单位具体抓。

(四)借力项目助推发展。先后组织实施了合作股份、产业型集体经济翻番、中央和省级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项目,扶持资金从最初的每个村扶持10万元,逐年增加到每个村50万元,今年将增加到每个村70万元。2005年至2014年,全市共争取省级财政扶持项目170个,到位扶持资金1664万元。2014年,组织、发改、财政、农业、扶贫、林业等8部门联合开展了村集体经济“合作股份”试点,市、县两级共确定88个试点村,全市累计注入红色股本1560万元,全面推进“合作股份”试点工作。2016年至2022年普洱市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 3.5亿元,发展多种模式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各金融机构把扶持村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切实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切实解决村级组织“无钱办事”“无力办事”的问题。今年已到位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扶持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4480万元,用于扶持64个行政村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目前各县(区)正在组织编制项目方案,待省委组织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统一组织评审后实施。

二、面临的困难

(一)人才队伍缺乏。面对新形势,部分村干部办法不多,创新不够,缺乏懂经济懂管理懂技术的人才。普洱的不少村具有很好的资源,但却没有利用好,资源优势没有变为经济优势,发展上还极为被动,坐等上级给项目、给政策、给扶持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组干部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上定位不高、思路不宽,加之受地域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农村地区很难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二)产业基础薄弱。部分村村级资源少,产业基础薄弱,没有产业支撑,导致村集体经济增长空间不大,大多管理粗放、产业链短,内生造血机制未激活,缺乏长期发展动力和活力,没有形成产业化、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格局,产业融合程度低。

(三)管理不够规范。开展清产核资、管理运行、财务核算、收益分配、审计监督等工作,涉及大量的专业知识,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的本组织规章制度还有待完善,对于省市相关政策的知悉和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没有很好的将制度用好用活,管理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监督管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人才建设。注重从能人、大户、创业致富带头人中选优配强村组干部,大力培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领头人,将具有年龄和学历优势的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返乡大学生和退役军人纳入村级后备队伍培养管理,选好配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队伍。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指导,在集体经济负责人的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多个方面下功夫,把村上的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发展成党员,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为推动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办公用房、老校舍、门店、厂房、仓库等各类资产进行资源整合,通过改造提升后进行商业开发,强化租赁经营,提高使用效益。发展服务创收型经济,提供综合性服务,围绕农业生产、劳务输出、环卫清洁、绿化管护、家政服务等,提供社会化服务,通过市场化劳务经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依托产业,利用投资分红、产业带动、乡村旅游等模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围绕茶叶、烤烟、咖啡、甘蔗、蔬菜、水果、肉牛等优势特色产业,打造集生产加工、参观体验、展示展销、仓储物流等“三产”融合于一体的经济体,大力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和地域品牌,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特”“一县一业”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使农业生产聚集、农业规模经营。积极探索产权制度改革后的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质押贷款的有效途径,强化与金融部门的协调沟通。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发挥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带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抗风险能力,不断延伸农业产业链,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增收“双赢”。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宣传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政策制度,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健全完善村级资产管理台账和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备案制度以及招投标、经济合同管理等制度。加强村级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财务管理规范化工作,规范报账程序,增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财务公开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三资”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规范好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重大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对一些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要加强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和干部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形成有效的监督。

(四)认真组织实施好项目。抓住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政策机遇,管好用好中央资金,指导基层选准项目,规范实施,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切实解决村两委缺钱少粮、无钱办事的问题,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感谢你们对普洱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政协93号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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