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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0-0917002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09-17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0-09-17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职能是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兽药、饲料等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纠正和处理违反动物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决定动物卫生监督处理、处罚;负责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证照、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检疫票证的订购、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物诊疗机构、场所和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信息报送,畜禽标识和免疫档案的监督管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规章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文书制作等的培训;承担上级委托的兽药、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行政监督与执法工作;指导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其它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内设办公室、检疫科、疫病追溯科、稽查科、兽药饲料管理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加强规模养场(小区)及活畜禽交易市场监管,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管理,加强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加强养殖投入品监管,兽药GSP经营企业认证。

(四)人员情况,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实有人数: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检疫工作

1.产地检疫:全市开展工作的动物检疫申报点113个。严格要求检疫人员按照产地检疫规程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申报受检率达100%。对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书面说明理由。共产地检疫各种动物484.13万头、只、羽。其中:检疫生猪92.53万头,牛13.24万头,羊2.53万只,禽375.81万羽,其它0.02万羽。

2.屠宰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开展经营的5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00%开展检疫,屠宰检疫各种动物144.11万头只羽。其中:检疫猪68.08万头、牛6.19万头、羊0.6万只、禽69.24万羽。

(二)监督监管工作

1.例行检查情况。完成对10县区的例行检查,主要检查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开展情况,抽查乡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工作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及兽药安全作息化管理系统使用情况、票证管理使用情况;检查屠宰企业经营情况及驻场官方兽医工作情况;检查饲料产生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奶牛养殖户;抽查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经营企业;检查动物卫生监督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等。共检查场所内部检查112个次、检疫申报点256个次、检查站82个次、规模养殖场1280场次、屠宰场642场次、生鲜乳13场次、“瘦肉精”检测2524批次、兽药经营企业485个次、饲料经营企业626个次、饲料生产企业8个次,填写检查记录表2365份,出动执法车辆1168车次,出动执法人员5040人次。

2.规模化养殖场监管。目前全市已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化养殖场592个,各县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都与养殖场建立监管联系制度,责任到人,要求各县(区)对辖区内已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进行全面复核,再次对该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并注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同时对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监管。加强规模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

3.定点屠宰场监管:对开展经营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实施监管,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屠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时实掌握动态情况。参与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场飞行检查2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和科学技术局反馈并形成汇报材料报市农业局。7月以来全市确认保留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38家企业

4.流通环节监管4个常设临时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法认真开展工作;共检查各种运输动物车辆3115车次,运载各种动物42.25万头只羽;运载工具消毒6.49万车次。运用动物卫生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实时监控,全市跨省调运各类动物1925132.54万头只羽,动物产品1044111862.16吨,其中:调出动物148814.37万头只羽(猪33头、牛羊6.21万头、鸡8.05万羽),动物产品87510630.34吨(猪9042.27吨、牛1.45吨、禽及其他1586.62吨);调入动物437118.16万头只羽(牛236头、羊96只、禽及其他118.13万只、羽、箱),动物产品1961231.82吨(牛5.65吨、羊0.9吨、禽及其他1225.27吨)。

5.“瘦肉精”日常监管。检查养殖场(小区)1203场次,与规模场建档户签订《不使用“瘦肉精”承诺书》,检查屠宰场642场次,抽检猪尿样2524份,其中猪尿2444份、牛尿80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6.无害化处理监管。无害化处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等环节检查出的染病动物10118头羽(其中:猪3601头、牛275头、禽6242羽)、动物产品2.94万公斤(其中猪肉2.79万公斤、牛肉0.15万公斤)。

7.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及兽药安全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一是动物标识的配戴情况。认真抓好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和出境动物的二维码耳标佩戴和信息传送工作,做到能繁母猪、规模养殖场和出境动物的二维码耳标佩戴达到100%,标识信息传送100%。共佩戴标识85.31万套,免疫83.67万头,上传信息169.09万条。二是证章管理情况。为维护检疫证、章、标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检疫证、章、标志等严格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专帐登记,建立健全了登记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动物检疫证明出证。必须电子出证,不得手写出证,凡是手写证明一律视为无效证明。2019年共出具机打动物检疫证明597591份,其中动物A2061份,动物B202292份;动物产品A1398份,动物产品B391840份。检疫各类动物5997799头(只、羽)、动物产品33672935.14公斤。四是兽药GSP证及推进兽药安全追溯信息化监管系统运用情况。对到期及新申办的兽药经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组织GSP检查员到现场评审验收,收到兽药经营企业提交《兽药GSP认证材料》52家,通过兽药GSP审验47。全市注册兽药经营企293户,共计上传数据268285条(入库121569条、出库146716条)。

8.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完成农业农村厅下达的2019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物残留抽样送样任务。配合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例行抽样检测任务。共抽样:组织抽样12次,共计抽取样品245批次,其中鸡蛋47批次、猪肉42批次、鸡肉74批次、猪尿29批次、兽药30批次,饲料23批次。其中:配合楚雄州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抽样4次,抽样72批次;监督抽样送检8次,抽检样品的173个。在监督抽样送检样品中有1个批次鸡肉不合格,已安要求进行处理,并于822日抽样5批次复检,结果符合规定、1172次抽样5批次复检。

9.生鲜乳生产日常监管。全市共3户奶牛养殖户,存栏奶牛65头,日产奶量为375公斤,销售方式为养殖户与市民协议销售。通过日常监管,从源头上抓好生鲜乳质量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市未发现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的违法行为。

10.两项制度落实情况。目前全市开展生产经营的屠宰企业有38家,100%派驻官方兽医,共派驻官方兽医115人、协检员11人;100%使用PCR检测仪进行非洲猪瘟检测。

11.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全市共有15家动物诊疗机构登记注册(思茅区10家、澜沧县2家、宁洱县1家、景谷县1家、墨江县1家),正在办理3家(澜沧县2家、孟连县1家),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联合县区开展了一、二、三季度全面检查,发放兽医处方签专项整治活动宣传资料及标准兽医处方签样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和要求。

(三) 执法办案及培训

1.执法办案。立案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案件查处113件,其中:一般程序95件、简易程序18件;动物卫生案件97件、兽药案件2件、饲料案件2件、屠宰案件12件;罚没款共计37.04万元。

2.培训:参加动物卫生执法培训7期224人,市级举办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及肉品品质检验技术人员培训2期共243人,其中有64人通过理论培训、实际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颁发肉品品质检验员证。组织驻场官方兽医及屠宰企业相关人员参加省动物卫生监督所、中国兽医协会举办的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技术培训232人。

(四)加强非洲猪瘟排查

1.严格防范疫区省份及相临省份生猪调入。以云南省动物卫生信息化平台为依托,对省外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入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市级信息员每天查看动物及产品调出调入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到达地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跟踪确认,并将确认情况反馈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专项开展非洲猪瘟排查。安排人员参与对查出非洲猪瘟可疑情况的县(区)进行实地排查,并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加强餐厨剩余物及泔水喂养生猪监管,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及泔水饲喂生猪,对全市餐厨剩余物及泔水喂养生猪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共排查生猪养殖户268410户,向养殖户进行逐户宣传、签定“不使用餐厨剩余物及泔水饲喂生猪承诺书”。对排查出使用餐厨剩余物及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户发出整改通知603个,到期不整改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23起,出动排查车辆 3462车次、人员7712人次。

3.加强流通环节监管,抓好动物检疫与生猪调运监管等非洲猪瘟防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定期不定期开展以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定点屠宰场为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与疫情排查工作。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做好24小时执班值守,加强动物运输车辆的查证验物与消毒工作,进一步推进检疫电子出证工作,加强检疫工作记录管理的监督检查,实施规范化检疫监管。全市共登记备案畜禽贩运车辆1690辆,并发放车辆登记备案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7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收入合计2,372,70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2,706.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收入2,467,987.40对比减少98281.08元,主要原因分析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支出合计2,548,67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645.55元,占总支出的75.12%;项目支出634,025.77元,占总支出的24.8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2424718.40元对比增加123952.92,主要原因2019年有财政应返还额度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4,645.55元。与上年支出1,550,769.40元对比增加363876.15,主要原因人员增资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34,025.77元。与上年支出873,949.00元对比增加239923.23,主要原因疫病防控项目经费增加。具体项目执法监管经费16000.00元;病虫害控制疫病防控377185.19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40840.58元。用于指导督促检查前市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车辆监督等非州猪瘟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706.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9%与上年2,355,987.40元对比增加128718.9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2,056.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321996.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22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9776.80元;机关事业单位年金缴费支出3572.64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6.6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1,55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9819.4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9828.5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工伤、生育、大病保险11907.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62,358.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3%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192298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支出240840.58元;病虫害控制支出377185.19元;执法监管支出1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73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1287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876.00元,支出决算为38,224.55元,完成预算的2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014.55元,完成预算的2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10.00元,完成预算的1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到各县区进行执法监管及疫病防控工作次数增加,公务用维护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增加-30,792.47元,增长-4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0,548.47元,增长-4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4.00元,增长-9.9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三公”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14.55元,占94.22%;公务接待费支出2,210.00元,占5.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014.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014.5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各县区执法监管、疫病防控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区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1234119.57元,其中,流动资产12248.20元,固定资产1814048.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8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6888.4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0691.91元,固定资产减少1203000.00,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98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34119.57

12248.20

1814048.85

1133081.85

352647.00

 

32832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9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00.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公开9-公开13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调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调整预算数=年初预算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四)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五)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六)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七)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监督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部门绩效自评情况附表9-附表13).xls
附件【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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