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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18-0918001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09-18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
2018-09-18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000

普洱市农业2017年部决算

 

第一部分普洱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普洱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4、编制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市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制定全市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县(区)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布局农、畜牧业、渔业产品基地,并组织实施。

7、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参与和协调有关局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新品种、化肥、农一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全市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普洱农业的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业局门内局改革,指导全市农业局门兴办经济服务实体,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局属站、场、所、校;指导行业学会、协会。

11、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法律和民主监督下,在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普洱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平台,围绕六个普洱建设,抓实“六抓”举措,着力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政策的落实,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如期完成了年初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普洱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发展。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73.35亿元,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63.83亿元。

2、 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84元,较2016年增长9.4%

3、 冬季农业效益增长。完成冬季农业开发172.4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1.4%

4、 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稳中有升。立足资源优势,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壮大。以庄园经济为抓手,培育壮大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6、 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8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普洱市农业局(本级)

2、普洱市农垦局

3、普洱市畜牧兽医局

4、普洱市渔业局

5、云南省普洱茶树良种场

6、普洱市农科所

7、普洱市植保植检站

8、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

9、普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10、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11、普洱市种子站

12、普洱市经作作物工作站

13、普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14、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普洱市分校

15、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

16、普洱市原种繁殖场

17、普洱市畜牧工作站

18、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19、普洱市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7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9人);在职在 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27人 (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1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6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7,764,94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348,080.24元,占总收入的93.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97,698.11元,占总收入的1.48%;经营收入2,227,002.71元,占总收入的2.54%;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892,167.38元,占总收入的2.16%。与2016年对比100468913.3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87,157,372.37元。其中:基本支出62,672,190.60元,占总支出的71.91%;项目支出23,551,863.68元,占总支出的27.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933,318.09元,占总支出的1.07%。与2016101848192.74元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672,190.60元。与201667,134,764.68元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未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551,863.68元。与2016年的34,703,058.46元对比减少11,151,194.78,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经费等。农业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推广、品牌农业发展国际研讨会活动经费、普洱高原特色农产品推介展示活动、省对下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土地确权工作、对外合作交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项目绩效评价和审计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348,080.24,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8%。与2016年的94,990,946.89元对比,减少10,763,3813.54,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其他农业支出项目经费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6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2017年“两类”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全市上半年稳增长及时考核奖励、于景谷6.6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目标责任考核奖励等;

2.科学技术(类)支出6,186,01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农口科研单位运转及设备维护;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05,23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1%。主要用于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支出、死亡抚恤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483,92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农业部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

5.农林水(类)支出58,637,87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21%。主要用于农业行政管理及局属单位运转、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作物病虫鼠害疫情监测与防治经费、农业技术试验示范专项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农业执法监管、农业农村资源等监测统计经费、农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技术推广及土地确权颁证项目资金等支出以及局机关、局属农业事业单位、直属垦区维持正常运转发生的人员支出与日常公用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4,389,40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03,983.00元,支出决算为2,099,096.69元,完成预算的149.51%。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3,700.00元,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16,547.85元,完成预算的134.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8,848.84元,完成预算的154.7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因农业生产项目检查等增加了公车运行费用、增加了接待对外合作交流外宾接待费、土地确权工作推进增加了接待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2,797,537.92元,减少698441.23元,下降25.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200.00元,增长7.1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81,317.9元,下降38.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1,323.33元,下降9.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行政机关和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减少了公车运行费、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3,700.00元,占3.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6,547.85元,占43.66%;公务接待费支出1,118,848.84元,占53.30%。具体情况如 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3,70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包括:参加国际咖啡博览会并开展咖啡产业项目合作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16,547.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16,547.8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主要用于检查农业生产和农业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8,848.8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8,848.8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47,655.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6批次),接待人次11,0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210人)。主要用于部门上下级间业务往来、地地确权、对外合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98,410.15元,与2016年的1,357,133.56对比,减少158,723.41,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 至20171231日,普洱市农业局部门资产总额172,074,421.67元,其中,流动资产67,592,355.88元,固定资产81,192,250.54元,(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300,000.00元,在建工程22,988,455.25元, 无形资产6,800.00元,(减)累计摊销5,44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2016172,607,690.64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268.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72,883.11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127,716元;报废报损资产75项,账面原值991,953.4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72,074,421.67

67,592,355.88

81,192,250.54

42,065,213.90

6,944,202.57

1,387,000.00

30,795,834.07

0.00

300,000.00

22,988,455.25

6,800.00

5,440.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74,32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2,78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1,54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本部门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普财评审〔201711号)第二十条建立反馈信息公开机制的规定,绩效自评信息(除涉密内容外)另行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其他应收款及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为:2017年从国资公司借入18653300.00元转借茶树场,影响了农业局资产负债。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111

  
附件【普洱市农业局公开表20180918052036586.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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