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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9-26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06_A/2017-0926019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6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4、编制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市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制定全市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县(区)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布局农、畜牧业、渔业产品基地,并组织实施。 

7、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参与和协调有关局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新品种、化肥、农一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全市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普洱农业的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业局门内局改革,指导全市农业局门兴办经济服务实体,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局属站、场、所、校;指导行业学会、协会。

  11、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普洱市农业局(本级)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2016年普洱市农业局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计划财务科、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科、乡镇企业科、政策法规科、科技教育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蚕桑产业科、市场信息科。2015年相同,未发生增减变动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本级)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局2016年度本年收入19,208,479.55元,比2015年的14964885.2元,增4243594.35元,增28.37%,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安排有市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支出19,208,479.55元,比2015年的14695388.25元,增4513091.3元,增30.7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安排有市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572,181.86元,占支出的39.42%基本支出主要为行政日常支出及在职职工工资、离退休工资、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补贴和其他有关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主要为农业生产服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5,378,693.55元,比2015年的14695388.25元,增683305.3元,增9.29%。按经济分类分: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560元,主要用于绿色评价标准制定相关支出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7661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职工死亡抚恤等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7707.46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离休干部医疗统筹。

(四)农林水事务支出10496592.6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室加固修缮、土地确权、文化遗产保护、粮食高产创建、农业博览会参展及品牌推介、农产品安全质量监管等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30172.4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补助。

(六)其他支出10.24万元。主要用于争取项目奖励资金及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考核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局2016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75,965元,支出决算为744,630.40元,完成预算的95.96%

普洱市农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44,630.4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8,796.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6,334.4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普洱市农业局因公出国(境)人员1人,公出国(境)费支出59,500.00元,2015年没有出国,所以比上年增加5950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8,796.00元。其中:运行维护费428,796.00元(含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发生的车辆费用),比2015年的441604.21元,减12808.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农业生产督查及项目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普洱市农业局公务接待费开支256,334.40元,比2015年的244232.6元,增12,101.80元,增加原因是2016年省对下项目改革,人员来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农业局

2017年9月24日

  
附件【普洱市农业局(本级)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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