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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2017-09-26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06_A/2017-0926014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7-09-26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职责是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具体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民负担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经济体系受理、农村政策宣传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市土地确权工作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自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土地确权工作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统筹谋划,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已全面部署开展确权工作47个乡(镇)、296个行政村、3775个村民小组,调查承包方154131户,实测承包面积892521.67亩,实测承包地块281644块。

2.扎实做好农经统计工作

据对当前农村住户家庭经营情况调查分析预测,2016年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8990元,与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914元同比增加1076元,增长13.6%。

3.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截至目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452个,其中:种植业2040个、养殖业825个、其他587个。比2015年底增加380个,增长12.4%。农民合作社实有成员17.3万户,比2015年底增加2万个,增长14.3%;入社率33.6%,比2015年底增长5.6%。出资总额626,978.16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97,991.75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普洱市农业局,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收入合计2,709,515.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9,515.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支出合计2,709,515.38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191.40元,占总支出的92.98%;项目支出190,323.98元,占总支出的7.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19,191.40元。与上年2,038,700.07元,增加480,491.33元,增长19.07%,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增长及各种社会保险费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为保障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323.98元。与上年246,434.00元对比,减少56,110.0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削减。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9,515.3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农村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业务的指导与监督;

2.科学技术(类)支出72,323.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三区”科技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监督;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63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6,40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生育保险费;

5.农林水(类)支出1,672,8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4%。主要用于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支出,包括职工工资、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的保险及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126,31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7,759.74元,完成预算的96.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084.7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675.00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2,788.15元,下降38.71%。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1,736.15元,下降3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052.00元,下降46.0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确保单位正常开展日常工作的前提下,缩减开支,做到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84.74元,占63.58%;公务接待费支出24,675.00元,占36.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084.7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084.7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675.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4,6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以及下级申报项目和工作交流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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