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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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垦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普洱市农垦局主要工作职责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农垦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加强与云南省农垦总局对口工作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服务农垦经济社会发展,汇集指导全市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调研相关政策措施并督导实施,拟定全市农垦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农垦系统编制固定资产投资和专项投资计划,指导农垦系统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和省农垦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继续深化农垦改革。制定出台《普洱市深化农垦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扎实开展农垦改革政策的学习解读和培训,使各级农垦改革文件精神深入人心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农场土地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强农场土地分类管理和合理利用。二是加强产业发展指导。着力抓好老胶园更新种植和低产低质胶园改造,推进加工厂标准化建设和改扩建工程,加快环境友好型生态胶园建设力度,实现天然橡胶产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点、落脚点,加强农场道路、中低产田改造、五小水利工程、职工饮水安全、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垦区生产生活条件,使发展成果更多的惠及垦区广大职工群众。四是抓实农场精准脱贫。督促指导贫困农场研究制定《精准脱贫工作方案》,进一步摸清贫困底数和致贫原因,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帮困脱贫措施,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五是推进“绿色农垦”建设。研究制定“绿色农垦”建设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绿色农垦”建设,增强垦区的综合经济实力和整体市场竞争力。六是加快美丽农场建设。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制定垦区小城镇发展建设规划,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将农场生产队、居民点纳入地方“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系,加快推进落实。七是实施农垦开放战略。按照“积极稳妥、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合作开发境外天然橡胶资源,扩大资源占有量,在更大范围内参与竞争、优化配置、创造多赢,努力拓宽发展空间,不断壮大天然橡胶产业整体竞争实力。八是加强统计信息工作。进一步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垦区统计工作,为各级领导机关制定决策或指导工作提供参考依据。九是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努力为老干部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十是着力完善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推进普洱农垦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普洱市农垦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4681524.5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43524.51元,占总收入的99.19%;其他收入3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1%。比上年度的3219657.72元增加1461866.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4681524.51元。其中:基本支出4103445.51元,占总支出的87.65%;项目支出578079元,占总支出的12.35%。比上年的支出3219657.72元增加1461866.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垦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65445.5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09266.47元,占基本支出的96.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6179.04元,占基本支出的3.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垦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8079元。项目支出主要为农垦生产服务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43524.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比上年的支出3219657.72元增加1461866.7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作考核等相关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5631.00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6467.11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统筹。 4. 农林水事务支出2496158.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农垦运行等项目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45268.4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相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0000.00元,占100%。具体情况是: 国内接待费支出5000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6批次,接待人次685人。主要用于保障农垦运行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179.04元,比2015年决算41900.00元增加114279.04元,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交通补贴所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农垦运行的日常公用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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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农垦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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