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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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101000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的执法职责。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拟订贯彻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绿色发展。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省际、市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耕地保护三条底线。 一是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保供底线。层层压实粮食生产责任,确保粮食生产落实到村、组、户、地块,建立可查可验的生产台账,确保2023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分别稳定在34.33万公顷(515万亩)、123万吨以上。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确保生猪、蔬菜、水果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二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及时跟踪监测,做到发现一户、帮扶一户。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和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推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不返贫。三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耕地用途管控,严格“两区”保护,开展常态化大棚房“回头看”巩固专项清理整治,持续推进撂荒地复耕复垦,从严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 2.全力确保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 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力争蔬菜播种面积达80.1万亩、产量103.3万吨,肉牛存栏达109万头,出栏44.5万头;生猪存栏250万头,出栏385万头,实现稳定发展。抓好其他畜禽、蛋奶和水产品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 3.推进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发展。 一是壮大特色产业。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打造“1+3+12”的重点产业体系,紧盯全链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短板弱项和瓶颈制约,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基地化、标准化、市场化、集群化发展,推动重点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茶产业方面,聚力推进市场开拓、产业升级、基地建设“三个重点”,深入实施目标市场开拓、名企名牌培育、有机茶园建设、茶旅融合发展“四大战略”,力争实现茶叶产量13.64万吨,综合产值450亿元。咖啡产业方面,加快咖啡标准化种植示范园和中低产咖啡园改造,加快推进精深加工,力争咖啡生豆精品率达20%以上,精深加工率达50%以上,综合产值达90亿元。肉牛产业方面,着力推进良种繁育推广能力提升、基础母牛扩群增量、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推进宁洱肉牛产业园、景东县冷链物流基地、景谷普洱市肉牛种业创新基地建设,全面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菌草方面,加快推进菌草产业链建设,种植菌草3万亩以上,建设菌草产业园100个。按照拉长板、补短板、提质量、增效益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水果、生猪、蔗糖、天然橡胶等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 二是推进精深加工。引进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精深加工水平高、产品产业链长的农业龙头企业,大力开展农产品就地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加快从“卖原料”转变为“卖产品”,提升附加值。力争新型经营主体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1以上。 三是培育壮大农业主体。一手抓招大引强,一手抓本地龙头扶持,突出利益联结带动,力争在每个特色产业中培育出一批引领示范作用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领军企业,引导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成立农民合作社,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协会”的联合体经营模式,形成全产业链发展,同时让农民分享更多的收益。2023年力争农业企业达9290户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到395户左右,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 4.抓好引领创建,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一是实施重点项目带动。紧扣国家和云南省发展战略,积极谋划储备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人居环境提升、产业强镇、产业集群、产业精深加工、冷链物流等事关全局、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好项目。加快推进墨江县25万头生猪产业链、宁洱县肉牛综合产业园、澜沧千亩温室建设等项目建设。新建高标准农田15.31万亩以上,完成历史欠账任务16.42万亩的补建。 二是实施招商引资带动。优化营商环境,聚焦“1+3+12”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认真谋划包装一批带动能力强、发展动力足的招商项目,瞄准省内外行业领先、全产业链企业,以最大的决心和诚意,持续做好“大招商推动大产业,大产业带动大农业”这篇文章。 三是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带动。以思茅咖啡、宁洱肉牛、景东蓝莓、景谷肉牛、澜沧蔬菜、孟连牛油果等规模化种养基地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聚集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建设“生产+加工+科技”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每县建设2—3个。 四是实施品牌带动。推动开展市级名品名企业评选活动,扩大普洱企业和农产品进入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数量;持续推进“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线上线下推介,培育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加快打造“区域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普洱品牌矩阵,培养一批全省全国知名的农产品品牌。 五是实施数字农业带动。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按照“互联网+”现代农业的发展理念,着力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推进农产品供应链、网络销售、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 5.示范引领推进乡村建设。 一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围绕“一圈一带三廊道多庄园”区域经济发展主线,有序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园区、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建设,建设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推进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二是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着力创建省级示范乡镇4个、精品村42个、美丽村庄274个。三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47座,建设农村卫生户厕22175座。新建及提升改造9座垃圾处理站,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治理行政村数34个。深入实施村庄绿化美化行动,力争建设省级绿美乡镇10个、省级绿美村庄14个,市县级绿美村庄1200个。全面改进和加强乡村治理,树立文明新风,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氛围。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农机科、发展改革科、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科、机关党委办(人事科)、环境资源科、乡村产业与绿色食品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法规科、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科、计划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农业农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5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2.本单位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1319540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95408.02元,占总收入的99.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5367.55元,下降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45772.34元,下降3.2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9595.21元,下降16.3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81248.38元。其中:基本支出8839027.10元,占总支出的67.06%;项目支出4342221.28元,占总支出的32.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22071.43元,下降3.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9306.79元,下降10.88%;项目支出增加557235.36元,增长14.7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及调动,人员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39027.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251746.00元,占基本支出的93.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7281.10元,占基本支出的6.64%。其中人均人员经费343822.75元,人均公用经费24470.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2221.2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烟草打假打私工作经费211719.96元,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 345966.27元,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36989.78元,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防疫经费103202.4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12356.50元,农业农村工作经费1084531.63元,“五挂钩、一报告、一通报”奖补资金90854.20元,景谷县乡村振兴现代化产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000.00元,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市级补助资金158211.00元,展会工作经费373200.00元,农业建设项目管理经费280537.56元,烤烟生产发展专项资金841050.45元,省级境外罂粟替代种植专项经费3601.5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9540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5%。与上年相比减少445772.34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为人员退休及调动,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236.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主要用于烟草打假打私工作经费138236.1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03831.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446417.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40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7206.38元,死亡抚恤718803.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797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634992.3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2310.8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672.4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92607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811528.1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82956.05元,病虫害控制103202.40元,行业业务管理1175385.83元,农业生产发展500000.00元,农村合作经济158211.00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373200.00元,农田建设280537.56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41050.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360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601.53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56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33569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52.00元,决算为94306.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601.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完成年初预算的2.1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62431.1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20%,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852.00元,决算为2827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98%,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27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5852.00元,支出决算为94306.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3601.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62431.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852.00元,决算为2827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914.99元,下降3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3601.53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6389.52元,下降4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873.00元,增长62.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厉行节约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展内容为赴老挝开展替代种植企业面积核查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强化现代农业基础支撑、巩固拓展脱贫共计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执法检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及下级申报项目及工作交流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281.10元,比上年减少49356.89元,下降7.7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等压缩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劳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14291898.90元,其中,流动资产5266040.66元,固定资产9025858.2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7970.9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4953.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754.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254.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1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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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0924062401567.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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