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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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901000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村能源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及技术、农村能源新技术(新工艺)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等综合性定量检验检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提供技术保障及科学依据;开展对农业环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评价等工作。承担上级委托及本辖区农业环境、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监测、监督抽查、专项检测、复检等工作;开展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保护、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及防控工作;参与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负责全市农村能源行业管理,对全市农村沼气工程建设、省柴节煤炉灶、太阳能利用、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木材节约代用、农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实施、管理、检查和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完成农业面源污染典型地块调查工作。 为掌握2023年度云南省农业面源污染负荷排放(流失)的潜在风险及区域分布特征,更新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流失潜在风险调查数据库,通过调查全市569465户,农村劳动力1361337人,耕地和园地面积11274680.94亩,其中平地419191.78亩、缓坡地2103500.48亩、陡坡地8751988.68亩。平地种植模式10种,单项减排措施及面积289241亩、综合减排措施及面积60524亩;坡地种植模式13种,单项减排措施及面积10466563.26亩、综合减排措施面积1297379.83亩; 2.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是建立并完善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工作,市级管理平台向各县(区)下发任务,通过市级管理平台向各县手机终端APP下发任务,全程在平台跟踪监督各县区采样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采样质量,对采样不规范的退回重采。2023年10月27日,完成16个监测点位62个样品(含20个环刀土壤样品及10个铝盒土壤样品)采集任务,采样完成率100%、送样完成率100%。 3.外来入侵生物调查防治工作。从宣传培训、预警监测、加强管理等方面出发,抓好全市薇甘菊63个(其中思茅区7个、澜沧县20个、西盟15个、江城15个、孟连6个。)监测点的监测及防控。通过采取化学防治、人工消杀等方式灭除薇甘菊1949.5亩;发放20000张、宣传普及外来入侵物种对农业生产、经济、生态等的影响,全市薇甘菊未造成农作物面积绝产、减产危害。遏制薇甘菊在普洱市的扩散蔓延。 4.外来入侵植物普查。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是一项重大整治任务和必须履行的部门职责。根据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要求,普洱市2023年主要开展外来入侵植物普查成果核查与总结,前期进行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对审核结果存疑的开展补充调查,系统整合外来入侵植物普查信息,并逐级上报。2023年外来入侵植物普查主要完成:一是实地踏查,普洱市系统上报138条踏查路线,344个踏查点审核通过;二是样地调查,普洱市系统上报样地调查89个审核通过。目前正在进行数据汇交工作。 5.加强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动态监测。 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对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工作非常重视,对思茅区、澜沧县疣粒野生稻、宁洱县野生古茶树、墨江县野生金荞麦4个保护点下达专项资金用于保护点维护等工作。 6.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 2023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面积112933.59亩,其中安全利用类92998.67亩、严格管控类19934.92亩;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样任务209个,其中7183批次140个、4200批次69个(由第三方采集)。目标要求2023年普洱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1%,措施实施面积100%,严格管控类耕地全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通过推进、抓实以下工作措施,工作圆满完成。 7.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检测、监测任务 (1)2023年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任务。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洱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普农办〔2023〕8号)的文件要求,组织完成217批次(蔬菜159批次、水果58批次),蔬菜检测农药残留参数27项,水果检测农药残留参数19项,涵盖全市10县(区)的生产基地及批发市场的专项检测任务,检测综合合格率为99.08%,完成率100%。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平稳向好。 (2)普洱市202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根据《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办质〔2023〕1号)、《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办〔2023〕7号)文件要求,由普洱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完成种植业产品的监督抽查,因检测能力限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完成畜禽产品的监督抽查任务,全年完成760批次(蔬菜432批次、水果100批次、畜禽产品228批次)的抽检,综合合格率99.21%,完成率100.13%。 (3)开展普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根据市食安办、市创建办及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洱市2023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用农产品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农办〔2023〕86号)的要求,经请示市农业农村局同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云南三正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完成750批次食用农产品的抽检任务,全年共计完成762批次样品抽检,其中:种植业产品562批次,畜禽产品200,综合合格率99.61%,完成率101.6%。 8.配合好外部抽检、开展好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工作。按照云南省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取样、制样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省有关农产品检测机构对我市农产品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开展对全市生产基地、市场的蔬菜农残快速检测,至11月底全市共抽检蔬菜样品13447批次,合格率达99.99%。 9.扎实开展农村能源各项工作 (1)注重责任落实。一是印发了全市《2023年农村能源工作要点暨2023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2023年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二是督促指导农村沼气业主和用户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落实全流程、可追溯的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及责任体系,全市共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87次,2171人次;三是与各县(区)签订《2023年普洱市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隐患排查整改。一是以“抓落实、 排隐患、防事故”为主线,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人群、重点季节和高风险时段等“三重一高”关键点,结合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农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组织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查找薄弱环节、查找风险隐患、 堵塞安全漏洞。累计检查户用沼气24364户,沼气工程95座,完成户用沼气警示标语喷涂、粘贴33076户;沼气工程警示标语喷涂、粘贴27座,建立整改清单户用沼气整改清单10837户、沼气工程整改清单37座;二是摸清底数,强化“农村沼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手机微信小 程序运用,扎实推进农村沼气设施分类管理,逐步清除重大隐患。完成户用沼气池录入47649户,沼气工程录入39 座。 10.沼肥在茶叶种植中的效果研究与示范课题研究。为加大特色产业发展,巩固发展生态种植,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探索出一条高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种植模式。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与云南师范大学云南省农村能源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为契机,对“猪—沼—茶”生态种植模式进行试验示范,该课题是综合利用能量及食物链转化原理进行循环养殖的一种新模式,可实现“猪—沼—茶”生态种植多赢增收及利用沼气节约能源,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和积极的推广意义。课题计划在2022-2024年内完成试验和示范,目的是验证沼肥种植茶的可行性,为现代高效的生态种植提供一个科学、实用的模式。通过设置对照试验,测定种植前后试验土壤相关参数:有机质、氮、磷、钾等,茶叶产量,茶叶品质的相关参数:茶多酚、咖啡碱、游离氨基酸总量,分析研究沼肥对茶叶种植的影响。验证沼肥种植茶叶的可靠性,并初步得出相应技术数据,从试验结果中找出沼肥种植茶叶的较佳推广方案,为后期在全市推广“猪—沼—茶”生态种植模式提供可靠的技术指导和依据。项目采用3个处理3次重复的方式进行肥效试验,共设9个试验小区,每个小区设20m2,试验小区总面积180m2。目前已完成9个试验小区的土壤相关参数测定,三个阶段的施肥工作,开展测产工作7次。 11.开展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整碗基地问题。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于整碗基地、龙洞茶厂的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多次深入基地进行调研,收集农户、茶工的问题,针对问题和矛盾,多次进行调解,化解相关矛盾和纠纷,使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在局党委的大力支持下,解决了南屏镇整碗村新和村民小组26户农户的地租421584.00元的支付,并在南屏镇政府的帮助下,调解了2户农户的土地租金的矛盾纠纷;对于龙洞茶厂因征地所带来的问题,深入基地,与农户座谈,了解农户需求,并与相关部门对接协商,切实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及安抚工作,未发生上访事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业务室、农业环保室、农产品检测室、农村能源室。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5179395.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8782.54元,占总收入的98.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0612.58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3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3752.71元,增长5.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3140.13元,增长3.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0612.58元,增长1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本支出相比2022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10月11月我单位在职人员分别退休2人,各项社保缴费2023年比2022年有所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年增加,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增加了一笔支付整碗蔬菜基地建设拖欠农民租金专项资金增加,项目经费也随着加大,所以导致基本支出2023比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2023年比2022年增加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5136939.02元。其中:基本支出3787463.28元,占总支出的73.73%;项目支出1349475.74元,占总支出的26.2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9530.40元,增长4.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77220.14元,下降6.82%;项目支出增加486750.54元,增长56.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基本支出相比2022年减少,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10月11月我单位在职人员分别退休2人,各项社保缴费2023年比2022年有所减少,二是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增加,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增加了一笔支付整碗蔬菜基地建设拖欠农民租金专项资金增加,项目经费也随着加大,所以导致基本支出2023比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2023年比2022年增加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7463.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1786.96元,占基本支出的95.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676.32元,占基本支出的4.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9475.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支出806211.73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支出,事业运行10612.58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方面的支出,科技转化与服务支出61297.90元,主要用于薇甘菊防控,外业入侵生物等方面的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6457.53元,主要用于蔬菜农残快速检测工作,农村社会事业支出34896.00元,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农业农村支出420000.00元,主要用于南屏镇整碗村新和村民小组26户农户的地租支付,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较好,均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8782.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5%。与上年相比增加193140.13元,增长3.93%,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支付整碗蔬菜基地建设拖欠农民租金专项资金增加,项目经费也随着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621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78%。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等方面工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823.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6%。主要用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相关社保经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8254.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经费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15076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的保险及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673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71.00元,决算为788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6116.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57%,完成年初预算的6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71.00元,决算为17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43%,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571.00元,支出决算为788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元,决算为611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71.00元,决算为17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采取措施严控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900.75元,下降3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704.75元,下降30.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6.00元,下降40.3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采取措施严控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村能源及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增长。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资产总额4921896.96元,其中,流动资产360144.67元,固定资产4561752.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站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的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9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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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决算公开表普洱市农业环保和农村能源站20240924052756995.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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