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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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701000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研究提出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计划、防控技术方案、应急预案建议;指导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工作,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动物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负责做好全市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报表、动物疫情收集、汇总、分析及重大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全市防疫所需疫苗(重大动物疫病疫苗、常规苗)计划、订购、规范保存配送工作;负责防疫应急物资(消毒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物资等)的计划、采购和储备;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负责动物防疫检疫技术指导,检疫电子出证、兽药追溯、动物标识、放心肉的信息化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非洲猪瘟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有力。一是完善应急防控机制、强化应急准备。加强冷链体系建设与疫苗管理,制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设专人管理疫苗及应急物资。应急物资供应、储备充足,2023年市级为9县1区共采购配送发放消毒药8.48吨,价值9.48万元的防控应急物资,储备消毒药3.73吨价值3.15万元的应急物资。二是继续开展疫情日排查。建立分片包村包场排查工作机制,形成市、县、乡、村、场(户),层层包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年累计排查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和交易市场163.16万户(场)。其中生猪养殖场户162.97万户(场),屠宰场0.19万场次。全市有40个生猪屠宰场开展自检,累计自检生猪28.89万头(份),自检结果均为阴性。通过排查和自检,为及时消除疫情隐患、防止疫情扩散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监测排查。扎实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工作,全市年出栏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监测覆盖面为100%,年出栏500-2000头以上规模猪场抽检比例达100%。2023年累计对全市10县(区)34054份样品开展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检测结果已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四是加强对屠宰场的抽检和留样的复检。共开展4次季度监测4861份样品,1次专项监测862份样品,检测结果已按规定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常规工作。一是加强防疫物资供应,保障春秋防免疫疫苗足额供应。全市全年投入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三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经费共1044.56万元。全年采购配送(含市级和县区自行订购)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295.74万头份;牛羊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154.2075万头份;羊小反刍兽疫活疫苗34.47万头份;禽流感H5+H7三价灭活疫苗843.59万ml。二是保障试剂耗材充足。采购1批检测试剂共计约62万元,为监测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物资保障。三是强化基础免疫工作,建立重大动物疫病有效免疫屏障。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2162.23万羽次,猪口蹄疫395.96万头次,牛口蹄疫123.36万头次,羊口蹄疫72.24万只次,猪瘟209.12万头次,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09.03万头次,小反刍兽疫52.44万只次。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均达到100%,重大动物疫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四是强化监测排查。2023年采样监测全市10县(区)103个乡(镇、街道)993个行政村69227份动物血清、组织样品、全血、棉拭子等样品,实际完成监测139564头份,其中病原学监测90757份,免疫抗体监测29391份,血清学监测19416份。全年累计送省检测样品7911份,其中季度监测样品7229份,专项监测样品682份。季度监测中猪样品2431份,牛样品1550份,羊样品1415份,禽1833份;专项监测中马属动物样品682份,犬样品200份,牛样品50份,羊样品17份。全市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均在农业农村部要求的70%以上。五是强化监测结果运用,科学评估重大动物疫情风险。2023年共出具检测报告187份,上报疫病诊断(紧急监测)日报记录15份,上报非洲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监测风险评估报告(监测情况报告8期)。通过分析和科学评估,及时掌握动物疫病疫情动态情况,为科学有效地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了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六是加强疫情信息报送日常管理。按时完成动物疫情信息网络月报和疫病监测信息月报工作,每月通过疫情信息系统上报疫情信息的县占比均达100%,累计上报疫情信息123条;疫病监测信息2077条。七是人畜共患病防控持续推进。2023年全市10县(区)共开展布病监测8362份,检测结果已按规定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八是加快推进无疫小区建设。已有1家种禽场为疫病净化省级创建场(镇沅县云岭广大瓢鸡原种保种有限公司),目前镇沅县渝农牧业有限公司和澜沧县黑猪选育场2个猪场已启动猪伪狂犬病净化工作。九是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我市今年开展的外来动物疫病监测主要有牛羊蓝舌病、疯牛病、羊痒病、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共检测3894份样品。十是积极推进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工作。力争通过5年的发展,兽医公共服务能力和质量明显提高。目前,镇沅县已成立4个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并已开始运行,分别是:者东众兴畜牧专业合作社、勐大畜掌柜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古城牧大夫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按板牧森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十一是积极推进规模养殖场开展“先打后补”工作。通过采取下发文件、开展培训、入场调研、大力宣传等方式,目前已有2家规模养殖场开展了“先打后补”申报工作,分别是墨江县全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澜沧县音同金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3.认真完成“民生实事计划”,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一是我中心年初制定“民生实事计划”2件,领导班子成员制定“为民办事清单”4件,党员干部职工制定“为民办事清单”28件。二是各项实事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牢记肩上责任,制定详细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优化工作方法、提高办事效率,以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计划”和“为民办事清单”项目落实。截至目前,34件实事已全部完成。 4.完善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一是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普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项目2022年5月份获批复,项目总预算251万元,实际投资255万元。项目于2022年11月份开始开工建设,2023年3月30日建设完工且顺利通过验收,4月份开始投入使用。该项目依据农业农村部“市级兽医实验室建设标准”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标准、规范的改建了生物安全二级(BSL-2)实验室200平方米,有效提高了生物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配备了第三代PCR仪(数字PCR)等设备25台套,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综合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二是全市3个兽医实验室顺利通过省级续展考核。2023年7月20—23日由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张文东等5名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我市思茅、墨江、景谷3县(区)兽医实验室进行了续展现场考核,并现场宣布考核验收通过。三是2023年度普洱市兽医系统实验室检测能力省级比对结果正确率达100%。2023年度普洱市兽医系统市级、江城、澜沧、孟连和景东5个兽医实验室参加省级检测能力比对,正确率100%。思茅区、宁洱、墨江、景谷、镇沅和西盟6个兽医实验室参加市本级检测能力比对,比对样品数108份,结果正确107份,正确率99.07%。 5.抓实抓好动物检疫工作。全市共建有158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其中产地检疫申报点115个、屠宰检疫申报点43个),严格开展产地检疫工作,申报受检率达100%。2023年共检疫动物463.4683万头、只、羽。一是产地检疫。产地检疫各种动物383.5703万头、只、羽,其中:产地检疫猪90.8159万头,牛8.4323万头,羊0.5084万只,其他家畜0.0460万头、只,鸡261.5113万羽,鸭21.7908万羽,鹅0.3950万羽,其它家禽0.0706万羽。二是屠宰检疫。屠宰检疫各种动物79.8980万头、只、羽,其中:屠宰检疫猪52.6575万头,牛2.0669万头,羊0.0018万只,鸡24.9841万羽,鸭0.1877万羽。三是无害化处理。按照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止动物疫病传播,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2023年无害化处理猪1.1336万头、牛0.0136万头、羊0.0002万头、禽0.4842万头,动物产品24.5973吨。 6.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一是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监督抽检和督促屠宰企业进行屠宰环节“瘦肉精”企业自检,2023年1月1日至11月19日共对43家屠宰企业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0.1924万份样品,督促屠宰企业进行屠宰环节“瘦肉精”企业自检2.3542万份样品,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二是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及抽样工作。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完成畜禽屠宰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抽样100批次、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抽样21家兽药经营店30批次、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15批次、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抽样10家饲料经营店10批次,配合楚雄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和市农业农村局完成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样92批次。 7.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动物标识、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规范猪牛羊耳标的申购、审核、签收、发放和佩戴,强化农业农村部牲畜耳标管理APP的运用,做好数据采集、上传工作,全市今年共采购猪牛羊耳标147.7133万枚。二是严格证章发放和管理。审核县级订购的生猪屠宰检疫验讫章、储墨筒及动物检疫各类票证等。三是扎实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站点建设。今年全市10县(区)完成3个站点规范化建设,经综合考核评分,3个站点均达到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点规范化建设标准,通过市级验收。四是有力推行“牧运通”车辆备案系统的应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部第531号公告等规定要求,依据职能职责,规范开展畜禽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10县区有效备案畜禽运输车辆共计2622辆,新增待审8辆,取消车辆726辆,其中出县境畜禽运输车辆2166辆(省内跨县2048辆、跨省118辆),其中跨省的118辆已全部安装GPS定位,省内跨县的1562辆已安装GPS 定位;县内畜禽运输车辆456辆,其中2辆已安装GPS定位。五是深入推进兽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共计370家。兽药经营企业数据上传率为97.57%,全市上传成功的兽药追溯信息共计18.4398万条,其中入库信息6.9717万条,出库信息11.4681万条。 8.加强官方兽医监管。强化官方兽医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以及防控非洲猪瘟“八条禁令”,坚决查处“隔山开证”、买卖动物检疫证明、开“人情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官方兽医动态管理,实施官方兽医与检疫申报点关联管理、明确职责,严防账号转借、盗用。按规定做好资格确认、任命、注销等工作,对照省厅确认的官方兽医人员名单,及时清理并更新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人员信息。对不再从事检疫工作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官方兽医,及时撤销任命、注销资格。运用官方兽医管理系统和官方兽医网络考试系统指导监管全市官方兽医工作。2023年普洱市共计有官方兽医586人,截至目前参加官方兽医网络考试人数共计586人(参考率达100%),考试合格人数共计581人(考试合格率达99.15%)。参加官方兽医培训人数共计586人(参训率达100%),培训学时30分以上共计586人(培训合格率达100%)。 9.认真抓好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指导。一是认真督促依法设置的屠宰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好节假日前和日常定期屠宰场安全检查检查24次,派出检查人员86人次;对全市4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开展重要节假日前和日常屠宰环节专项监督抽检,共采集21198份样品进行非洲猪瘟检测。二是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情况。完成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排查8家次,饲料经营质量安全监管抽样和检查10家饲料经营店10批次;完成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抽样和检查21家兽药经营店30批次,畜禽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控抽样15批次;全年共派9个工作组27人次深入10县(区)41个兽药经营店、23个饲料经营店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三是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情况。结合农业农村系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任务,2023年完成了对市级、思茅区、江城县3个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全市11个兽医系统实验室开展了两次生物安全检查工作;对全市40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非洲猪瘟自检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检查指导工作,累计检查指导51场次;对全市17家动物诊疗机构安全生产进行了检查排查。四是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入户指导工作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村沼气设施和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农办发电〔2023〕10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畜牧兽医行业安全生产培训8次(市级视频培训2次,市级派技术人员入户到村培训6次),共培训387人;安排7个工作组21人次深入10县(区)20个乡(镇)46个村210户养殖场(户)家中开展宣传、指导和检查工作,提高广大养殖户安全生产防控意识,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风险。 10.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显著。邀请大学教授、省级专家、企业讲师、本级专家等,对全市、县、乡(镇)三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村级防疫员、规模养殖场(户)以及散养户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动物防疫法》解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免疫操作技术及注意事项、人畜共患病防控、疫病净化、家畜养殖技术、屠宰检疫规程、产地检疫规程、免疫记录档案资料的规范填写记录等。全市共开展相关培训53期,累计培训人数为6245人,其中:市中心组织培训18期,累计培训人数4741人,县级组织培训35期,累计培训人数2044人。进一步加强了动物疫控队伍的建设,提高全市动物疫控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全市动物疫控工作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夯实基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业务室、防控应急科、兽医公共卫生科、检疫检验科、疫病追溯科、疫病检测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6人(离休0人,退休2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24236.3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24236.3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61997.05元,下降19.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91997.05元,下降19.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7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有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工作经费70,000.00元,2023年没有,导致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3133741.41元。其中:基本支出4237853.48元,占总支出的32.27%;项目支出8895887.93元,占总支出的67.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061639.01元,下降18.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2529.91元,增长4.50%;项目支出减少3244168.92元,下降26.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是本年减少普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致使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37853.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1926.98元,占基本支出的95.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26.50元,占基本支出的4.1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频繁,人员增加,相应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895887.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092036.87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普财预〔2023〕52号[项目资金2022年下达普财建〔2022〕94号和普财建〔2022〕142号,2023年作为结转,普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92,036.87元;普财预〔2023〕1号第三代手续费经费798.12元;普财预〔2023〕53号[工作经费的文号是2023-1号文]普洱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61,267.00元;普财农〔2022〕243号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520,000.00元;普财预〔2023〕54号[第二批资金文号是普才农2023-87号]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344,385.02元;普财预〔2023〕54号[省级资金是普才农2023-11号]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省级配套补助经费768,694.00元;普财预〔2023〕1号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工作经费108,706.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24236.3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7%。与上年相比减少3091997.05元,下降19.19%,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普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致使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805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4%。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6202.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179822.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4%。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商品和服务支出7,967,777.56元,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3,154,026.5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1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2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2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2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26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949.48元,下降77.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820.48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9.00元,下降25.6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底我中心名下2辆公务用车报废;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29.00元,减少25.68%,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县(区)到市上学习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只有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8601774.38元,其中,流动资产706644.91元,固定资产7893632.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7.2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5617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48656.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总额7,803,851.06元与项目支出决算数8,895,887.93元不一致,差额1,092,036.87元。原因是普财预〔2023〕52号[项目资金2022年下达普财建〔2022〕94号和普财建〔2022〕142号,2023年作为结转,普洱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92,036.87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7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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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1106 附件: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921031509326(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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