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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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001000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负责畜禽品种开发利用研究、畜禽良种配套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承担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及各种培训;二是负责饲草饲料生产加工储备技术推广,承担配混合饲料、饲料原料生产技术推广,畜禽营养调配技术推广;三是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质资源保护及利用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畜禽品种质量检测鉴定;四是负责蜂等特种经济动物资源养殖开发利用及特色产品研究,特种动物养殖技术推广;五是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畜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技术和种养结合循环利用技术推广应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普财预〔2023〕1号)的通知要求,单位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好本单位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经费保障,按规定落实干部职工各项待遇,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抓思想教育、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定项目类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指导企业开展巨菌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开展肉牛、生猪、家禽养殖技术服务,申请鉴定思普麻鸡新资源等工作。一年来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 1.生猪稳产保供。生猪稳产保供作为“菜篮子”供应重要工程来抓,落实产业扶持各项措施,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产业有序发展。一是稳定规模养殖场。截至目前年出栏生猪达万头龙头企业3个,年出栏1000头以上养殖场74个,符合条件纳入直联直报系统养殖备案的生猪规模养殖场352个。二是稳能繁母猪保有量。全市持有生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两家,能繁母猪存栏保有量18.54万头。三是加强能繁母猪保险,减少养殖损失。四是积极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全市培育“国家级生猪养殖示范场”1家、“省级养殖示范场”7家,列为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2家、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6家。五是加强招商引资,争取资金扶持,引入企业、增加二产产业发展。六是扩展种源生产,建成墨江新安邓控种猪扩繁场等生猪种猪场建设,以“公司+基地+农户”合作,降低疫病发生风险。七是加强地方猪的选育与推广应用,推进澜沧黑猪的选育与应用项目实施,目前已完成核心种引种和繁育,共完成引进种猪167头,配种343胎,分娩204胎,新增仔猪数1850余头、后备母猪66头。 2.肉牛增量提质延链。一是肉牛产业提质增效。2023年肉牛发展目标任务主要是加大肉牛产业的提质增效及转型,大力实施冻精改良,县、乡、村级冻精改良站(点)从2022年的90个扩增到161个。目前,全市预计完成肉牛改良配种10.5万胎(窝),产犊7万头,其中:冻精改良1.5万胎,产犊0.8万头。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牛十条”审核工作。审核结果为:重点乡(镇)12个,重点村16个,665场(户)6992头基础母牛扩群,1个市级冻改中转站、71个冻精改良站(点),涉及奖补资金2019.6万元。三是创新金融支持模式。出台《金融支持普洱市肉牛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大力发展“肉牛+保险+信贷”“肉牛+信贷等金融服务模式,走出一条“政府+平台公司+保险+银行+养殖户”产业发展新路子,有效解决了筹资、引牛、饲养、销售等环节难点问题。2023年1-10月金融支持肉牛产业贷款37.28亿元,四是推广多元化养殖模式。坚持分散养殖与适度规模养殖两条腿走路,形成分散养殖为主,院企合作、“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循环发展“粮食收储、加工、养殖、粪肥利用”、托管代养、集中育肥出售等多元化养牛模式。2023年,全市养牛村(社区)发展到1005个,占村(社区)总数的94%。 3.有力有效推进菌草产业。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市菌草产业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市农业农村局菌草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具体负责专班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根据普洱市菌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巨菌草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22—2024 年)》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3月在思茅区启动巨菌草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1)认真做好2023年菌草推广种植。根据《普洱市巨菌草种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方案(2022-2024年)》2023年末全市种种菌草达5万亩,截至2023年11月13日,畜牧业数据管与平台显示菌草种已达5.25万亩,超额完成0.25万亩,其中,思茅0.23万亩、宁洱0.39万亩、墨江0.53万亩、景东1.21万亩、景谷0.51万亩、镇沅0.53万亩、江城0.26万亩、澜沧0.95万亩、孟连0.16万亩、西盟0.48万亩。 (2)积极配合做好省饲草饲料站在思茅区菌草试验示范任工作。一是高效完成了2023年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示范种植任务0.45万,实际完成0.65万亩,超额完成0.2万亩。二是开展巨菌草试验5亩。其中:巨菌草适应性试验包括巨菌草、桂牧一号杂交象草、盈选1号象草、热研4号王草4个品种,每个品种设4个重复,共16个试验小区;巨菌草种植密度试验包括巨菌草、热研4号王草2个品种,每个品种株行距A20×80cm、B20×100cm、C30×80cm、D30×100cm、E60×80cm、F60×100cm,每个处理4次重复,随机区组,共48个试验小区。2023年开展试验示范种植测产4次。经测定,平均产量4.77吨/亩,其中:一茬6650千克/亩,二茬7116千克/亩,三茬4101千克/亩,四茬1210千克/亩,年亩产量19.08吨 (3)扎实推进菌草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2023年5月29日,普洱市菌草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普洱市菌草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基地)建设技术方案》,指导全市开展菌草循环经济示范园创建工作作,全面实施“百镇千村工程”。截至2023年11月15日,全市建成菌草循环经济示范园95个,其中思茅区5个、宁洱县9个、墨江县13个、景东县13个、景谷县10个、镇沅县9个、江城县7个、澜沧县20个、孟连县6个、西盟县3个。 (4)扎实抓好菌草骨干培训。2023年8月11日普洱市农业农村局举办《2023年全市菌草产业骨干培训班》,市委秘书长到会作开班动员讲话并参与互动答疑,市政府分管农业副市长作培训总结。邀请国家菌草中心菌草技术发明人、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首席林占熺教授,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林冬梅教授,中福菌草微生物农业产业研究院院长刘波研究员、省饲草饲料工作站专家到普洱开展菌草技术培训,培训会上,林占熺及团队成员分别从菌草技术现状及应用前景、菌业发展趋势、菌草及其人工栽培、菌草栽培食用菌、菌草产业助力乡村振兴、菌草技术前沿研究六个方面的最新研究进展与发展趋势等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此次活动,参加培训的学员们对普洱市菌草产业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纷纷表示,菌草种植是新兴产业、绿色产业,今后将把菌草种植做大做强,带动当地增收致富。林教授对普洱近2年菌草产业发展给予充分肯定。 4.组织项目申报实施。2023年,一是协调各县(区)申报畜牧类项目5个,其中畜禽粪综全利用整县推进项目4个,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个。组织评审项目6个,出据评审意见6份,下达批复4个,评审合格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及农业投资项目平台项目8个。二是认真组织16个次项目实施,其中,澜沧县、景东县开展肉牛增量提质项目实施;澜沧县、景东县、镇沅县开展生猪调出大县项目实施;澜沧县、江城县、镇沅县、思茅区、西盟县开展粮改饲项目实施;思茅区、墨江县、景东县、镇沅县、江城县、澜沧县菌草示范种植项目。通过项目示范带动,有效带动畜牧产业健康发展。 5.扎实做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的通知》(农种发〔2021〕1号)、《云南省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年)》和《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等4个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是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收官之年,主要工作任务是编写普查工作报告和资源调查报告,配合完成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的建设。 (1)资源情况:通过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普洱市已知资源14个畜种29个品种。群体数量:3835903头(只羽),其中能繁母畜293000头(只羽)、种公畜39534头(只羽);新发现资源3个畜种7个品种,群体数量:1853031头(只羽),其中能繁母畜140头(只羽)、种公畜21头(只羽);蜂资源 1个已知品种,群体数量:229392群。目前我市已完成瓢鸡、江城黄牛禽遗传资源报告的撰写、影像资料的制作、上报工作。 (2)新资源申报:通过省畜禽遗传资源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市申报“思普麻鸡”为新品种,现已完成“思普麻鸡”前期试验工作,完成1~13周龄生长速度测定、蛋品质测定、采血、90日龄以上屠体测定、上市前屠体测定;完成宁洱县、景谷县、思茅区“思普麻鸡”体尺外貌测定148羽,其中公鸡59羽、母鸡89羽。完成瓢鸡普查性能测定录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系统和60羽瓢鸡生产性能测定(包括蛋品质测定、肉品质测定、屠宰测定),其中公鸡30羽、母鸡30羽的工作。完成“思普麻鸡”影像资料制作工作。目前,已完成思普麻鸡品种资源申报材料编写工作,报请高校、科研机构专家教授审核。 (3)江城黄牛补充测定:2022年4月7—10日,由云南省畜牧总站牵头组织云南农业大学、省畜牧科学院和我中心到江城县开展江城黄牛屠宰性能测定及肉品质测定工作。完成10头24月龄以上江城黄牛的宰前活重、体尺测定,宰后胴体重、眼肌面积、骨重、尾重、净肉重等重要指标测定,详细记录数据,并测算出屠宰率、净肉率、胴体净肉率等数据,为普查提供了科学数据支撑。 6.扎实开展畜牧科技推广 (1)畜禽品种改良技术推广应用。一是生猪改良。2023年完成生猪杂交改良50.56万窝,其中:猪人工授精40.83万窝;猪人工受精站点190个,市级备案引进约克、杜洛克、长白种猪3批次、101头,其中:公猪6头、母猪95头。二是肉牛品种改良。全市调运液氮2.5万升,冻精调运3万支,完成肉牛冻精改良4.96万胎,产犊3.53万头。三是家禽良种推广。 (2)青贮氨化饲料推广。制作青贮饲料23.03万吨,氨化饲料1.44万吨,草料贮备20.20万吨。 (3)饲草料种植。目前,全市人工种植皇竹草、菌草等50.35万亩,玉米常年播种面积约300万亩、可用于青贮的不超过10%(生物产量每亩约3吨/年);通过测算全市饲草料资源承载肉牛饲养量上限约100万头(存栏80万头、出栏20万头)。 (4)技术指导及培训。开展肉牛养殖技术、疫病防控技术、青贮、氨化饲料制作,农田种草、牧草种植等畜牧科技培训300期1.2万人次。 (5)养殖技术咨询、服务。全市畜牧技术人员主动深入养殖企业(大户)、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养殖技术服务、咨询4568个场次2.36万人次。 7.规范种畜禽生产 做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平台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备案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正常运转的种畜禽生产经营户116户,其中:种猪扩繁及猪人工授精经营户86户,种牛扩繁及牛人工授精经营户11户,种羊生产经营9户,种鸡生产经营9户,滇南中蜂繁育1户。市级备案引种3次,调入种猪101头,其中公猪6头。 8.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普洱市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全市10县区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开展《畜牧法》、畜禽养殖领域安全生产、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等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会议、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养殖污染危害性的宣传,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保意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有效开展污染治理,真正实现养殖废弃物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开展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专项排查工作。全市共计排查养殖场(户)560户,督查指导立行立改。四是严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和指导各县(区)严格落实多部门联审联批制度。。五是督促问题整改。积极配合省委巡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环保督察组在我市各类检查工作,及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整改。督促镇沅县、孟连县、思茅区项目建设内容、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审计等完成情况问题;督促景东县、景谷县拨付项目资金、项目审计等完成情况问题;督促墨江县项目审计等完成情况问题。六是开展规模以下养殖场指导服务。七是开展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现场抽查工作。全市共抽查畜禽规模养殖场50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150户,填报相关表格,撰写抽查报告,并将相关材料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八是严格落实系统逐级审核责任,按要求完成直联直报系统信息采集填报。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综合科、畜禽养殖科、饲草饲料科、特色养殖科、资源化利用技术科、检验检测科6个副科级内设机构;设主任1名(副处级),副主任3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915094.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5094.4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3643830.92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1263.57元,增长7.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263.57元,增长7.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为事业运行,每年在职人员的正常薪级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915094.49元。其中:基本支出3707733.29元,占总支出的94.70%;项目支出207361.20元,占总支出的5.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与上年相比,其中:基本支出上年为3398087.15元,增加309646.14元,增长9.11%;项目支出上年为245743.77元,减少38382.57元,下降1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为事业运行,每年在职人员的正常薪级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省级项目未实施完成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完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07733.2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72584.31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148.98元,占基本支出的3.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207361.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安家补贴30300.00元,其中,孙倩:10000.00元,傅妤:10000.00元,张帅:10300元。 2.省级农业发展(畜牧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按照云南省级资金的内容开展工作,用于巨菌草试验示范推广,江城黄牛、飘鸡遗传资源影像材料制作、对新申报的思普麻鸡新资源开展血液测定、思普麻鸡新资源国家、省级复核测定、启动编写《普洱市畜禽品种志》;项目资金支出90639.00元。 3.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费,用于逐步建成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项目资金支出86422.2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15094.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支出3643830.92元相比增加271263.57元,增长7.4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为事业运行,每年在职人员的正常薪级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省级项目未实施完成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完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人才专项工作经费,党政储备人才安家补贴,其中孙倩:10000.00元,傅妤10000.00元,张帅:103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005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5%。主要用于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344052.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项)285588.8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项)72633.94元;抚恤(款)死亡抚恤(项)88007.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290.58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社保就业支出的人员支出。比2022年度决算数692,853.51元增加107718.81元,增长15.55%。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政策标准支出,死亡抚恤政策标准支出,在职人员增加导致社会保险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573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41615.39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6827.72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7289.88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比2022年度决算数247,442.95元,增加8290.04元,增长3.35%。主要是根据医疗保险缴费政策,在职人员增加,医疗保险费实际缴费支出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97546.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5%。主要用于包括: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420484.98元;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177061.2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基本支出的人员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项目支出如巨菌草试验示范推广,江城黄牛、飘鸡遗传资源影像材料制作、对新申报的思普麻鸡新资源开展血液测定、思普麻鸡新资源国家、省级复核测定、启动编写《普洱市畜禽品种志》,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畜禽粪污处理。比2022年度决算数2483863.46元增加113682.72元,增长4.5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为事业运行,每年在职人员的正常薪级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原因是省级项目未实施完成资金结转至2024年继续使用完成。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94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比 2022年度决算数199671.00元增加31272.00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57.00元,决算为184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决算为174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56%,完成年初预算的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7.00元,决算为10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4%,完成年初预算的48.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557.00元,支出决算为184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500.00元,决算为174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7.00元,决算为10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三公”经费支出11059.00元,其中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经费支出10008.00元,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1051.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决算数43030.38元减少24532.38元,下降5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支出41871.38元减少24379.38元,下降58.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决算支出1159元减少153.00元,下降13.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减少,服务各县区次数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是因为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所以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0.00人次。 2.购置车辆0.0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开展职能工作服务各县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开展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思普麻鸡新资源鉴定,项目申报、督导、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资产总额794050.09元,其中,流动资产12579.64元,固定资产781470.4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820245.23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95.14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781470.45元比上年固定资产净值809999.07元减少28528.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的说明,截止2023 年 12 月 31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固定资产原值1331871.87元。年初固定资产原值1319871.87元,2023年购买办公设备电脑2台,增加固定资产金额12000.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辆 1辆。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二)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三)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四)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六)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10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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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畜牧发展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2024092004194670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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