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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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501000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植保植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植保植检工作的发展规划及植保植检重大技术项目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控制;行使对内农业植物检疫,负责省间种子、种苗调运、产地检疫;组织引进、开发植保植检绿色防控技术集成、新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及重大植保技术项目的攻关和推广;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监测及发生趋势的预报工作;指导县(区)植保部门开展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治,开展防治技术培训;组织市内重大突发性农作物生物灾害的防控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各级植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提供植保植检技术咨询服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1.实施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在思茅区和江城县实施,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云财农〔2022〕100号)文件要求,开展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预警与监测1.20万亩目标任务,实际完成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预警与监测1.20万亩,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100%。举办水稻病虫害识别与防控技术培训3期303人次,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85%,病虫防治效果达到85%以上,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2.实施中央农业生产救灾(第四批)补助资金项目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内容为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和红火蚁防控,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任务是1.65万亩,该项目在思茅区、澜沧县和墨江县实施,实际完成防控面积1.658万亩,开展培训2期203人次,项目区平均单产573.96公斤/亩,比CK亩增产71.49公斤,增14.23%。红火蚁防控项目任务是1.20万亩,主要在思茅区、宁洱县、景东县、景谷县、镇沅县、江城县和澜沧县实施,实际完成防治面积1.20万亩,发放红火蚁饵剂0.1%茚虫威3.5吨,发放红火蚁宣传册13500份,完成红火蚁识别与防控技术培训10期805人次。该项目组织有序、措施有效、培训到位、增产明显,圆满完成各项指标任务。 3.实施省级农业发展(粮食生产)病虫疫情监测与防治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在景东县和墨江县实施,目标任务是完成0.40万亩水稻和玉米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实际完成统防统治面积0.58万亩。其中:景东县主要实施水稻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任务0.20万亩,实际完成水稻病虫害无人机飞防面积0.20万亩,完成任务的100%,涉及村民小组703户,开展培训1期112人次;墨江县主要实施玉米病虫疫情监测防控任务0.20万亩,实际完成防治面积0.38万亩(其中:0.18万亩拌种防治、0.10万亩统防统治、0.10万亩植保无人机飞防),开展培训2期167人次。整个项目区病虫害未大面积爆发成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技术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4.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完成情况。一是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情况:新增病虫害智能监测点15个(其中:江城县12个、墨江县1个、景谷县1个、西盟县1个),据不完全统计,新增杀虫灯891台,发放粘虫板156万片,发布重大病虫趋势预报及病虫简报88期,预报准确率为98%以上。二是主要农作物病虫草鼠害防控情况:全年总体为中等发生,局部地区偏重发生。全年累计发生面积2114.90万亩次,比去年增76.63万亩次,增3.8%;累计防治面积2349.16万亩次,减少15.56万亩次,减0.7%。挽回损失483546.66吨,实际损失60015.79吨,挽回粮食作物损失269162.01吨,实际损失37455.81吨,粮食作物损失率3.1%,有效地控制了粮食作物病虫害的蔓延发生,完成年初下达粮食作物病虫害损失率在5%以下的目标任务。三是完成覆盖率情况:累计完成粮食作物统防统治面积449.44万亩次,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55.8%,超额完成年初下达农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40%的任务。完成绿色防控面积577.87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52.8%。超额完成年初下达绿色防控覆盖率50%的任务。 5.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农药市场整治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92人次,检查经营户2726户次,专业化合作组织(种植大户)135户,检查中对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经营户及农药使用者由各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查处;与农药经营户签订《农药安全经营承诺书》563份、与农药使用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60份。二是稳步推进农药许可证发证工作。全市现有农药经营户总数1507户,符合普通农药许可经营法定条件并已发证的有1426户。三是农药质量抽检工作。共抽查40个农药样品,合格率97.5%,其中一个产品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已移交澜沧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处理。四是推进农药减量工作。全市全年使用农药折百总量1238.60吨,比去年减少28.19吨,减2.2%。五是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情况。全市累计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277场次38422人次,发放资料47721份。 6.植物检疫工作完成情况。一是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完成情况。全市累计签发产地检疫合格证41份,其中:两杂种子产地检疫合格证35份、茶(果)苗合格证6份、中药材合格证2份;累计完成省内调运检疫签证63份、省间调运检疫签证22份;累计检查148户经营门点,276个品种。二是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防控情况。全年累计发生面积34885亩,累计防治33530万亩次。培训红火蚁识别与防控技术培训10场次805人次,发放药剂3.5吨。三是植物检疫条例宣传培训情况。累计发放《植物疫检条例》及植物检疫知识材料1.3万余份,培训8000人次,现场咨询200人次;出动检疫人员120人次、车辆45台次。四是开展外来入侵病虫害普查情况。县级提交样地调查180条,驳回51条,提交省级样地调查129条。 7.茶叶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完成情况。该项目在思茅区倚象镇竜竜村苏荒寨组实施,完成示范面积1000亩,涉及农户32户,开展培训1期45人次,发放生物农药0.3万袋、黄板1万张、蓝板0.25万张。经项目区与非项目区亩新叶产量的调查,项目区比非项目区每月减少用药次数1—2次,每亩可节省成本25—30元,每亩每月增鲜叶0.5—1千克,按每公斤鲜叶40元计算,每亩每月可增加产值20--40元,全年每亩可增加产值300元左右,全年示范区累计增加产值30.00万元,提质增效成效显著,为逐步带动全市茶企业、茶农的茶叶病虫害防治向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综合防治方向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农药管理室、植物检疫室、病虫草鼠害测报室、病虫草鼠害防治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隶属普洱市农业农村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GK01-GK10表)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4,602,115.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52,115.41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50,0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1.0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17,329.99元,增长24.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7,329.99元,增长23.5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50,000.00元,增长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多,相应增加项目经费收入、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614,364.11元。其中:基本支出3,120,960.51元,占总支出的67.64%;项目支出1,493,403.60元,占总支出的32.3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88,227.23元,增长23.8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7,137.03元,增长11.71%;项目支出增加561,090.20元,增长60.1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担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增多,相应增加项目经费收入、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0,960.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92,559.87元,占基本支出的95.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8,400.64元,占基本支出的4.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3,403.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开展水稻等重大病虫害预警与监测,完成1.2万亩目标任务,项目区统防统治覆盖率100%。开展红火蚁防控,完成防治面积1.2万亩,发放红火蚁饵剂0.1%茚虫威3.5吨,发放红火蚁宣传册13500份;开展玉米重大病虫害防控,完成防控面积1.62万亩。开展水稻、玉米重大病虫疫情监测防控,完成水稻病虫疫情监测任务0.2万亩、玉米病虫疫情监测防任务0.2万亩,项目区病虫害未大面积爆发成灾,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技术指导指导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二是建立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新增病虫害智能监测点15个。三是开展农药市场整治行动和农药许可证发证工作,稳步推进农药减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开展植物检疫条例宣传培训,做好检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52,115.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5%。与上年相比增加867,329.99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在2022年调整人员工资标准和社保缴费比率提高,增加基本支出预算,且2022年承担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较上年增加,相应增加项目经费收入、支出相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党政储备人才专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8,40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4%。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0,10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和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339,856.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7%。主要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以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3,7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2%。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23.00元,支出决算为10,59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163.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3.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主要是今年由于车辆老化,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23.00元,支出决算为10,59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163.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由于车辆老化,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20.19元,下降6.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01.19元,下降1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81.00元,增长120.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由于车辆老化,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接待费比上年增加其原因是接待增加1批次11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今年承担的省级粮食发展专项(农药零增长)项目、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第一批)救灾项目、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今年承担的省级粮食发展专项(农药零增长)项目、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第一批)救灾项目、草地贪夜蛾监测防控项目产生的接待2批次及1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普洱市植保植检站部门资产总额3,356,397.88元,其中,流动资产233,189.88元,固定资产3,123,20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462.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1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2-GK1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普洱市植保植检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本年支出合计的年初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包括使用本年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以及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资金安排的支出。 本年收入: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0800010327005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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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植保植检站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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