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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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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概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农村承包地和集体“三资”信息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农村土地流转备案相关工作;承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运行监测,宅基地、农房调查监测,农经统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隶属于普洱市农业农村局,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内设职能:农村土地承包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室、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办公室、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指导办公室、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办公室、综合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组织全市土地确权工作“回头看”
一要积极争取确权经费。要继续层层请示上级,根据实测面积,积极争取确权经费。二要做好确权收尾工作。继续组织10县(区)开展土地确权收尾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排查梳理,建立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确权登记制度。三要推进确权成果运用。依托省级平台建立完善市、县(区)土地承包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快建成市、县(区)、乡(镇)统一联网、三级联动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网络,建成并运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评估、抵押等管理制度。
2.产权制度改革
列为国家级试点的宁洱县、孟连县要加快进度,按照省上要求于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其余8县要按中央、省、市要求于2020年完成集体成员资格认定工作,2021年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3.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和家庭农场的培育认定
大力开展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活动,健全多级示范社评定标准,分级培育示范社,建立示范社名录,并把示范社作为政策资金扶持重点。积极培育和认定家庭农场,大力开展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工作,规范家庭农场的发展。
二、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预算编制情况
(一)指导思想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主管部门工作任务的安排。2020年将继续不断提高预算公开水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提高资金保障能力。财政收支预算安排与本单位发展相适应,努力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和透明。
(二)基本原则及编制方法
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从严控制各项支出,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作目标,安排预算。
(三)总体思路
依据财政局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做好部门预算。按照机构编制内实有人数据实编制人员和公用支出预算,并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编制业务经费支出预算。
三、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基本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务总收入4,160,391.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7,181.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63,21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4,580.00元,下降0.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4,160,391.00元,其中:本年收入4,097,181.00元,上年结转63,21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7,181.00元(本级财力4,097,181.00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14,580.00元,下降0.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二、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预算总支出4,160,391.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60,3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4,057,181.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减少77,790.00元,下降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项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项目支出103,210.00元,与上年同口径对比增加63,210.00元,增长1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包括中央跨年度资金、省级项目资金及本级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97,181.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77,790.00元,下降1.9%。
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三区”科技经费2020年预算数为33,7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3,700.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三区”科技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与监督;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311,428.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80,197.00元,下降20.48%,下降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导致。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2020年预算数为214,107.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8,294.00元,增长9.3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2020年预算数为2,448,583.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30,065.00元,下降1.21%。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农村经济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
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农业行业业务管理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调解、仲裁等;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020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用于:对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指导与监督;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2020年预算数为301,456.00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05.00元,下降0.4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2020年预算数为1,880,01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1,880,016.00元,项目支出0元)。
2.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11,428.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11,428.00元,项目支出0元)。
3.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2020年预算数为301,456.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1,456.00元,项目支出0元)。
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9,5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公务接待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8,190.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072.00元,项目支出5,118.00元)。
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2020年预算数为37,601.00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37,601.00元,项目支出0元)。
三、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农民收入调查及农民负担监测,主要用于农民收入调查及农民负担监测,本年未安排资金。
(二)与中央、省级配套事项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根据《普洱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农村入户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普农〔2008〕187号)文件的要求,于2008年开始实施至今。根据调查工作的需要,从全市十县(区)共抽取调查户680户,其中:省级调查户为420户,市级调查户为260户。同时市级抽取思茅区、宁洱县等五个县共计100户设置农民负担监测点。省级调查户配套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市级调查户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省级配套49,000.00元。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经济信息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0年度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7,181.0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5%。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4,134,971.00元对比减少77,790.00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比例的调整。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210元,其中:本年安排40,000.00元,上年结转63,210.00元。如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开支等。
(四)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9年40,000.00元对比增加63,210.00元,增长15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资金,包括中央跨年度资金、省级项目资金及本级资金。
五、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元,增长0%。原因: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0个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项目0个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以及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000.00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绩效目标如下:
1.农村经济统计调查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1)完成农经统计业务培训一次,预计55人次。(2)完成农经管理统计年报、半年报、预测报等9套报表。(3)监督指导项目单位完成固定观察点常规调查、专项调查、物价月报三项调查任务共计14份报表。(4)完成4个季度入户调查、收入预测报共计8份报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集体经济等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规模继续扩大、制度建设更加健全规范、组织机构运转有效、资产归属产权清晰、财务社务公开透明、成员权益保障有力、市场竞争力和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带动效应明显增强。全市农民合作社达到4600个以上,农户入社率达到30%以上,培育500个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户参与面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机制更加灵活,制度更加规范,服务农民的能力显著增强。
3.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纠纷调处与仲裁项目经费。绩效目标是:(1)纠纷调解率大于等于75%,(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大于等于90%。
第三部分 2020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19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根据预算安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2019年的0元增加0元,未安排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190.00元,较2019年的8,190.00元减少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预计14批次,预计接待100人次。由于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不增不减。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业务对接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由于厉行节约要求,“三公”经费不增不减。主要用于保障合作社指导督查、仲裁等业务工作,预计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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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农经站).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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