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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部门2018年度部门预算(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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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部门
二O一八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业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十、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局分普洱市农业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普洱市农业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战略方针、重大政策,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指导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农村承包合同管理;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的经营管理。 3、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推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促进农业向布局区域化、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方向发展。 4、编制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和生态农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以及产业间和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平衡;调控和管理全市各项农业发展资金。 5、制定全市农业教育、科技推广和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推广;指导和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县(区)农科机构的业务工作。 6、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按分工负责农业资源、渔业资源、畜牧业资源的保护和综合利用;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的保护与管理;规划指导高产稳产农田基本建设,布局农、畜牧业、渔业产品基地,并组织实施。 7、参与研究拟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政策、农村税收与补贴政策;研究农村市场的发展方向和指导措施;组织协调农、牧、渔产品加工与流通;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需求计划;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和农产品市场、农业生产情况等信息工作,指导全市农业信息系统建设,负责全市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的预测预报。 8、参与和协调有关局制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技术标准;组织监督农业方面的国家、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绿色食品的开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和农、牧、渔新品种、化肥、农一药、兽药、饲料等的质量监测、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9、负责全市农业涉外事务和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普洱农业的援外项目;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市农业对外开放工作 10.组织协调农业局门内局改革,指导全市农业局门兴办经济服务实体,强化服务宗旨;归口管理局属站、场、所、校;指导行业学会、协会。 11、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厅等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落实上级各种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全市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普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全市2017年“扶贫日”暨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动员会等会议精神,保障政令畅通。 2、及早谋划布局。一是抓好各种规划、意见、方案的编制上报。二是及早谋划部署全年工作重点。 3、强化科技支撑作用。一是加强农业科技培训提素质。二是抓好中低产田地改造暨高稳农田地建设强基础。三是抓实十大科技增粮措施保粮食安全。四是畜牧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4、推行绿色生产。以普洱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为平台,推行绿色生产模式,促进绿色农业发展。一是推行绿色生产模式。二是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项目。三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5、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努力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源头管控。二是严格开展上市蔬菜水果农残快速检测。三是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四是加强渔政执法管理工作。五是抓实动物疫病防控措施。 6、抓实“六抓”举措。围绕4+4产业集群,以“六抓”举措为抓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撸起袖子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普洱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奠定基础。一抓农业标准制定。二抓农业品牌打造。三抓互联网+现代农业。四抓农业投融资工作。五抓庄园经济建设。六抓项目整合。 7、抓好“挂包帮”和产业扶贫工作。 8、抓好中心工作。一是抓紧推进普洱市农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设。二是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全面竣工。三是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复工作。四是扎实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9、抓实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农业部门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目标任务,依法编制、全面完整、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按照局门预算编报要求,纳入普洱市农业局2016年局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9个,包括普洱市农业局本级和18个二级预算单位及二级预算单位所属的预算单位。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分别是1、普洱市农业局2、普洱市畜牧兽医局3、普洱市渔业局4、云南省普洱茶树良种场5、普洱市农科所6、普洱市植保植检站7、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8、普洱市土壤肥料工作站9、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10、普洱市种子站11、普洱市经作作物工作站12、普洱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13、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普洱市分校14、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15、普洱市原种繁殖场16、普洱市畜牧工作站17、普洱市动物卫生监督所18、普洱市动物疫病防治控制中心19、普洱市农垦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4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356人,其中:行政编制81人,事业编制275人。在职实有34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4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440人,其中:离休11人,退休429人。车辆编制22辆,实有车辆22辆。 第二局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245.80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38.25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7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7.557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45.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08.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7.5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038.2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7038.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7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24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65.75万元,占总支出的94.75%,项目支出380.06万元,占总支出的5.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支出555.60 万元,主要反映农科所机构运行的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支出31.68 万元,主要反映农科所上年结转项目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1,029.43 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29.02 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710.9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支出10.00 万元,主要反映上年结转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出,“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支出4,377.87 万元,主要反映农业部门机构运行及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支出7.50 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493.82 万元,主要反映农业部门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65.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3.28%;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8%。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5638.46万元对比增加1227.2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及缴费资金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农业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06 万元,如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外交流与合作、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395.00万元对比减少14.9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项目资金减少。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38.2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068.18增加1970.07万元,增长38.87%。 1. 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55.6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411.84万元增加143.76万元,增长34.91%。主要原因是:农业科研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50.8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16.73万元增加34.16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工资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46.67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7.35万元增加9.32万元,增长24.9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工员公用经费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31.8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30.08万元增加301.80万元,增长56.9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增加。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9.0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3.23万元增加5.79万元,增长24.9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70.8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8.17万元增加82.63万元,增长93.72%。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306.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38.54万元增加67.90万元,增长28.46%。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189.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19.93万元增加69.25万元,增长57.74%。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4.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06万元增加14.42万元,增长47.9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变动。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8.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673.90万元增加334.52万元,增长49.64%。主要原因是:个人部分增加等。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5.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00.00万元减少15.00万元,下降15.00%。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1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717.4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890.50万元增加826.92万元,增长43.74%。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1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垦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51.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89.25万元增加61.90万元,增长32.71%。主要原因是:机构运行经费增加。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4.00万元减少2.50万元,增长17.86%。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2.5万元,下降50.00%。 1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8年预算数为35.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80.00万元减少144.50万元,下降80.28%。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8年预算数为1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7.00万元减少16万元,下降59.26%。 1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0万元减少2.00万元,下降66.67%。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 2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8年预算数为25.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20.00万元增加5.00万元,增长20.00%。 2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0.00万元减少20.00万元,下降66.67%。 2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5.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60.00%。 2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8.00万元减少3.00万元,下降37.50%。 2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5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134.00万元减少88.50万元,下降66.04%。 25.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7.50万元,为2018年新增项目。 2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93.8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350.71万元增加143.11万元,增长40.81%。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本部门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本部门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与中央配套相关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2018年预算没有安排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2.84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2.34万元,增长32.4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普洱市农业局机关及局属18家基层单位资产总额17207.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59.24万元、固定资产8119.22万元、 在建工程2298.84万元、长期投资30.00万元、无形资产0.14万元。固定资产包括房屋构筑物4206.52万元、汽车694.4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217.28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2.5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种子备荒储备等项目。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5.3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77万元,公务接待费44.6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42.36 万元,同比下降33.16%。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部门(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的0万元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部门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62万元,较2017年的68.10 万元减少23.48 万元,主要是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和八项规定的相关精神编制预算的基础上结合上年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和真实反映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减少。主要用于接待部门上下级间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77万元,较2017年的59.64万元减少18.87 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0.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部门工作需要,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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