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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结转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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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市级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按照《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普财评审〔2017〕11号),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对本单位2016年食品安全 专项补助结转经费组织开展了资金支出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2008年普洱市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撤销了原普洱市畜牧兽医总站,组建了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保留原“普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同时加挂“普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三块牌子一套班子,是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5人,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人(由专技人员兼),实有人数13人,在岗13人,编制管理规范。其中:专业人员11人,占职工总数的84.6%,技工人员2人;技术人员中,正高级职称1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助师3人,研究生2人,本科学历8人,专科学历1人,中专学历2人。主要职能是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的预防、疫情的扑灭、控制,疫情管理,疫病的监测、诊断,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的防制计划,提供防疫技术的指导和负责全市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为一体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 (二)普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普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停止检验检测工作情况 普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普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2016年年底搬迁后,现有的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不符合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评审细则要求,向普洱市畜牧兽医局上报《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普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停止检验检测工作情况汇报》,普洱市畜牧兽医局于2017年1月6日向云南省农业厅请示《关于转报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普洱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实验室停止检验检测工作的请示》(普牧﹝2017﹞1号)。从2017年起省农业厅不再下达兽药、饲料、畜产品兽药残留的检测任务给普洱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本所(中心)未开展畜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三)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加强普洱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完善检测设施设备,采购一批检测设施设备。资金使用率达100%。 (四)项目收支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补 助结转经费12.6838万元,市级财政实际回拨经费12.6838万元,年度资金支出12.683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其中:2017年实验室专用材料费81626.57元、专用设备购置27828.46元、差旅费3832.00元、劳务费(实验室门卫人员)4790.00元、电话及光纤费6400.00、水电费2360.97元。 (五)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履职好我单位职能职责、确保我单位顺利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做好仪器设备购置经费预算,确保资金使用范围规范、资金精准管理。同时为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支出责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按照普洱市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务制度,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资金的预算、使用和管理,对资金实行合理预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健全资金使用审批制度,杜绝资金预算不合理、下拨资金使用不规范,严禁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普财评审〔2017〕11号)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开展资金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本项目经费的绩效目标设置、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来了解经费的使用是否合理、管理是否规范,检验检测资金的支出效率和效果,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1.职责履行目标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设备设施购置,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参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2.履职效益-社会效益 产出指标:完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采购一批检测设施设备。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制定项目方案 结合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和实际开展的工作,年初制定项目方案,设立绩效指标。 (2)成立自评小组:中心主任鲁富有为组长,副主任李兴元为副组长,马娜、付航、李良松、陈景仙、孔云艳、张海楠为成员。 (3)确定评价对象为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结转经费支出绩效评价。 (4)拟定评价计划时间:2017年12月。 (5)找准自评依据:《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普财评审〔2017〕11号)。 (二)组织过程 自评小组于2018年6月26号在中心会议室组织开展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结转经费支出绩效自评,自评会严格对照市级资金部门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自评办法和预算方案制定的绩效目标逐一开展自 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分析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补助结转经费预算12.6838万元,市级财政实际拨回经费12.6838万元,年度资金支出12.683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100%。其中:2017年实验室专用材料费81626.57元、专用设备购置27828.46元、差旅费3832.00元、劳务费(实验室门卫人员)4790.00元、电话及光纤费6400.00、水电费2360.97元。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购买了药品试剂柜、专用电脑、鞋套机、实验室专用材料等一批。 自评结论:通过对单位职责履行情况、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方面分析,评价认为:本单位圆满完成了实验室专用仪器设备的采购配置,强化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使用率达100%,有效加强了普洱市动物疫病防中心实验室体系建设,提升了本单位检验检测能力,确保了本年度辖区内无区域性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 补助结转经费的使用切合工作实际,所设立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资金的使用也严格按相关规章制度按进度使用,年度资金使用率为100%,因此就本项经费的支出不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五、绩效自评结果和公开情况 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对2016年食品安全专项 补助结转经费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会和相应的表格填写完后将按要求上报市农业局。 六、主要经验、问题和建议 项目经费的使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合理、科学、规范;做好相应的工作方案,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做好资金的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的使用进度;应严格按《普洱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普财评审〔2017〕11号)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自评办法开展绩效自评,所有目标任务均已圆满完成,所有资金均已在规定的时限内用完,且无重大资金使用违纪违规问题,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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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资金2016年畜产品安全专项补助结转经费绩效自评报告180629.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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