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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18-1006002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8-08-30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农业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018-08-30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对市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普财绩〔2011〕1号)文件精神,按照普财绩〔2010〕1号文件的要求,于每年6月30日前向财政部门报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农业执法支队对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进行了认真检查和自测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性质和隶属关系。项目单位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于2007年3月,为普洱市农业局下属正科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案审室、侦查室和财务室四个股室。现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本科学历3人,大专学历5人,全部人员都持有农业综合执法证。单位已配备了执法执勤用车等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必要的设施设备。

(二)单位主要职能和业务范围。宣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农业、畜牧业、渔业投入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抓好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效能;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县(区)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培训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者。

(三)单位财务收支情况。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资金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拨款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分工明确,内部牵制制度完善,保证资金安全,专款专用,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普洱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农业局财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普农办[2015]1号文件执行。单位拥有固定资产79.96万元,无资产负债。无任何不良记录。。

二、评价原则、依据、内容和办法

(一)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在评价中严格执行规定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

4、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原则。

5、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原则。

(二)评价依据

1、《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云财农(2008)188号文件。

2、《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普办发(2007)97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09〕76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06〕181号)。

4、《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普政办发〔2011〕206号)文件。

(三)评价的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是对项目任务完成、资金管理、项目管理、项目效益、群众满意度以及其他内容等进行评价。

1、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项目任务完成质量、数量情况;

2、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立项前期准备、项目的实施、项目后续维护管理制度建设以及档案管理情况;

3、资金管理情况包括资金到位、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是否专款专用、是否专账管理、是否进行了项目决算评价、是否按照(云政办发〔1997〕190号)文件规定安排地方配套资金;

4、项目效益包括项目完成后实现的经济指标增长。

5、项目资金管理,主要包括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

(四)绩效考核办法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对照“项目计划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进行绩效考核。

三、资金的安排及管理情况

普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普财预〔2017〕1号)文件下达2130101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工作经费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实行,经领导批准后执行,无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现象。主要用执法人员差旅费21500元,执法车子汽油费10200元,接待费5300元,办公费3000元,加强项目资金实施管理,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项目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顺利实施;二是按照省、市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三是加强项目的档案、痕迹管理,做好相关档案资料和信息工作。四是项目实施单位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法人负总责,财务人员负责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及绩效评。

四、主要成绩

1.宣传力度加大。结合送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等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朋友到正规途径、场所购买“放心农资”,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服务指导,提高农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科学使用农资能力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避免农民朋友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执法力度加大,保证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一是落实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巡查制度。二是强化禁限用农药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严厉查处非法经营、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确保我市不发生因使用禁限用农药而引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市各级执法机构不定期与植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等执法人员联合对蔬菜、水果、茶叶等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农药使用专项检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3.加强对执法对象的业务指导。对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要求重点自查进出货台帐是否完备、标签是否规范等事项。对于蔬菜基地,重点自查农药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用药是否科学、农药安全间隔期是否遵守等事项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问题

项目资金有限,投入不足。

(二)建议

1.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通过增加项目资金额度,加大宣传力度。

2.加大专项扶持力度,更加科学,更加精细地谋划和推动主导项目建设,从而更好地引导带动小项目。

3.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普市农业局执法支队2017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汇总表 (1).xls
附件【普洱市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工作经费4万).xls
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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