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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种子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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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种子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8年单位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管理种子事宜,促进农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种子执法监督体系指导;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室内种子检验;室外小区种植鉴定;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
(二)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市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确保灾害之年生产用种需求,并建立种子储藏保管工作制度,保证储备期间种子的质量和安全。
2.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认真抓好“两杂”种子的备案管理工作,狠抓种子经营户的培训,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抽检,加强种子经营门店监管,全面组织开展辖区内种子市场排查行动,为严厉打击种子市场违法行为,规范种子市场秩序。为加强我市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统一全市种子经营档案和管理模式,做到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年初规范统一了全市种子经营档案和种子市场管理模式。
3.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督检查,为保证制种质量,根据制种的不同时段进行跟踪监管。
4.做好省种子管理站安排的新品种试验、展示、示范工作。
5.完成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建设核心示范样板,通过项目实施辐射带动推广种植面积。
二、单位预算编制情况
2018年普洱市种子管理站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
三、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2018年单位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
(一)单位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务总收入382.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2.4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82.4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2.4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2.4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382.44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其他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万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8年单位预算总支出38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94万元,占总支出的95.42%,项目支出17.50万元,占总支出的4.5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公务员补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主要反映单位事业运行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督(项),主要反映单位执法监督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主要反映防灾救灾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反映住单位职工房公积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4.9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0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00%。
(四)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227.87万元对比增加137.07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加上工资标准提高,相应的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
(五)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50万元,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28万元,如种子市场执法监管、防灾救灾物资储备等开支。
(六)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与2017年45.28万元对比减少27.78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种子市场执法监管、防灾救灾物资储备等支出预算减少,本年度没有高产创建项目支出。
(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382.4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09.29万元,增长40.01%。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97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9.06万元,增长59.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标准提高,相应的社会保险等支出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5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4.66万元,增长66.06%。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支出增加。
3.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66.99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64.88万元,增长32.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4. 社会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3万元,比2017年(上年)预算数增加10.69万元,增长63.10%。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要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单位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单位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价50 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2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98万元,同比下降30.63%。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单位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00万元,较2017年的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单位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2万元,较2017年的0.2万元增加0.02万元,主要是由于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增加。主要用于接待种子市场监管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部门(单位)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较2017年的3.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主要是由于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导致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00万元、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年度种子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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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种子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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