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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2017-10-10   作者:市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06_A/2017-1010015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10-10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2017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文件精神和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三季度以及年度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累计收支完成年初预算的情况,并与上年同期执行情况进行比较,并对其增减变化及原因进行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职能主要是:承担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环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农业环境保护、负责农业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组织开展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保护工作;加强外来入侵生物调查与防控工作;组织农业污染重点区以及面源污染普查、调查及防治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技术培训及申报、认证工作,制定生产、加工、技术管理规程;对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质量状况进行调查、监测、评价,开展农业环境质量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及评价管理工作等。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一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一个。部门有事业编制15个。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0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退休人员6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茶树良种场预算总收入155.43万元,均为公共财政预算。

预算总支出13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占总支出的85.28%,项目支出17.18万元,占总支出的11.0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104”款为85.20万元,“2080502” 款为0.21万元,“2080505”款为9.85万元,“2089901”款为0.36万元,“2101102”款为4.57万元,“2101103”款为2.78万元,“2101199”款为0.81万元,“2210201”款为8.45万元,“2210203”款为3.142130106”款为6.84万元,“2130109”款为7.31万元,“2101016”款为3.03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2.5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0.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8.17%;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6.2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4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7%。

2017年三季度执行数34.37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6.98%,累计执行数115.37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90.56%,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7.55万元。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8万元,分别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7.31 万元,食品安全事务项目3.03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项目6.84万元。

2017年三季度执行数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1.72%,累计执行数12.16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83.57%,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54.51万元。

2017年项目支出与2016年相比差距较大的原因,由于2016年我单位涉及搬迁办公室及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项目经费支出比2017年相比差距较大。

 

                                       

  
附件【2017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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