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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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三季度
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普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普财预〔2017〕163号)的通知。各级各部门应分别于4月、7月、10月的当月前在预算信息公开专栏公开部门季度预算执行报告。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对2017年3季度预算执行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于2006年11月由普洱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的批复》(思编办﹝2006﹞131号)批准成立。属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普洱市农业局。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07年至2008年财务由普洱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代管,于2009年财务独立核算,2011年转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来,在普洱市农业局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按照支队的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渔业资源保护、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有效的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二、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年初预算数11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7万元。项目支出4万元。无收入征收入库金额
1.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是112.27万元,一季度基本支出32.29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8.76%。较上年同期(19.57万元)增加了12.72万元。二季度当季度完成了34.91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31.09%,累计执行数67.2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的59.86%,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43.36万元)增加了23.84万元.三季度,当季度基本支出3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4.84%,累计执行数106.32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的94.7%。累计执行较上年同期(73.3万元)增加了33.02万元。主要增加了人员工资和医疗卫生保险支出。基本支出106.32万元完成下达数117.5万元的90.5%。
2.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是4万元,主要是开展农业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三下乡和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农业投入品市场和生产基地监管执法检查工作。到六月份拨入项目经费17万元,一季度没有项目支出。二季度当季度执行数10.06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51.5%,完成下达数的59.2%。累计执行数10.06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1.5%累计完成下达数的59.2%。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6.25万元)增加了3.81万元。三季度,当季度支出3.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累计执行数13.84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的346%,累计执行较上年同期(20.32万元)减少6.48万元,主要减少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和其他科学技术经费。项目支出13.84万元完成下达数17万元的81.4%。
三、单位基本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纳入2017年预算编报的单位一个,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11人,在职实有9人,全部是财政全供养。没有离退休人员。车辆编制一辆,实有车辆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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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部门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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