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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60312-0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6-03-12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6-03-12   作者: 点击数: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相关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实施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省财政下达的和市财政安排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5.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做强做优高原特色农业。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绿色发展配合做好双多边渔业谈判和履约相关工作。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8.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和市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市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参与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配合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按规定权限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落实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和协定执行有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机关党委(人事科)、办公室、区域协作与社会帮扶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市委农办秘书科、保障后扶科、帮扶与监督检查科、高原特色农业与乡村产业发展科(市场信息科)、乡村建设促进科、种植业与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科)、计划财务科、发展规划与农田建设管理科、科学技术与对外合作交流科、农村综合改革与社会事业促进科。

所属单位0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1.聚焦农业基础保障,全力稳住农业发展基本盘。将稳经济增长作为重点任务,发展乡村产业,做实项目支撑,抓实农业投资,推进农业经济稳中向好发展。2026年,力争全市农林牧渔业产值增长4%左右;力争完成农业投资60亿元左右,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速度

2.聚焦粮食稳产保供,抓好重要农产品稳产增效。稳定粮食生产,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2万亩、产量127万吨以上,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23万亩以上、油料作物种植面积24万亩以上。完成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示范种植30万亩、旱地优质稻20万亩。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高质量建设6万亩高标准农田,抓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资金兑付工作,持续推进大棚房、农村乱占耕地建住宅、撂荒耕地整治。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力争蔬菜播种面积达85.79万亩、产量113.91万吨,优化生猪产能调控,稳住牛羊产能,大力发展水产养殖,推动蔬菜水果均衡供应。

3.聚焦常态化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常态化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落实落细一键报贫机制,优化基层干部排查方式,推进部门主要数据信息常态化共享,确保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坚持扶志和扶智相结合,通过产业就业帮扶,鼓励脱贫群众勤劳致富。深入实施乡村普洱就地就近就业行动,大力推进村村招商,微招商、招小商带动就业。分类推进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帮扶产业盘活和调整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持续推进东西部协作,深入实施携手促振兴行动。

4.聚焦特色产业升级,发展壮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聚焦“1+3+12”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发展牛油果、甜龙竹等特色产业,稳步提升茶叶、咖啡、水果、甘蔗、烟叶等质效。茶叶种植面积稳定在224万亩、产量17.3万吨;咖啡种植面积稳定在70.3万亩、产量8.4万吨;水果栽培面积102万亩、产量127万吨、综合产值117亿元;甘蔗种植面积稳定在80万亩、产量370万吨;烤烟持续优化烟区布局,培育新质生产力。严格落实生猪、肉牛产能调控机制,稳定能繁母猪保有量,确保生猪存栏230万头、出栏390万头,肉牛存栏71万头、出栏22万头,保障畜禽产品安全稳定供给。计划建成2个能繁母猪存栏量不低于3000头的标准化种猪场,辐射带动建设一批存栏超1000头的生猪代养场。统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培育农业品牌,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力争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6:1以上。

5.聚焦农民持续增收,促进收入增长和民生改善。深入实施新一轮促农增收三年行动,落实好联农带农主体奖补办法,完善联农带农机制,确保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的比例不低于60%52%,把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给农民。深入开展技能致富、人人持证行动,推广订单、定向、定岗培训模式,提升农民就业技能。持续推进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招引外出青年返乡创业,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升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农民增收能力。

6.聚焦宜居宜业,全面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聚焦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解决好农村改厕、垃圾围村等问题;坚持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巩固提升30个农文旅融合发展领建项目。

7.聚焦农村重点改革,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与活力释放。积极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扎实做好摸底调查、确权登记和衔接配套,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持续推进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范化、运行透明化、监督常态化,切实防止资产流失,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格规范农村建房与宅基地管理,常态化开展农村建房动态巡查监管,压实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联审联批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与源头管控,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有序推进景东县、江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第二步试点工作。

8.聚焦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作风建设与组织保障。锚定十五五开局之年三农工作总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持续夯实作风建设根基,筑牢组织保障体系。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适配农业强市建设需求的新时代三农干部队伍,为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63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59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2225997.5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64714.5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061283.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385.79,主要原因2025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结转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2225997.52元,其中本年收入19164714.52元,上年结转收入3061283.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164714.5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78385.79,主要原因2025年未实施完的项目资金结转使用。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2225997.5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2225997.52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4714.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2756.09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增加了工资及社保费用支出、部分补充工作经费调整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506128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67283.00主要原因分析2025年部分项目于年底开工结转至2026年使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

1.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87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11800.00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及公用支出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缴费支出(项)918688.32元。主要用于:部门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08抚恤(款)01死亡抚恤(项)55848.00元。主要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抚恤费;

5.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6091.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缴费;

6.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1行政单位医疗(项)747437.8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单位基本医疗缴费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7.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2事业单位医疗(项)157997.4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13018.56元。主要用于: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210卫生健康支出(类)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9083.61元。主要用于:部门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

10.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01行政运行(项)10643269.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单位工资及日常公用支出;

11.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1906.50元。主要用于:农业科技推广;

12.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08病虫害控制(项)142400.00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疾病的预防及控制;

13.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09农产品质量安全(项)5700.00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风险评估检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宣传培训;

14.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22农业生产发展(项)2372571.50 元。主要用于:粮油生产保障、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方面的支出;

15.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24农村合作经济(项)279472.00元。主要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管理等支出;

16.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25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169006.00元。主要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7.213农林水支出(类)01农业农村(款)53耕地建设与利用(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农田建设;

18.213农林水支出(类)05扶贫(款)99其他扶贫支出(项)2090207.00。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支出;

19.221住房保障支出(类)02住房改革支出(款)01住房公积金(项)822780.72元。主要用于:部门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普洱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52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82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农业农村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2660.00元,较上年增加54增加0.0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农业农村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9800.00元,下降29.8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预计参与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及市商务局组织的2026年因公出国(境)1人次,比上年减少。

(二)公务接待费

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60.00元,较上年减少48496.00元,下降37.7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70次,共计接待81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批次及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农业农村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22600.00元,较上年增加78350.00元,增长32.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600.00元,较上年增加78350.00元,增长32.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增减变化原因为车辆老化加之工作任务繁重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共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61283.00元,无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各部门预算收入:包括本级财政安排给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部门预算支出:是与部门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结转下年:指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是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资产总额21518286.97元,其中,流动资产6585038.21元,固定资产14809061.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33631.00元,无形资产90556.3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7348.7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25757.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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