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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渔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6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索引号:  1017/20240322-00013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附件11 

市渔业局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渔业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2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5.24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10.76万元,同比下降53.8%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市渔业局根据预算排,拟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今年和去年都没有安排出国(境)事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渔业局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24万元,2016年的10万元减少4.76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减少,接行的人员也相应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的减少。主要用于接待省上领导到我市对渔业生产和渔政执法工作的检查指导,县(区)项目的建设、验收及市内外单位来访、考察等事宜产生的接待产生的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市渔业局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较2016年的10万元减少6万元,主要是由于项目减少,公务外出也相应减少,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的渔业生产安全、渔政执法监管及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中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普洱市渔业局

                                    2017410

  
附件【2017年市渔业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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