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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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二O一七年四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录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基本支出表 四、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 部门收支总表 六、 部门收入总表 七、 部门支出总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第一部分 普洱市农业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起草或拟订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规划以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龙头企业发展。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屠宰检疫、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协助研究和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普洱数字乡村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九)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十)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管理外来有害生物。 (十一)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含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以依法编制、全面完整、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普洱市农业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51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42人。车辆编制1辆,实实有车辆4辆(公车改革后公车上缴因手续暂未下账)。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普洱市农业局财务总收入779.8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79.863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农业局财政拨款收入779.86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75.29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68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5.2954万元(本级财力775.29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9.86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0.2954万元,占总支出的70.56%,项目支出229.5684万元,占总支出的29.4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0.6万元,反映2016年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核奖励。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支出(项)103.5194万元,反映农业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6.0253万元,反映农业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6.1733万元,反映农业局基本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1997万元,反映农业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3946万元,反映农业局工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82.2072万元,反映农业局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0万元,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4438万元,反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20万元,反映农业局对外交流与合作, 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105.1246万元,反映其他农业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50.2954万元,比上年的610.4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28.92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77%;离退休人员、遗嘱生活补助及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3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7.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90%,与上年对比减60.12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普洱市农业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5684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225.0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4.568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支出方向为服务全市农业工作支出,2017年当年安排数比上年的442.86万元对比减217.86万元 ,主要原因为2016年安排了农业局办公室搬迁建设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5.295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53.2884万元,减少277.993万元,下降26.3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项)2017年预算数为103.519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84.5213万元减少181.0019万元,下降63.62%,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6.025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6.02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部门预算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76.173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83.2743万元减少7.101万元,下降8.53%,主要原因是:2016年离休干部死亡。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0.19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4.4001万元减少4.2004万元,下降29.17%,主要原因为2016年部门预算未含大病保险。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3946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2093万元增加1.1853万元,增长98.01%,主要原因为2016年部门预算未含大病保险。 6、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82.207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06.2942万元增加75.9129万元,增长38.80%。 7、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100.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7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为2017年新增部门预算支出。 9、2130199款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342.86万元减少197.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减少了办公室加固修缮费用。 10、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9.775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0.7291万元增加9.0468万元增长43.64%,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积金计算基数变动。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普洱市农业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2.2072万元,较2016年预算206.2942增加75.913万元,增长36.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普洱市农业局政府釆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釆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釆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2.86万元;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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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普洱市农业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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