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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017/20240322-00024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7-04-26
 主题词:  财政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普洱市农经站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04-26   作者:财政陈鼎锋 点击数:  

普洱市农经站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普洱市农经站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85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86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85万元,同比增加12%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普洱市农经站根据预算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为零,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普洱市农经站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86万元,2016年的3万元减少0.14万元,主要为了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工作和下级报送项目书、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等产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市农经站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约5万元,较2016年的4万元增加约1万元,主要是由于农经业务的增加,出差频率增加导致经费的增加。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约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三区”科技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及农经统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四、“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

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普洱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2017410

  
附件【2017年农经站“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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