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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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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起草或拟订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规划以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承担完善农业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四)依法对乡镇企业进行管理,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乡镇龙头企业发展。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屠宰检疫、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协助研究和制定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负责普洱数字乡村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八)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业科技创新。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九)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十)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负责管理外来有害生物。 (十一)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含农业招商引资项目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开发建设工作)。 (十二)承办普洱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以依法编制、全面完整、科学规范的原则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 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6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 4 辆(公车改革后公车上缴因手续暂未下账)。离退休人员 51 人,其中:离休 9 人,退休42人,财政半供养人员3人。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 年普洱市农业局预算总收入779.863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779.8638万元。 2017 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779.8638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550.2954 万元,占总支出的 70.56 %,项目支出 229.5684 万元,占总支出的 29.4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3699”支出0.6万元,反映2016年综治维稳目标责任考 核奖励, “ 2080501 ”支出103.5194万元,反映 农业局离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支出46.0253万元,反映农业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支出76.1733万元,反映农业局基本医疗保险及离休人员医疗统筹,“2101103”支出10.1997万元,反映农业局公务员医疗补助 , “2101199”支出2.3946万元,反映农业局工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2130101”支出282.2072万元,反映农业局在职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2130102”支出100.00万元,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130106”支出0.4438万元,反映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2130114”支出20万元,反映农业局对外交流与合作,“2130199”支出105.1246万元,反映其他农业支出。 基本支出情况 2017 年用于保障 普洱市农业局 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50.2954 万元,比上年的 610.42 万元,减60.124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 328.9253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59.77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7.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90 %,离退休人员、遗嘱生活补助及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3.37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33%。 项目支出情况 2017 年用于保障 普洱市农业局 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29.5684 万元,其中2017年安排225.00万元,使用上年结转4.5684万元,项目资金主要支出方向为服务全市农业工作支出,2017年当年安排数比上年的442.86万元对比减217.86万元 ,主要原因为2016年安排了农业局办公室搬迁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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