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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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8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于2006年11月由普洱市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的批复》(思编办
﹝
2006
﹞
131号)批准成立。属于正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为普洱市农业局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2007年至2008年财务由普洱市农业局计划财务科代管,于2009年财务独立核算。2011年综合执法支队转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以来,在普洱市农业局的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原则,支队的工作职责,全面开展农资市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渔业资源保护、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认真开展党的方针政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有效的提高了农业综合执法能力。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普财预(2017)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快,信心息要明确。改革要实的要求。认真编制。
三、部门基本情况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纳2017年预算编报的单位一个,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农业执法支队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在职实有9人,全部是财政全供养。没有离退休人员。车辆编制一辆,实有车辆一辆。
四、2016年执法支队预算收支情况
2016
年单位预算总收入116.27万元,全部都是公共预算拨款,
2016
年单位预算总支出
116.27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2.27万元,占总支出的
96.56
%,项目支出
4
万元,占总支出的
3.44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2130101款行政运行82.18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保险7.03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23万元,2101199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7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2万元,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8.43万元。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6
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33.53万元,津贴补贴支出的
36.76
万元
;占支出的67.24%,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工会费,汽燃费、商品和服务支出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8
%。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
年项目支出4万元。占总支出的3.44%,主要是保障
单位
完成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农资市场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资源保护,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普洱市农业局综合执法支队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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